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賣房提前還貸款好,還是不賣房好
1、看你現在需要資金還是什麼,如果你要賣房子,只能提前還完貸款,如果不想賣,那就沒必要。
2、一般來說提前還貸,會影響銀行收取的利息,一般銀行都是不願意你提前還款的,不過非要還的話,也沒有多大的影響的。
B. 打算賣房子,還有些貸款,是先還了好還是賣的時候還好
如果說你有能力管這些貸款,最好是把貸款換掉把房子的一切手續都辦好了,再去買房子,那樣買房子的時候是不是會生很多的不必要的麻煩,如果那邊貸款沒還完這邊賣房子是不是要有很多的手續要去辦很麻煩的。你提前把房子的房產證啥的都弄好了,到時候再買房是不是會輕松一點不用再跑去弄貸款的事實。
C. 可以賣房子還貸款嗎有貸款的房子如何賣
近年來,大多數人買房都是選擇銀行貸買房,因為貸款買房相對而言沒有太大購房壓力。但是一般房貸期限都長達二三十年,還款期間誰也不敢保證不會因為其他某些原因而選擇將房子賣掉來還貸款,可以賣房子來還貸款嗎?有貸款的房子又怎麼賣呢?下面就來了解下吧。
近年來,隨著房價的一漲再漲,大多數人買房都是選擇銀行貸買房,因為貸款買房相對而言沒有太大購房壓力,普通工薪階層的朋友都能負擔的起。但是一般房貸期限都長達二三十年,還款期間誰也不敢保證不會因為其他某些原因而選擇將房子賣掉來還貸款,那麼可以賣房子來還貸款嗎?有貸款的房子又怎麼賣呢?下面就一起來了解下吧。
可以賣房子還貸款嗎?
按照如今貸款買房的情況,貸款銀行均會在原房屋上設立抵押。根據《物權法》第191條第二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也就是說,房屋產權人沒有經過銀行的同意,不得轉讓房屋,除非購買人願意替房屋產權人代為還清銀行的債務。因為貸款未還清的房子是不能變更產權的,買房的人拿不到產權證,所以只有償還完貸款後才能過戶。
但是,也不全是沒有辦法,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就是,未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但前提是必須已經取得國家認可的房屋權證,因為二手房交易是以房產證為準的。
如果你已經貸款買了房,但房子依然在建設中,那你就可以以合同更名的方式將房屋轉讓出去。你需要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取得同意之後就可以先撤銷原合同備案,然後再讓買家與開發商重新簽訂合同並進行備案即可。
另外就是你買的房子已經還清了銀行解抵押,買家付清了剩餘的房款(買家貸款情形下銀行批貸),你們就去建委辦過戶,過戶到買家名下後,銀行拿新房本去建委做抵押登記,建委出他項權利證給銀行,銀行放款給你,打到你賬戶。可以在建委做資金監管比較安全。當然了全款就簡單了,買家幫你還了銀行欠款,銀行解抵押登記後,買家剩餘房款給你了當天去辦過戶就行了。
有貸款的房子如何賣?
1、轉按揭
如果二手房買賣還存在貸款未結清的情況,那麼買賣雙方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可以辦理轉按揭的手續,轉按揭是指房主准備將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個人,從而申請辦理貸款的相關變更。但是這種辦法的局限性在於很少有銀行受理這種業務,大多數銀行並沒有開通這一業務,戶主可以向相關貸款銀行咨詢以了解具體的情況。
2、購房者先行支付房款
買賣雙方如果相互信任的話,雙方可以協商利用購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先行將房屋的按揭貸款還完,這種模式適合於那種貸款額度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貸款已經還清,只剩下數目較少的貸款的情況。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買家會同意先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40%。在這種情況下,賣方就可以選擇利用買方的首付來把剩餘的貸款付清,然後向銀行申請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這樣就能進行下一步的交易。
3、借款還貸
售房者也可以向周邊的朋友和親戚暫時借錢周轉一下,把剩餘的貸款還上,在成功辦理了解除抵押手續和過戶手續以後,順利將房子賣掉後再將錢還給親朋好友們,這是一種比較省事而又便捷的辦法。業主也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還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後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以上就是今天關於可以賣房子還貸款嗎和有貸款的房子怎麼賣的全部內容介紹了,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知道我們貸款買房過程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同時也提醒大家,買賣有貸款的房子涉及到諸多手續,各個環節應當做好銜接,因為一旦銜接不好就會發生糾紛,雙方好還是能夠通過房產中介公司或者律師進行操作,他們作為第三方,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和專業性。
D. 房買賣墊資還貸款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房屋買賣墊資注意事項有:
一、首先是墊資協議。甲方和乙方以及見證方
二,最好是銀行卡內轉賬,因為銀行記錄是不會消除卡內金額轉賬記錄。
三,如果是貸款的話最好給需要墊資方的收賬卡自己拿著,或者交由第三方保存。
第三條是協商的,前兩條是必須要走的。
墊資有風險,這個是比較保險的方法。建議尋找正規公司進行。
E. 我要賣房子,房子有貸款,找墊還公司墊還,押金交多少
你不需要找墊還公司,你跟買家協商好,讓他先給一半的錢,讓你把銀行得貸款還清,你還清以後把房產證辦好,讓買家把另一部分給你,如果對方不放心,可以先押你一兩萬,然後你們開始過戶,過戶辦理完以後再把最後的錢給你,現在有貸款的房子都是這樣賣,不需要找墊還,你還得交費用,如果對方買房也是需要貸款那你最好找個中介幫你們弄,
F. 可以把房子賣了還貸款嗎賣房還貸款的方式有哪些
現在很多朋友買房基本上都是通過貸款來實現的了,畢竟這樣壓力小,負擔輕,基本上的家庭都能承擔的了。不過我們貸款的時間基本上都是15年長達30年之久,這期間經濟上有什麼變數很難說的清楚,那麼在房貸沒還完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把房子賣了換貸款嗎?
現在很多朋友買房基本上都是通過貸款來實現的了,畢竟這樣壓力小,負擔輕,基本上的家庭都能承擔的了。不過我們貸款的時間基本上都是15年長達30年之久,這期間經濟上有什麼變數很難說的清楚,那麼在房貸沒還完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把房子賣了換貸款嗎?賣房還款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一起來了解下吧。
可以把房子賣了還貸款嗎?
很多人都會疑惑,我的房子是通過貸款買來的,如果我的貸款沒有還清,那我的房子還能賣嗎?答案當然是可以的。眾所 ,只要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你所購買的房子其實是抵押給銀行的,只有將貸款還清之後,你才能對房子進行交易。那麼在這個時候,我們只需要找到快速還清貸款的方法就可以了。
賣房還貸款的方式有哪些?
而對於我們來說,還清貸款的方式有以下三種:
個:房貸轉按揭
很多人對房貸轉按揭不太理解,簡單的來說,其實就是將自己房子剩餘的貸款債務轉給新的買房人。但想要辦理房貸轉按揭,首先就得要獲得貸款銀行的同意,賣房人是需要提前向銀行申請變更借款人、借款期限等相應信息的。而且,如果買家跟賣家申請房貸的銀行不是同一家,那就會涉及到跨行轉按揭,這種方式還是會有一定局限性的。
除此之外,很多銀行在轉按揭這件事情上面的規定也是不一樣的。有的銀行能夠辦理轉按揭,有的則是根本不接受這種方式。並且,如果房屋類型不一樣,銀行也會有不一樣的規定。所以,具體的信息還需要購房者到銀行進行相關咨詢之後才能了解!
第二個: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一般來說,這樣的情況主要是針對那些賣方剩餘貸款不多,或者說是買方有足夠的資金支付首付款。比如說賣方在買房的時候從銀行貸款100萬,到現在還剩30萬沒有還清。這個時候,如果買方願意支付這30萬的首付款的話,那麼買賣雙方就可以輕愉快的解決這次交易問題,也能夠輕松的將房產從銀行中解押出來進行二次交易。
一般來說,這樣的流程也是比較簡單的。首先,賣家需要先向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買方支付賣方剩餘貸款金額作為自己的首付款,並且要在擔保公司在場的情況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而在賣方前往銀行辦理提前還款的時候,一定要事先在還款賬戶中存入足額錢款,到時候直接去銀行辦理結清手續就可以了。其次,在銀行貸後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材料,將原房主的房子解押出去之後,賣方需要前往房屋所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解押,賣方擁有房子的所有權,然後買賣雙方就可以繼續辦理房屋買賣的剩餘程序。
第三個:利用其他抵押物抵押給銀行
如果買方不願意用自己的錢來提前支付幫助賣家進行解押的話,賣家也可以想想其他的辦法,比如將自己名下的車子、房子來抵押給銀行,從而獲得一定的貸款來還清房貸。雖說這樣有一點拆東牆補西牆的感覺,但對於那些急需賣房的人來說,這也不失為一種解決方式。等到還清房貸將房子完成解押之後,再與買方完成交易用這樣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一般來說,每個地區對於解押時間的規定也是不一樣的。有的地方會要求在過戶之前完成解押,也就是說這樣的房子即便沒有辦理完解押,也是可以去尋找新的銀行進行評估面簽的。而有的地方則是規定,只有在辦完解押手續之後,他們才會有檢驗房子的資格。因地而異,這時候就需要大家自己去了解自己所在地方的政策了。
以上就是今天關於可以把房子賣了還貸款嗎和賣房還貸款的方式有哪些的全部內容介紹了,大家都了解了嗎?雖說各地購房貸款還款政策會有些不同,但是大致情況應該還是差不多的。所以有這塊需要的朋友,不妨參考上述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G. 買房給賣家墊付貸款可以嗎
可以墊付,
詳細原因:
賣方的房子是按揭房,沒有還清銀行的貸款;
買方可以幫助賣方先把賣方的貸款還上;
如果賣方的房產沒有付清貸款,是不能過戶的。
解決方法:
買房可以拿自己首付幫賣方把按揭款還清;
只有還清了按揭貸款,才可以過戶;
按揭貸款沒有還清,房子的產權屬於銀行。
總結:通過買方的首付,還清賣方的按揭貸款,賣方贖回產權,就可以公證過戶了。
H. 找墊資公司一次還房貸合適嗎會有什麼不安全因素嗎
找墊資公司一次還房貸,是否合適,要根據個人情況確定,但是找墊資公司有風險,其不安全因素包括:
1.無論是行還是法律界,有關專業人士都提醒房產交易雙方在使用這種「墊資」工具時須萬分慎重。由於缺少了擔保公司和銀行的介入,這一交易過程風險重重。
過去的「轉按揭」,主要是債務人的變更,即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因借款人轉讓已抵押給銀行的抵押房產,貸款銀行向購買該抵押房產的購房人(下家)發放貸款,同時,原借款人通過售房款歸還貸款。這一切過程都由銀行操作,買賣雙方的風險都比較小。
如今,對於賣房人來說,收回房款增加了很多風險指數。由於銀行放款要先放到貸款服務公司的賬戶,而如今的貸款服務公司又是魚龍混雜,不規范也不合法,如果碰上惡意詐騙的貸款服務公司,賣房人只有自認倒霉。
對於買房人來說,風險則更為突出。首付款付出去之後,這筆資金如何監管成為問題關鍵,過去有這種案例,就是賣家在收到首付款之後,突然說房子不賣了,從而引起復雜的財務糾紛。
2.「墊資中介」極力轉移風險,選擇合適墊資公司至關重要
對於貸款服務公司這謂的「墊資中介而言,也不是一筆包賺不賠的買賣。這一不被監管部門允許的業務仍然有很大風險。
據悉,在有關規定中,不允許公司法人單位「墊資」給自然,因此這類業務都是由貸款服務公司的個人出面。在過去,種「墊資」的風險幾乎沒有,由於有沉默期限制,「墊資」公司的資金馬上會由後來的貸款買房人補足。但的政策大大延長了「墊資」的時間,從而擴大了「墊資」的成本和系統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在「墊資」服務過程中,貸款服務公司通過各種措施來轉移風險,以保證自己不受損失。一是通過公證來保證全套交易由中介操作; 二是在簽訂公證協議時,賣家需要將買房以及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都交給中介保管,包括房產證、還款記錄、身份證、口本、借款合同、買賣合同等,一直到小產證出來; 三是銀行發放給下家的貸款必須先進到中介的賬戶,中介在扣除墊資款和服務費之後再付給家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