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抵押貸款後可以賣嗎
一、房子抵押貸款後可以賣嗎
1、抵押的房子是可以賣的,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也有效,只不過沒辦法過戶。具體如下:
(1)如果房子貸款不多,可以要求買家提高首付款用於還銀行貸款;
(2)如果房子里的貸款金額較大,自行無法還款,賣家也不願意多付款,那麼可以找墊款公司墊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房產證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房產證抵押貸款需要的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至65周歲之間;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並有固定居所和職業;
3、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4、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⑵ 房子抵押貸款後可以賣嗎
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出賣,但和抵押權人另有約定的,執行約定。房子在辦理抵押貸款以後,房屋的他項產權關系抵押在銀行,無法辦理過戶交易。想要賣房必須抵押人還清貸款,到銀行拿到還款完結證明,辦理解押才能交易。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業作為抵押。並以穩定的收入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而在未還清本息之前,用其產權證向銀行作抵押,若購房者不能按照期限還本付息,銀行可將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擁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於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並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房子還在按揭可以賣嗎
房子還在按揭可以賣。如果房東沒錢還按揭款的,那就需要客戶的首付款或者金融機構幫忙還按揭了,所以對於用買方首付款還按揭的情況,這個就需要和客戶溝通了,客戶願意就行,可以少一部分錢,因為如果通過金融機構幫忙贖樓,是要收取費用的,無論是房東和客戶肯定都不怎麼願意給這比費用的,所以優先選擇與買方溝通用首付款還按揭,還清按揭然後注銷抵押,最後過戶,如果買方是貸款也需要審批通過後再幫忙還按揭,避免審批不通過的情況。
⑶ 房子抵押貸款期間可以出售嗎
一、已經抵押貸款的房子能賣嗎?
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出賣,但和抵押權人另有約定的,執行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2、標的
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⑷ 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出售嗎
抵押貸款的房子不可以變賣。房子在辦理抵押貸款以後,房屋的他項產權關系抵押在銀行,無法辦理過戶交易。房屋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分期向銀行轉入穩定的本付息,在沒有還清本息之前銀行會將抵押人的房產證作為抵押。如果抵押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還完本付息,銀行便可以依法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以實現抵押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 【流押】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⑸ 抵押的房子可以買賣嗎
【法律分析】
抵押的房產可以進行買賣。房子被抵押了也可以進行買賣,但是買賣房屋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的才可以,並且轉讓後的錢財要清償債務。或者受讓人決定代為清償債務來是的抵押權消滅的也可以轉讓房屋。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滿足一些條件。
1、借款人年齡與貸款年限之和不得超過60周歲,個人消費額度貸款的對象為年滿18周歲,且銀行系統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不接受未成年人所有的房產提供抵押擔保;
2、抵押房產建築面積最低不得小於30平方米;抵押房產的建築年限在20年以內。
3、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同時會根據房屋的性質和抵押率不同給予一定比例的上浮;
4、抵押貸款年限為1-10年,最低單筆貸款金額為5萬元。
5、抵押房產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寫字樓、街面商業用房、別墅最高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50%。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
6、簽署借款合同、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必須借款人和產權人到場。
7、取款時,借款人可帶本人身份證到銀行取款或到代辦公司辦理取卡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四百零八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抵押權人處分抵押房地產時,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產為共有或者出租的,還應當同時書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