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首付比例是什麼
購房貸款首付比例一般在30%左右。
購房貸款首付比例一般分為兩種情況和貸款的方式有關。如果選擇公積金貸款,是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情況,首付比例不低於20%。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於30%,並且要求公積金必須已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且還在連續繳存期間。
針對於選擇商業貸款的購房者,購買首套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第三套及以上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公積金貸款的首套已結清貸款的家庭,如再次購買自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現階段各個城市和地區會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首付款比例的規定,商業貸款也會因各銀行政策不同,貸款利率也會有一定的浮動區間,除了准備首付之外還需要准備相關的稅費。
千萬別全款買房的原因:
1、全款買房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的房款,如果不是資金充裕,畢竟一次性投入很大,也許影響消費者其他項目。另外除非對其房產項目有相當了解,包括建築質量、開發商技術和資金實力等,需要購房者有相當的技術專業水準,普通人無法達到。
2、購房者選擇一次性付款會加大購房風險,因為房產交易是需要一段時間的,在現在的房地產市場中,樓盤爛尾、延期交房、開發商跑路等現象並不少見,而此時你已經將房款全部都支付給了開發商,這樣就一點保障也沒有了。但在這段時間里充滿了未知的變數,一旦發生意外,交付了全款的購房者就有可能損失很多資金。
3、貸款買房一次性付出的資金較小,使得購房者能夠分出資金用於別的出資。只需出資的回報率高於貸款的利率,那麼貸款買房顯然比全款要劃算。
4、從長遠來看,通貨膨脹是大勢所趨,錢會變得越來越不值錢,你現在的月供5000元,20年後可能只能買50元的東西。用未來的錢消費現在東西,不僅能有效對抗通貨膨脹,還能變相提升資產價值。
B. 購房貸款新政策2021
2021年房貸收緊,很多銀行對徵信流水審核比往年都要嚴格。2021年購房貸款新政策有以下規定:
一、首套房房貸首付比例要求:
1.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90㎡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2.首套房商業貸款首付比例為30%,使用商業貸款買房利率將會上浮。
二、首套房契稅要求:
家庭首套房購房面積90平米及以下,契稅為1%;購房面積90平米以上,契稅為1.5%。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C. 按揭貸款首付比例規定
一般來說,關於按揭貸款首付比例的基本規定如下。在第一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新房並且面積不超過90平米的繳納首付可以最低為20%;第二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房產的最低首付為60%;第三套房的情況,需要貸款的銀行根據房價的情況可以不予與貸款;其他的情況最低首付為30%。
如果你是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商品房商品房貸款的話,原則上最低首付比例是25%,有5%的浮動。也就是說,商業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20%,對於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按照原規定執行。在北上廣,商業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而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則為40%至70%。
【拓展資料】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按揭可以分為現樓按揭貸款和樓花按揭貸款。現樓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購買現樓,而以購得現樓作抵押。樓花按揭是金融機構對購買樓花(尚未完工前整棟、分層或分單元先預售的樓房)的置業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據購房合同具有權利為抵押的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的手續:
一、首先,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二、然後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三、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四、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注銷登記。
D. 蘭州買房需要什麼有什麼條件
蘭州買房須知事項:
1、凡願意落戶新區城鎮的人員,可憑身份證等去就近派出所辦理,不受就業、參保、有無住房和居住時限的限制。
2、符合政策規定、材料齊全、信息比對無誤的,一律由派出所直接辦理,取消上報審批環節,縮短戶口落戶辦理時限。
3、鼓勵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保留其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分配收益權,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4、全日制二本以上高校畢業生到蘭州新區企業就業,且戶口遷入蘭州新區的,每人每月給予500元的生活補貼,補貼期限3年。
5、落戶蘭州新區人員在蘭州新區購房的,可享受房屋契稅返還政策(按家庭單套住房面積核算,每戶家庭僅可享受1次,落戶滿3年予以返還)。
6、對新就業大學生、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人員,可以優先享受保障房,居住滿5年以上的可按照當年經適房價格申請購買現住公租房。
(4)蘭州新區購房貸款比例擴展閱讀:
外地人在蘭州買房政策:
1、首套住房,原政策對超過144平方米的稅率是3%,新政策不再劃分144平方米界限,統一規定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稅率是1.5%。對於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規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稅率是3%,新政策是1%;原政策規定90平方米以上的稅率是3%,新政策是2%。
2、二套房首付已經可以申請到4成,利率上浮10%,「如果還清首套房的貸款,第二套可以算作是首套房。首套房貸目前執行基準利率。」
3、新購買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方可轉讓。這也就意味著新房源在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滿3年前不得交易。
E. 蘭州下調商業地產貸款首付比例:從七成降至五成
據甘肅省蘭州市政府網站消息,4月13日,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意見》提出,因域施策、精準調控,蘭州市根據市場運行情況,調整商業地產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70%調整為50%。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政策對商業地產買賣的首付比例進行了下調,這是目前全國首個在商業地產領域降低首付的城市,對於後續商辦物業的買賣和去庫存等有積極的作用。
嚴躍進表示,就蘭州此類政策可以看出,其對於商業地產的去庫存和刺激此類物業的交易給予較大的支持。近期各類商業銀行的貸款額度有所增加,其貸款的動力更足。從庫存結構上看,商業地產的庫存壓力會更大。所以此次蘭州降低商業地產的首付比例,有助於投資者利用銀行貸款,更容易認購相關商鋪和寫字樓,這對於相關房企的項目銷售等有積極的作用。
《意見》稱,蘭州市將進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主要通過在劃撥土地上政府統建和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兩種方式籌集公共租賃住房。
2020年5月1日起,蘭州市范圍內新增住宅項目用地在儲備供應時,應在規劃條件中明確土地受讓人按照住宅總建築面積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及建成後的移交事宜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相關合同和協議中明確,由市住建局統一管理。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針對房租的稅收優惠。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的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增值稅徵收率。
蘭州市將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按照相關規定對新引進人才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等三種形式的住房保障。逐步將招商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引進人才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對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關人才由各級政府和用人單位給予購房或租房補貼。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人才周轉公寓或購買商品住房後出租,有效加強人才公寓的供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單位依法依規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或通過棚戶區改造建設人才周轉公寓和專家公寓。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實施意見全文: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蘭州新區、高新區、經濟區管委會、市屬重點企業: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指導意見》精神,為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構建「租購並舉」的供應制度,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范房地產市場,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實現全市人民「住有所居」為目標,加快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逐步解決好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動形成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住房需求。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進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通過在劃撥土地上政府統建和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兩種方式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力爭用5年時間,新建公共租賃住房9萬套,使全市公共租賃住房保有量達到12萬套,基本滿足社會各類群體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需求。政府統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市住建局負責,每年編制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市自然資源局對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的用地按照劃撥方式供應,應保盡保。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從2020年5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新增住宅項目用地在儲備供應時,市自然資源局應在規劃條件中明確土地受讓人按照住宅總建築面積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及建成後的移交事宜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相關合同和協議中明確,由市住建局統一管理。
(二)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將棚戶區改造審批許可權下放至區縣,由區縣確定改造范圍、戶數、征拆安置量、土地權屬、拆遷時限等,審核改造投入,確定改造方案,引入有實力的企業實施改造。重點推進城關區雁灘片區、南磚瓦窯、紅泥溝、南河新村、北園小區,七里河區老西客站片區,安寧區城中村,西固區全域,蘭州新區棚戶區改造工作。堅持「兩個統籌、五個結合」,即:全市統籌謀劃,各區統籌實施;將棚戶區改造與城市發展、城市轉型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土地資源整合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經營能力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舊城改造、「抽疏增綠」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改善民生、規范租售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以棚戶區改造項目作為試點,先行先試,對老城區以拆屋降密、增量提質、疏解功能為原則,促進老城區「減量發展」。鼓勵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企業自持餘量房作為租賃住房,培育租賃市場。政府回購棚戶區改造項目餘量房,作為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拓寬保障渠道。
(三)積極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在充分爭取國家和省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市財政可提取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以及住房公積金年增值收益扣除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用於彌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已建成使用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扣除管理維護費用後全部用於新建公共租賃住房,不足部分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分擔予以充分保證。
三、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政策
(四)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按照相關規定對新引進人才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等三種形式的住房保障。逐步將招商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引進人才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對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關人才由各級政府和用人單位給予購房或租房補貼。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人才周轉公寓或購買商品住房後出租,有效加強人才公寓的供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單位依法依規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或通過棚戶區改造建設人才周轉公寓和專家公寓。
(五)加大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逐步擴大保障覆蓋面,對符合條件的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退役軍人、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人員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結合各區縣住房市場實際租金水平、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保障對象的收入和家庭人員數量等情況,適時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標准,增強保障對象的租金支付能力。
(六)鼓勵通過市場化租賃住房解決住房困難。進一步完善各項「租購同權」相關政策措施,鼓勵享受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人群通過蘭州市房屋租賃服務平台租住市場化房源,解決住房問題。對依法登記備案的租房人可以享受義務教育、就業、醫療、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健全租賃市場規章制度,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規范住房租賃合同文本,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落實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優化備案流程,簡化備案手續。鼓勵租賃當事人簽訂長期租賃合同,穩定租賃關系,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
(七)落實對租賃主體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營改增住房租賃優惠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的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增值稅徵收率。落實國家對個人住房租賃相關各項稅費的稅收優惠政策。
(八)支持培育養老房地產健康發展。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培育新型養生養老綜合體,讓有條件的老年人享受一站式養老。探索制定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優惠政策,政府依據建設規模(含改擴建)、投資總額、土地租期等指標,可給予一定的建設補貼;按照床位數、收養人數及服務對象的類別、入住率、管理服務水平、社會效益等指標,可給予一定的運營補貼。
(九)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和個體工商戶逐步納入公積金繳存范圍,進一步推動個體、私營、混合所有制、外資等非公有制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住所有權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按規定提取夫妻雙方一定額度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金。
四、積極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十)鼓勵新建市場化租賃住房。通過加大市場化租賃住房用地的供應,有效緩解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房房價上漲的壓力。市自然資源局每年會同市住建局在已納入儲備的住宅用地中編制市場化租賃住房供地計劃,按計劃實施土地供應相關工作。發揮大型企業引領帶動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通過回購、回租市場存量房或棚戶區改造餘量房等作為租賃住房,也可將自有閑置商業、辦公、工業等房屋改造為租賃住房,統籌進行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和管理。
(十一)積極培育和發展租賃企業。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自持房源面向市場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鼓勵各類投資者和自然人依法設立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專業、規范的租賃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拓寬服務領域,在服務項目范圍內積極開展「管家式」服務,為業主空置房源提供代管理、代維修等服務;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自有住房,將符合消防、衛生、住用等安全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范管理。
發揮國有租賃企業對市場的引領、規范、激活和調控作用,指導國有企業成立國有租賃企業。出台政策扶持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快速發展成長,開展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住房租賃業務;營造環境吸引國內知名大型租賃企業入駐蘭州,利用其豐富的經驗和雄厚的資本,帶動全市租賃市場健康快速發展。
五、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十二)堅持調控力度不放鬆。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城市主體責任,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及時掌握房價漲幅、供需情況、市場運行、企業經營現狀,加大對市場運行的分析研判,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風險預警機制,有效防範化解重大風險。
全面貫徹國家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嚴格執行我市現行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切實落實價格備案、限購、限貸、限售等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工作,有效控制商品房銷售價格的上漲幅度。因域施策、精準調控,根據市場運行情況,調整商業地產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70%調整為50%。
(十三)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積極貫徹落實住建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全面加強商品房買賣合同、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備案工作。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持續開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的企業,通過嚴格的檢查執法,強有力的處罰措施,強力整治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運行。
六、工作保障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市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落實中央、省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充分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等作用。
(十五)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讀,及時釋疑解惑,提高政策透明度,正確引導住房消費,增進公眾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形成有利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良好輿論氛圍。
本《實施意見》實施范圍為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蘭州新區、高新區、經濟區、紅古區、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結合本轄區實際參照執行。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3日
F. 蘭州:商業地產貸款首付比例由70%調整為50%
據甘肅省蘭州市政府網站消息,蘭州市政府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要因域施策、精準調控,根據市場運行情況,調整商業地產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70%調整為50%。
資料圖:房地產樓盤。中新社記者 張斌 攝
《實施意見》稱,根據甘肅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指導意見》精神,為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構建「租購並舉」的供應制度,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范房地產市場,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指導思想方面,《實施意見》指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實現蘭州全市人民「住有所居」為目標,加快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逐步解決好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動形成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住房需求。
《實施意見》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通過在劃撥土地上政府統建和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兩種方式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力爭用5年時間,新建公共租賃住房9萬套,使全市公共租賃住房保有量達到12萬套,基本滿足社會各類群體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需求。政府統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市住建局負責,每年編制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市自然資源局對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的用地按照劃撥方式供應,應保盡保。
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從2020年5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新增住宅項目用地在儲備供應時,市自然資源局應在規劃條件中明確土地受讓人按照住宅總建築面積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及建成後的移交事宜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相關合同和協議中明確,由市住建局統一管理。
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將棚戶區改造審批許可權下放至區縣,由區縣確定改造范圍、戶數、征拆安置量、土地權屬、拆遷時限等,審核改造投入,確定改造方案,引入有實力的企業實施改造。重點推進城關區雁灘片區、南磚瓦窯、紅泥溝、南河新村、北園小區,七里河區老西客站片區,安寧區城中村,西固區全域,蘭州新區棚戶區改造工作。
堅持「兩個統籌、五個結合」,即:全市統籌謀劃,各區統籌實施;將棚戶區改造與城市發展、城市轉型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土地資源整合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經營能力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舊城改造、「抽疏增綠」相結合,將棚戶區改造與改善民生、規范租售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以棚戶區改造項目作為試點,先行先試,對老城區以拆屋降密、增量提質、疏解功能為原則,促進老城區「減量發展」。鼓勵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企業自持餘量房作為租賃住房,培育租賃市場。政府回購棚戶區改造項目餘量房,作為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拓寬保障渠道。
積極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在充分爭取國家和省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市財政可提取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以及住房公積金年增值收益扣除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用於彌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已建成使用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扣除管理維護費用後全部用於新建公共租賃住房,不足部分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分擔予以充分保證。
《實施意見》指出,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政策。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按照相關規定對新引進人才提供實物保障、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等三種形式的住房保障。逐步將招商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引進人才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對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關人才由各級政府和用人單位給予購房或租房補貼。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人才周轉公寓或購買商品住房後出租,有效加強人才公寓的供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單位依法依規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或通過棚戶區改造建設人才周轉公寓和專家公寓。
加大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逐步擴大保障覆蓋面,對符合條件的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退役軍人、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人員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結合各區縣住房市場實際租金水平、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保障對象的收入和家庭人員數量等情況,適時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標准,增強保障對象的租金支付能力。
鼓勵通過市場化租賃住房解決住房困難。進一步完善各項「租購同權」相關政策措施,鼓勵享受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人群通過蘭州市房屋租賃服務平台租住市場化房源,解決住房問題。對依法登記備案的租房人可以享受義務教育、就業、醫療、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健全租賃市場規章制度,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規范住房租賃合同文本,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落實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優化備案流程,簡化備案手續。鼓勵租賃當事人簽訂長期租賃合同,穩定租賃關系,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
落實對租賃主體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營改增住房租賃優惠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1 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的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增值稅徵收率。落實國家對個人住房租賃相關各項稅費的稅收優惠政策。
支持培育養老房地產健康發展。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培育新型養生養老綜合體,讓有條件的老年人享受一站式養老。探索制定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優惠政策,政府依據建設規模(含改擴建)、投資總額、土地租期等指標,可給予一定的建設補貼;按照床位數、收養人數及服務對象的類別、入住率、管理服務水平、社會效益等指標,可給予一定的運營補貼。
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和個體工商戶逐步納入公積金繳存范圍,進一步推動個體、私營、混合所有制、外資等非公有制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住所有權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按規定提取夫妻雙方一定額度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金。
《實施意見》提出,積極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新建市場化租賃住房。通過加大市場化租賃住房用地的供應,有效緩解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房房價上漲的壓力。市自然資源局每年會同市住建局在已納入儲備的住宅用地中編制市場化租賃住房供地計劃,按計劃實施土地供應相關工作。發揮大型企業引領帶動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通過回購、回租市場存量房或棚戶區改造餘量房等作為租賃住房,也可將自有閑置商業、辦公、工業等房屋改造為租賃住房,統籌進行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和管理。
積極培育和發展租賃企業。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自持房源面向市場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鼓勵各類投資者和自然人依法設立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專業、規范的租賃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拓寬服務領域,在服務項目范圍內積極開展「管家式」服務,為業主空置房源提供代管理、代維修等服務;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自有住房,將符合消防、衛生、住用等安全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范管理。
發揮國有租賃企業對市場的引領、規范、激活和調控作用,指導國有企業成立國有租賃企業。出台政策扶持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快速發展成長,開展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住房租賃業務;營造環境吸引國內知名大型租賃企業入駐蘭州,利用其豐富的經驗和雄厚的資本,帶動全市租賃市場健康快速發展。
《實施意見》明確,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持調控力度不放鬆。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城市主體責任,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及時掌握房價漲幅、供需情況、市場運行、企業經營現狀,加大對市場運行的分析研判,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風險預警機制,有效防範化解重大風險。
全面貫徹國家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嚴格執行我市現行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切實落實價格備案、限購、限貸、限售等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工作,有效控制商品房銷售價格的上漲幅度。因域施策、精準調控,根據市場運行情況,調整商業地產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70%調整為50%。
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積極貫徹落實住建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全面加強商品房買賣合同、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備案工作。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持續開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的企業,通過嚴格的檢查執法,強有力的處罰措施,強力整治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運行。
《實施意見》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蘭州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市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落實中央、省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充分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等作用。
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讀,及時釋疑解惑,提高政策透明度,正確引導住房消費,增進公眾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形成有利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良好輿論氛圍。
《實施意見》實施范圍為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蘭州新區、高新區、經濟區、紅古區、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結合本轄區實際參照執行。《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G. 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三成,結清貸款按首套房貸款政策
4月5日,有媒體獲悉,甘肅省蘭州市近日印發《蘭州市落實強省會戰略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第1號)》(簡稱《措施》),《措施》明確提出降低個人購房門檻、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放鬆區域限購以及放寬限售條件。
具體來說,在激發活力促進市場健康發展方面,《措施》提出,要降低個人購買住房門檻。個人通過商業銀行和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同時,要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發放力度,引導金融機構按照監管規定實施貸款利率優惠政策。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按照蘭州此前的購房政策,蘭州市政府於2017年8月25日發布《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補充通知》,其中提到,對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於30%,第二套為5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以及6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購房貸款未結清)。
對於公積金貸款政策,根據蘭州市房產局等於2018年1月5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住房公積金主要滿足首套購房需求,購買首套住房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必須達到30%以上,購買二套時首付款必須達到50%以上,禁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此次《措施》還明確,要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個人通過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身職工為60萬元,雙職工為70萬元。
在支持孝老撫育住房需求上,《措施》提出,對在蘭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將異地居住的父母等近親屬接來蘭州居住的,給予支持,允許其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新購一套住房。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兩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許其在限購區域內新購一套住房。
優化審批加快項目開發建設方面,《措施》提出,要推行「交房即交證」。加強部門協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在實行「多測合一」「聯合驗收」的基礎上,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商品住房,網簽備案滿三年即可上市交易。
減輕負擔支持企業良性循環方面,《措施》顯示,要合理確定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自2022年4月1日起,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按規定最低比例(掛牌起始價的20%)執行,剩餘款項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年內繳清。
此外,加大項目貸款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穩妥有序開展並購貸款,重點支持優質房企兼並收購困難房企項目。對支持開發貸款、降低個人按揭貸款利率的金融機構,在政府新增財政存款、基金賬戶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提升效能強化項目服務保障方面,《措施》提出,要提高預售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優化預售資金使用流程,壓縮預售資金審批時限,積極推廣預售資金使用線上申請、審核、支付業務,實行「不見面」審批,提高預售資金撥付使用效率。
據不完全統計,3月以來,包括福州、鄭州、哈爾濱、青島即墨、衢州、秦皇島、綿陽等地紛紛放開限購、限售等限制性措施。綜合一季度數據看,據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統計,一季度60餘城發布房地產相關政策超百次,主要涉及針對性放鬆限購政策、降低首付比例、發放購房補貼、降低房貸利率、取消限售、為房企提供資金支持等方面。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關榮雪認為,樓市政策適度放鬆對於多維主體均有一定的積極影響,對於購房者的利好更為顯著,將有效緩解部分困難群體購房資金、門檻限制等壓力;對於城市而言,購房需求進一步釋放或將在一定程度上帶動成交有所上升,與此同時緩解城市庫存壓力,推動城市經濟發展;另外,多城適度放鬆樓市政策也是切實落實滿足合理住房需求的相應主體責任,促進行業的內部循環和健康發展。
H. 買房貸款新規定
法律分析:一、首套房房貸首付比例要求:
1、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90㎡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2、首套房商業貸款首付比例為30%,使用商業貸款買房利率將會上浮。
二、首套房契稅要求:
家庭首套房購房面積90平米及以下,契稅為1%;購房面積90平米以上,契稅為1.5%。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二、本通知所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以下簡稱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以下簡稱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開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