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貸款的房子要賣最後能拿到多少錢怎麼算
按揭的房子賣能得到多少錢的話,要看你房子的市場價值是多少錢和欠銀行多少錢,具體的話要以賣房合同為准。
抵押貸款必須還清,然後銀行釋放抵押貸款。房產證只能轉讓。如果銀行的抵押貸款是自己支付的,那麼交易價格就是你能得到的錢,否則你得到的錢就是交易價格減去剩餘的抵押貸款支付。
正在抵押中的房子只要辦理產權證下來就可以辦理轉讓,轉讓過程是:雙方簽訂貸款合同,約定還款人、納稅方(一般賣方的貸款由買方的首付來)。
買賣雙方簽訂貸款合同;貸款批准後結清貸款;貸款清償後其他權利的撤銷;然後辦理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手續後,將房產證交銀行;然後銀行貸款交易就結束了。
(1)貸款房子怎麼賣價格怎麼算擴展閱讀:
貸款還清、解除擔保、房子錢、賣下制服你還貸款總量(包干運費仍借+每個月之前提供總額)和支付當你買房子的首付、手續費、保險費、公證費用,契稅,剩下的是你的剩餘收入金額。
當然你仍然繳納營業稅(6%左右),所得稅(增加數量減少了20%,合理增加費用,但是在實際合同可以約定無比的數量,不能反映在合同),評估成本等,這些費用應按規定由買方,雙方還可以協商。
你應該已經支付了維修基金,你可以要求買家再支付一筆費用。
⑵ 貸款買的房子怎麼賣
房子有貸款可以賣的,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出售:
1、轉按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同時申請辦理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物的貸款。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
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⑶ 貸款中的房子賣房怎麼計算
1、等額本息法的計算公式,這個辦法是平均還貸款,每個月一樣,壓力比較小一些,也比較平均。公式是月還款額=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n/[(1+月利率)^n-1] 算式中n表示貸款月數,^n表示n次方,如^240,表示240次方(貸款20年、240個月)月利率=年利率/12 ,總利息=月還款額*貸款月數-本金。
2、另外一個是等額本金法計算公式,這個計算方法是前面還的貸款多一些,後面少一些,還款的壓力越來越小,但是缺點是前面壓力很大,基本的公式是月還款額=本金/n+剩餘本金*月利率,總利息=本金*月利率*(貸款月數/2+0.5),大家如果手頭比較有錢,就可以選擇這個方法。
3、以上兩種方法相比較,各自有各自的長處,前面的一種要比後面的一種多還一些貸款,等額本金法比等額本息法要少一些貸款,但是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研判,具體大家採取哪種方法還款,借款人在銀行辦理貸款手續時可以選擇,銀行根據客戶的意見提供方式。
有貸款的房子
1、可以到貸款銀行咨詢可否做抵押房產轉按,如果可以,可將您尚欠銀行的貸款轉移到買家名下。
2、如果買家不想繼續按揭,也可辦好轉按後由買家直接還清銀行貸款,不必負擔貸款利息。
3、如果銀行部不允許做轉按,可以找正規的擔保公司代贖契,贖契後等於是取消了原來房屋的抵押關系,在這種情況下房屋才能進行交易。當然,擔保公司會收取一定的費用。
4、可以找一個正規的中介公司,通過向買方收取預付款的方式先將貸款還清,但是這樣需要到公證處公證,需要一定的手續費。
⑷ 還在還貸的房子,如果賣了,是要怎麼計算的
還在還貸的房子,如果賣了,是要計算:房子賣價-房子當時購買總價+契稅+維修基金+裝修費用+物業管理費+銀行貸款利息=賺到的錢。
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要賣出去是要先還上銀行的錢這個房子才能過戶給買家,如果你沒錢,需要買家先墊付,那價格可能要低一點。房子賣價-房子當時購買總價+契稅+維修基金+裝修費用+物業管理費+銀行貸款利息=賺到的錢。
注意事項:
1、轉按揭。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
2、賣家用買方的首付款來付清剩餘貸款。這種方式被大家運用的比較多,適合一些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償還了大量貸款之後,房子所剩貸款金額不大的情況。
3、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來還清剩餘房貸。如果房貸剩餘過多且無法辦理轉按揭手續時,那麼可以考慮通過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的房貸。賣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從而結清房子的按揭貸款。等買家支付放款後再來將銀行的抵押貸款還清。
⑸ 按揭買的房子要賣掉,怎麼賣呢
用首付款還房貸。借款人可以先讓買家付首付款,然後湊齊還款資金把貸款還清,解除抵押後賣出去。
辦理轉按揭。借款人可以到銀行申請轉按揭,把房屋賣給第三人,由買家繼續償還房貸。借錢還款。借款人可以先向家人、親戚借錢把房貸還清,還清後可以進行自由買賣了,賣出房子後,再把借的錢還回去。
通常按揭貸款購房的流程為:客戶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出具的資產證明,房地產抵押,出具夫妻雙方共同還款人徵信報告,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並向按揭銀行申請貸款。銀行進行調查和審批,辦理過戶手續。
⑹ 我正在按揭的房子賣掉,能拿到手多少錢怎麼算
按揭的房子賣掉能拿到多少錢的話,要看你的房子的市值是多少錢以及欠銀行多少錢,具體的話要以賣房合同為准。
需要把按揭還完,然後銀行解除抵押。拿到房產證才能過戶。銀行的按揭款如果是自己還的,那成交價就是能拿到的錢,反之得到的錢就是成交價減去還剩的按揭款。
正在按揭中的房子只要將產權證辦理下來就可以辦理過戶,過戶流程就是:買賣雙方簽訂貸款合同,並約定還款人,稅費繳納方(一般賣方的貸款由買方的首付來還);買賣雙方簽訂貸款合同;貸款審核通過後辦理結清貸款;結清貸款後再注銷他權;然後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把產權證交到銀行;後銀行放款交易就結束了。
⑺ 貸款買的房子怎麼賣
貸款買的房子怎麼賣法如下:
1、轉按揭。房貸轉按揭,也叫個人住房轉按貸款,簡單的來說,就是借款人(賣方)想要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需要將房子的按揭貸款轉給買方,讓買方繼續償還賣方應還的貸款。當然轉按揭辦理過程中,需要經過貸款銀行的同意。
具體操作中,房貸轉按揭業務分為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此外,對於買方來說,由於資信、貸款意願、月供能力以及購房資金上的差異,在辦理轉按揭業務時,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貸款金額、期限以及還款方式。
2、利用買方首付款還清剩餘貸款。賣方利用買方付的首付款來還清剩餘房貸,辦理解押後再進行買賣交易。這種方式雖然操作上較為簡單,用的也比較多。但此種操作方式,適用於原借款人(賣方)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償還了大部分貸款,當前房子所剩貸款金額不大的情況。
一般二手房交易首付比例為房產總交易額的30%~40%,這對於房貸余額所剩不多的賣方來說,完全可以利用買方支付的首付款將剩餘房貸還清。同時對於買方來說,將房貸還清,辦理解押後再進行交易無疑更加安全。
3、申請抵押貸款還清剩餘房貸。如果房貸剩餘過多,無法辦理轉按揭手續,可通過向銀行或小貸公司辦理抵押貸款,從而還清剩餘房貸。當然賣方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銀行或小貸公司申請抵押貸款,以此結清房子的剩餘貸款。
待買家支付放款後再將銀行的抵押貸款還清。此種方式雖然操作起來較為麻煩,但對於想要出售有貸款房子的賣家來說,也不失為一種可行方法。
⑻ 房子貸款買的轉手賣給別人錢怎麼算
如果房主有足夠的金額可以還清貸款,結束抵押,那問題就非常簡單。賣方手頭資金不足,也可以利用已有的抵押物,比如其他房產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用抵押貸款償還剩餘按揭貸款,等買家結清房款之後,再用房款償還抵押貸款。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通過這種方式償還剩餘房貸,要考慮到抵押貸款利息、手續費的問題。
還有一種方法叫做「轉按揭」,是指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說白了就是將現有剩餘貸款轉給新的買房人。這種方式最重要的事取得貸款銀行的同意,通常很多銀行不願意中途更換債務人,同時如果買房的人不想在現有貸款銀行辦理貸款,還會涉及到跨行轉按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三條 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布。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⑼ 按揭的房子裝修了一半出售怎麼算
按揭的房子裝修了一半出售,應把裝修費加在裡面,可以按以下計算:
房屋的購買總價+裝修成本+貸款成本+資金成本=售價,但是如果售價超過市場的價格的話就會是因為售價過高導致賣不出去,所以出售房屋的時候還是需要根據自己的購買價加上市場價來決定出售價格的。
⑽ 買的按揭房子3年了要賣掉怎麼核算成本
房子當時購買總價+契稅+維修基金+裝修費用+物業管理費+銀行貸款利息-房子賣價=賺到的錢。
先將公積金還清後,從購買時間算,過一年就要多還3萬的利息,以此類推,在此基礎上加上總房款,看看自己賣90萬合算不合算了。
按揭的利息計算方法:
1、計算公式:月還款額=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n/[(1+月利率)^n-1]式中n表示貸款月數,^n表示n次方,如^240,表示240次方(貸款20年、240個月)
2、月利率=年利率/12
3、總利息=月還款額*貸款月數-本金。
(10)貸款房子怎麼賣價格怎麼算擴展閱讀:
財產分割:
1、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麼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