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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定的房子還在辦貸款可以退嗎

發布時間: 2023-01-21 15:24:34

㈠ 買房子,付了首付,也簽了合同,但是銀行貸款還沒辦下來,能退嗎如果銀行貸款已經辦了,還能不能退

可以分幾種情況:

1.如果是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無法放款,那麼購房者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並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

2.如果是開發商或銀行的原因造成的,你是可以全額退款且開發商還要補償你同期的銀行利息的;

3.如果是個人原因造成的不能放款,開發商有權依據購房合同里的約定收取一定的違約金的!具體詳見你們的購房合同里的約定。

綜上,無論哪種原因使得貸款辦不下來,購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區別僅在於購房者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1)剛定的房子還在辦貸款可以退嗎擴展閱讀:

貸款材料:

1、借款申請書;

2、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稅務登記副本及復印件或個人家庭收入證明;

4、已支付所購商業用房價款規定比例首付款的證明;

5、中國銀行認可的經濟收入或償還貸款計劃;

6、購買商業用房合同、協議或其他有效文件;

7、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及抵押物估價文件;

8、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及資信證明;

9、借款人或開發商應向貸款人提供證明商業用房手續齊全、項目合法的資料;

10、中國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或資料。

貸款擔保:

如果您申請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應在簽訂借款合同之前提供中國銀行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貸款保險:

以資產作為抵押物的客戶應根據中國銀行的要求辦理抵押物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借款期限,還款責任險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中國銀行應為保險單註明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不得有任何有損中國銀行權益的限制條件。在貸款未償清期間,保險單正本交中國銀行執管。

在保險有效期內,您不應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中國銀行有權代為投保。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毀,您應及時通知中國銀行,並落實其它擔保。否則,中國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發放:

《抵/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生效後,中國銀行將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至您指定的購買住房開發商(售房單位)或個人的專用賬戶,由中國銀行監管使用。

貸款償還:

貸款人與借款人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還款方式和還本付息計劃,授權貸款人可在約定的還款日主動從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按月償還貸款本息或到期一次償清貸款本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應按月並自使用貸款後第二個月開始按月償付貸款本息。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後,若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提前向貸款人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還款申請,貸款人可按合同約定按提前還款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

資料鏈接:網路 貸款買房

㈡ 貸款買房可以退嗎

按揭貸款 買的房子,不想要了,是可以退的。 按揭買的房子,在 房屋產權證 辦理下來之前, 房屋所有權 仍然屬於開發商,所有權尚未進行轉移。此時, 購房 人與開發商的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購房人可以 解除合同 ,要求 退房 退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 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 擔保貸款 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 商品房 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 定金 返還買受人。

㈢ 剛買的房子能退嗎貸款也下來了能退嗎

剛買的房子貸款也下來了是否能退,這要看具體的情況。定金是簽訂合同前的定金。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卻不想買房,那麼開發商就不能退還定金。如果開發商拿到定金卻不賣房子,要雙倍賠償定金。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不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可以要求退還定金。在實踐中,由於上述合同文件的性質和內容的不同,每個合同所採用的方法也略有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㈣ 房貸下來了房子還能退嗎

親,房貸下來了仍然可以退房。房貸已經放款,只要用戶與開發商協商一致,那麼就可以退房。不過,用戶與開發商簽訂的是購房協議,而與銀行簽訂的是房貸協議,因此即使與開發商解除了購房協議,用戶與銀行之間仍然存在借貸的關系,解除購房合同不等於解除房貸合同。

用戶雖然不要房產了,但是申請的房貸仍然需要歸還,這期間用戶可以選擇提前還清房貸,房貸還清後,房貸合同才會解除。否則用戶沒有按時還款,房貸逾期記錄會嚴重影響個人徵信。用戶在貸款買房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盡量不要選擇在貸款放款成功後再退房,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㈤ 已經開始還貸款了還可以退房嗎

已經開始還貸款了還可以退房嗎?

要分具體情況來分析,如果這個房子是期房,現在還沒有拿到手,後期拿到手之後發現房子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找質檢部門檢測過房子不能居住,這種情況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的,如果開發商不退房,業主可以使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房子沒有任何問題,現在是不能退房的,因為買房時跟開發商簽訂了合同,無特殊情況是不能隨便解除合同的。

退房的條件有哪些?

1、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買受人有權退房

《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2、購房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後,買受人有權退房

開發商的銷售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比如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開發商在預售房產時,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提供虛假預售許可證,且在購房者提起訴訟之日也未取得該證等等,根據法律規定,該購房合同無效,購房人有權退房。

3、購買合同被依法撤銷買受人退房的情形

按照《民法典》規定,對於買受人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或者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或者開發商以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買受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買受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4、按揭不能,買受人有權退房

《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即不能辦理銀行按揭手續,由於開發商的原因構成根本違約或因政府政策等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事由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根據《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

5、房屋面積誤差比特別值超出3%,買受人有權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相關規定,買受人在購房時經常出現實際面積和合同約定的面積存在一定的誤差,這在實際交易中是經常發生了。當然,買賣合同可以基於雙方意思表示對面積誤差的處理方式進行約定,沒有約定的話,面積誤差比特別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

6、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存在問題,買受人有權退房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當然,對於一般的門窗、牆壁等方面存在的質量問題,除非雙方有明確約定,否則,購房人無權僅據要求退房。

7、房屋質量嚴重影響使用買受人有權退房

根據較新司法解釋,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人的居住健康,或是房內雜訊影響居住等的,購房者若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法院將會予以支持。

8、房地產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相關規定,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或者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

9、套型與圖紙設計不一致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房屋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范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買受人可以退房或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重新約定總價款。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10、開發商遲延交付房屋,買受人有權退房

《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1、開發商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超過一年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12、開發商對房屋進行了抵押,買受人有權退房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是賣給購房者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的,購房者可要求退房。

若是購房者出於自身考慮不周等因素提出退房的,在法律上看,屬於私自違約,只能與開發商協商解決。在此種情況下提出訴訟,將不會得到法律支持。

㈥ 剛買的房子能退嗎貸款也下來了能退嗎

如果按揭貸款已經辦理下來的話是不能退房的。
如果開發商同意退的話也是很困難的,開發商同意退房的流程如下:
1、貸款人需要先把已經審批下來的貸款結清;
2、如果在一年內還清的話銀行會扣貸款人的違約金,至於違約金是多少就看貸款合同上的約定了;
3、貸款還清後辦理注銷抵押登記表;
4、然後找開發商,開發商會把貸款金額還給貸款人;不過這個是在很理想的情況下才能做到的,一般開發商如果貸款已經審批下來了是根本不會同意退房的,而且單方面退房需要賠償開發商購房總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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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房子買了貸款下來了還能退房嗎

買房辦理貸款之後,如果購房者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的話,那麼購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一般申請退房只要符合退房的法定條件即可,否則需要繳納一定的違約金。
什麼情況下可以退房:
1、面積誤差。若是發現開發商交付的房屋建築面積或套內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依照法律規定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2、開發商擅自變更房屋規劃設計。若發現開發商交付的房屋發生了規劃或設計的變更,例如:房屋結構的變更,房屋用途的變更等,若是開發商沒有告知購房人變更,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3、房屋質量問題。若出賣人交付的房屋有質量問題且影響到購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例如:購房人買了房子,房屋內不斷漏水、滲水、牆體裂縫,導致購房人無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就有權解除合同。
4、房屋存在抵押。很多購房人買了房子後,發現自己的房子又被開發商偷偷抵押給其他銀行,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有權利以此為由而解除合同。
5、無法獲得貸款。若是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無法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則買受人是有權解除合同。
6、無權屬證明。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都會約定,若出賣人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權屬證明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7、逾期辦理房產證。若購房人購買房屋後,在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取得房產證,則期滿後超過一年,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仍然沒有取得房產證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8、一房多賣。目前,很多開發商都存在一房多賣的現象,例如:購房人簽訂了買賣合同後,開發商又將此房屋出售給第三人,則購房人就有權利解除合同。
9、逾期交房。很多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超過一定期限不交房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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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辦理了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嗎

辦理了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對於按揭購買的房子,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退房:1、購房人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2、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再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並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3、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意味著得以解除。
一、辦理了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嗎
1、辦理了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對於按揭購買的房子,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退房:
(1)購房人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2)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再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並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3)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意味著得以解除。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二、期房貸款用什麼抵押
買期房貸款用借貸人購買的期房產權抵押。對於預售商品房抵押,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符合房地產轉讓條件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且須提交生效的預購房屋合同。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具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

㈨ 正在辦貸款的房子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買房子交了首付,房貸還沒下來能不能退房要分以下幾個情況:(一)如果按揭貸款合同未能訂立是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開發商手續不齊備或銀行認為開發商缺乏保證能力等情況,導致購房者因不能辦理按揭而又無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購房者可以退房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甚至還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二)如果是因為不可歸責於開發商和購房者雙方原因,最終導致貸款無法辦理的,購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購房首付款。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等,如國家貸款政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銀行貸款規模限制等相關事由。如果產生這種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退還首付款。(三)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己的原因,如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齊備,或者購房者缺乏還款能力,銀行審查認為購房者不符合貸款條件,不予發放貸款,導致貸款合同不能能訂立,如果購房者要求解除已訂立的購房合同,則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產生這樣的情況,購房者就應該與開發商重新協商交款事宜,或者直接向開發商交清房款。不能繳納房款的,開發商可以依據合同約定,收取購房者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