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房貸利率 » 婚後貸款買的房子分割計算公式
擴展閱讀
有銀行貸款360還能借嗎 2025-02-02 08:34:30
汽車無息貸款要求抵押 2025-02-02 08:24:42

婚後貸款買的房子分割計算公式

發布時間: 2022-12-29 16:51:36

⑴ 離婚房產分割計算方法一覽表

婚房產分割計算方法有兩種計算方式:
1、由分得房產一方負責償還剩餘銀行貸款及利息,並給付另一方的補償房款,計算公式為:(房屋增值 已支付房款)×50%。
2、由分得房產一方負責償還剩餘銀行貸款及利息,並給付另一方的補償房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值-尚欠銀行按揭貸款)×50%,房屋現值可由評估機構評估,也可由夫妻雙方同意確認。
1、對於一方婚前以全款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屬於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該房屋不參與分割。
2、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出首付,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仍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但產權人應當就婚內共同還貸及對應的增值部分,給予另一方補償。
3、對於一方婚後,以個人婚前財產出全資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應當析出個人婚前財產部分,對於房屋的增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均等分割。
4、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混合出資的,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析出個人婚前財產部分後由夫妻雙方均等分割。
離婚時的資產演算法:
個人資產不予分割,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共同資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債務的演算法:個人債務由債務人自行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清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⑵ 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分割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離婚後共有房屋的處理為: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分割分配屬於雙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約定住房歸一方所有,給予對方適當的、雙方接受的補償,沒有還請的貸款歸得到住房一方個人承擔。
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在婚後貸款買房,共同取得房產,該房屋是屬於兩人的共同財產,應該作平等分割。
2.一方付首付款,取得房產證,婚後共同還貸的情況。共同還貸的部分需要進行財產分割。
3.一方付首付,婚後二人共同償還房貸,並且房子存在增值,那麼除了共同分割的部分,房產歸屬人還根據情況對另一方合理的進行補償。
4.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5.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⑶ 婚後共同還房貸離婚分割公式

房屋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准,並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準的。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後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
一、夫妻離婚時經濟適用房如何處理:
1、凡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並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房屋屬於買受入夫妻所有,辦理產權證僅是時間問題,取得房屋產權具有必然性;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後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婚前一方享有購房資格,但婚後夫妻如果不交納購房款,就無法取得房屋,支付房款是取得房屋的對價,因此,該房屋的取得不論從財產的形成,還是取得的時間上,均應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並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後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二、房產增值部分分割賠償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1、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房屋總價款(房屋購買價格 貸款總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夫妻共同還貸部分;
2、增值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實際總房款(房屋購買價格 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共同還貸部分;
3、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本金總額÷房屋購買價×(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房屋購買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_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⑷ 婚前買房婚後還貸離婚分割如何計算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於婚後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然,根據協議優先的原則,如果雙方對房產達成協議的,離婚時可以按照協議分割房產。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別墅大師為你提供當地建房政策,建房圖紙,別墅設計圖紙;
別墅外觀效果圖服務,千款爆紅圖紙任你選:www.bieshu.com?bdfc

⑸ 婚後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婚後貸款離婚房產,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未償還給銀行的貸款為共同債務。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如果為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如果離婚時貸款已經還完,雙方按市場價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場價以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如果離婚時貸款尚未還清,雙方應當平均分割房屋凈值,房屋凈價值為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減去未還款本金(不含利息)。具體方法分割如下:
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給另一方一半補償。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市場價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
2、如果夫妻雙方都要房,可採取競價方式獲得產權,以出價高者獲得房屋。競價方式在理論上是公平的,但實際上對弱勢的一方並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的社會問題,所以在有些情況不適用競價方式。如女方帶著哺乳期的孩子,並且沒有其他住房存在生活困難等情況,如果男方采競價方式獲得住房,將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難甚至難以生存。在這種情況下,可由法院判決確定住房歸屬,得房者給對方一半補償,計算依據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
3、如果競價不成,可由法院判決確定。
4、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可拍賣房屋,所得價款由雙方平均
夫妻共同財產包含哪些?
(一)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二)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七)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六條規定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⑹ 夫妻婚後房產增值部分怎麼算

夫妻婚後房產增值部分怎麼算 在計算房屋相對應增值部分時,有以下七種計算方式可供參考: 第一種計算方式為: 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房屋總價款(房屋購買價格 貸款總利息)× 離婚 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夫妻共同還貸部分。 這種計算方式的原理為:房屋的購買價格與貸款總利息之和即為購 買房 屋所支付的總價款,夫妻共同還貸部分除以房屋總價款得到夫妻還貸所佔整個房產的比例,用這個比例再乘以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值就等於雙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減去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就得到增值部分了。 第二種計算方式為: 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實際總房款(房屋購買價格 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共同還貸部分。 此種計算方式的原理為:夫妻還貸部分除以房屋的實際總房款,即房屋購買價格與已償還給銀行的利息之和,再乘以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則為夫妻共同分割的部分,減去還貸部分即使增值部分了。此種計算方式與第一種計算方式不同在於對房屋總價款的認定上,前者將離婚時未歸還的 銀行貸款利息 納入了房屋的價值當中,而本計算方式則認為未歸還的利息最終歸銀行所有,不是房產本身的價值,故不能將其納入到房產價值當中。 第三種計算方式為: 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本金總額÷房屋購買價×(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房屋購買價) 此種計算方式的原理為:還貸本金除以房屋當時購買價即得到夫妻還貸所佔房產購買價比例,再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即可以得到夫妻還貸所對應的增值部分,此種計算方式單純以房產價值作為計算基數,並沒有將銀行還貸部分納入房產價值當中。 第四種計算方式為: 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本金總額÷房屋購買價×(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 結婚 時房屋價值) 此種計算方式的原理為:此種計算方式是以雙方結婚的時間節點為基礎計算,因為現實生活中存在一方 購房 之後很多年才結婚,也就是說在購房和結婚兩者中間還可能有一段空擋,而這樣一段時間房產增值應算作產權登記一方個人財產的增值,而非產權登記一方對此沒有任何貢獻價值,故不能獲得這段期間房產的增值。從這個角度來講,似乎第四種計算方式比第三種更科學一些。 第五種計算方式為: 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房屋購買價 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結婚時房屋價值) 此種計算方式看似與第一種計算方式和第四種計算方式相類似,但實際上是有區別的,此計算方式也是以雙方結婚時間節點為計算基礎,夫妻共同還貸的部分所佔實際房屋的比例,再乘以從結婚到 離婚房產 的增值情況即獲得夫妻還貸部分所對應的房產增值。 第六種計算方式為: 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購房成本(如首付、稅費、裝修、已還貸款等)×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夫妻共同還貸部分 此種計算方式的原理為:用夫妻還貸部分除以已經花去的購房成本得到夫妻還貸所佔據整個購房成本的比例,在乘以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值後減去還貸部分,即獲得增值部分。但因為該計算方式將稅費、裝修等購房成本均納入其中,而實際上房產隨著時間的延長會不斷增值,但稅費是固定不變,裝修部分不但不會增值,相反還會貶值。所以雖然有人認為該種計算方式對產權登記一方有利,但因為原理上分析不夠合理化,所以實踐當中這種計算方式運用的比較少。 第七種計算方式: 夫妻共同還貸增值部分=房屋總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個人還貸增值部分,其中: 房產總增值=房屋當前市場價-房屋購置價 首付款增值部分=首付款÷(房屋購置價 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房屋購買價) 個人還貸增值部分=個人還貸額÷(房屋購置價 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房屋購買價) 此種計算方式最為繁瑣,但實踐中也因為這種間接計算公式中的參量都比較容易確定,反而相對來說爭議更少,所以運用起來也比較常見。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 夫妻共同財產 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的時候雖然房子被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是不能要求分割的。但在結婚之後,房子可能出現增值的情況,對於這部分增值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其實也是有權要求分割的。不過,具體分割之前還是需要先對房屋的增值部分作出計算,才能確定究竟增值了多少,這才有可以分割的基礎。

⑺ 婚後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的話怎麼分

《新婚姻法》規定: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首先,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明確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2、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⑻ 離婚時婚後購買的貸款房產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離婚時婚後購買的貸款房產分以下幾種情況分割: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給另一方一半補償。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市場價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2、如果夫妻雙方都要房,可採取競價方式獲得產權,以出價高者獲得房屋。得房者給對方一半補償,計算依據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3、雙方都不要房,可拍賣房屋,所得價款平均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⑼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後財產怎麼分配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婚後購買的房子,分以下幾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5.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