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海南買房限購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在全市范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或產權式酒店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房、新建和二手產權式酒店。
法律依據:《海口市貫徹落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三部門〈關於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實施細則》
一、明確限購范圍
從本細則頒布之日起,除瓊建房〔2017〕96號通知所列的新建商品住宅,我市將產權式酒店、二手住房(指已通過初始登記或首次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再次上市交易的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下同)一並納入限購范圍。在全市范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或產權式酒店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房、新建和二手產權式酒店。
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商品住宅或產權式酒店的全部產權或部分產權(以交易合同已網簽備案或不動產權證為准)均,認定為該居民家庭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或產權式酒店。
二、界定購房資格
在海南沒有擁有商品住宅或產權式酒店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可以在本細則規定的海口非限購區域內申請首次購房;在海南沒有擁有商品住宅或產權式酒店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並且提供了其1名家庭成員在我省各市縣的連續2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的,可以在本細則規定的海口限購區域內申請首次購房。
在我市購房的非本省戶籍人員以家庭為單位實施限購,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居民家庭申請購房或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須先到住建部門出具家庭無購房備案證明及國土部門出具家庭無住房證明。
三、設定限購區域
本細則所稱限購區域是指:濱江西路以西、長彤路以東、南海大道和紅城湖以北區域(含海甸島和新埠島)以及椰海大道以,南、繞城高速以北、鐵龍路以西、粵海大道以東合圍區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