A. 婚後丈夫死了但是房子有貸款
法律分析:丈夫去世,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其法定繼承人根據法律規定對遺產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B. 人去世了房子按揭貸款怎麼辦
1.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借款人的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繼承人完全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2.如果該貸款為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其配偶有義務還款。3.若繼承人無力還款,或不願意還款,貸款擔保人要依法承擔還款責任。由擔保人來承擔償還銀行貸款責任,若擔保人無法償還將承擔民事責任。銀行起訴的話,會更願意起訴擔保人,擔保人若無法償還,銀行可申請執行擔保人的財產。擔保人的子女沒有義務替其還款。銀行的借貸及保證合同有效,另外也要分清擔保責任是連帶擔保還是一般保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C. 婚前買的房子有貸款婚後老公去世了這房產妻子有份嗎
1、有的,妻子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只少有一半的房子,另一半是男方父母的。
2、男方父母一般也是會給媳婦的。
D. 丈夫去世後房子有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需要配偶繼續償還貸款。丈夫去世後房子有貸款配偶有以下幾種償還辦法:1、房屋貸款人在還貸期間去世,其繼承人可以辦理借款人變更,需要先做好繼承權公證書;2、若是一次性還清,憑借公證書還清錢,辦好銀行還款手續;3、沒辦房產證,需要重新提供貸款手續按銀行要求辦理;4、辦好房產證,已抵押,憑公證書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E. 老公去世,房子的貸款誰還
如果是夫妻雙方的貸款,即使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繼續還款的義務,如果你無力償還,需要看債權人是否起訴,如果沒有起訴,想辦法盡快把錢還上,畢竟,欠錢還錢,天經地義,如果債權人起訴,則面臨著敗訴風險,如果無力償還,就有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債務包含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里的共同生產、經營既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並且妻子在兩份借款合同中分別為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所以是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即使丈夫死亡,妻子仍然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貸款是夫妻一方全部用於其個人,而不是家庭共同經營等,如果是夫妻在銀行的貸款,就更要想辦法償還,因為面臨著逾期利息、信用徵信等很多風險。另外,如果一旦因貸款被債權人起訴,就面臨著敗訴的風險,判決書一旦生效,就要按照判決書的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拒絕履行裁判文書,法院將會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F. 婚後買房寫的丈夫一人的名字,有貸款,丈夫意外去世,怎麼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
婚後買房不管是寫一個人的還是兩個人的名,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其中一半屬於男方,一半屬於女方。不過房產證更名就要涉及遺產繼承了,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屬於男方的一半由他的繼承人平分,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說這些人平分屬於男方的一半份額。如果其他繼承人不放棄繼承,那就要按份額共有,要把幾個繼承人的名字都寫到房產證上,並寫明各人所佔份額。如果想房產證只寫妻子一個人的名字,那就要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房產份額,需要各個繼承人簽署放棄繼承的聲明(最好做個公證)然後才能辦理更名過戶。
G. 丈夫貸款後死了,妻子要承擔這個債務嗎
你好,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配偶要承擔還款責任的。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一不知情,二所有債務沒有用於家庭消費,證明任何一條基本都不可能。
H. 在夫妻一方已經去世的情況下,如何用房產證抵押貸款
首先要把房子弄到一個人名下
然後才能辦理抵押
具體操作方式可以問問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
I. 老公去世房子有貸款歸誰繼承
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繼承人繼承房產,由繼承人來償還貸款;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或者是沒有繼承人,由銀行來拍賣房產,拍賣的資金用於歸還剩餘未還款的房貸。
老公死後夫妻雙方的的共同房產中屬於當事人老公的那一份作為遺產;按照繼承的原則進行繼承妻子的那一份屬於妻子所有。對於死者的那一份財產;如果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由配偶;父母;子女均等繼承。
雖然房產證是丈夫的名字,但是如果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去世後,房屋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該房屋妻子擁有一般的產權,對於丈夫的一般產權會按照丈夫的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按照繼承順序繼承,所以即使房產證是老公的名字老公死了這房子一半歸妻子所有,另一半由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來繼承。
一般當自己的配偶去世了之後,那麼無論是他的遺產,還是他生前所欠下的錢,基本都是由自己的家人來還,這也是生活當中比較正常的事情。而很多人就會比較在意這個繼承權是如何去分配的,因為一旦當他有非常多遺產的話,可能有的家庭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有的人因為遺產而導致整個家庭分崩離析。
但是這個繼承權也會有它自己的順序,一般就是他的配偶子女以及他的父母,另外的可能順序下去,就是他的外祖父母他的繼子繼女等,當然他所欠下的錢自然是要由這個家裡面的人來進行相應的承擔。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