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柳州市市民公積金首次買房公積金提現多少個工作日可以辦好
公積金提取到賬的時間為辦理完手續後3-5個工作日轉到個人賬戶。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 商貸提取公積金新規定
根據規定,商業貸款購房後,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還貸。
當事人可通過轉賬的方式提取本人或配偶賬戶上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首付款支付以後,可以憑備案的購房合同提取一次公積金。如果提取的金額不超過房屋總價,那麼在首次提取公積金滿3年後,可選擇償還商業貸款憑證或兩證辦理提取,兩種方式任選一種,並且一旦確定提取方式,不得進行調整。
在貸款成功辦理並正常還款半年後,職工及配偶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憑還款明細每年辦理1次轉賬沖貸直至商業貸款余額結清。
購買首套房未使用公積金貸款,提取分兩種情況: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憑備案購房合同提取一次。
2、購買存量住房:在《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滿6個月後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購買首套房,如何提取公積金還商貸
1、首套房純商業貸款:正常6個月之後可辦理,之後每12個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商貸金額。
2、首套房組合貸款:正常6個月後可辦理,之後每36個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商貸金額。(組合貸款提取公積金條件:須為首貸且之前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或房產類提取)
公積金支付購房款
1、未使用住房公積金,憑《不動產權證書》提取,每36個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計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2、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憑房屋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提取一次。
政策提示:
1、職工及配偶以外聯名購房,不能憑購房合同提取,可以憑《不動產權證書》提取,如未明確份額佔比,則按人數平均份額計算提取額度;有明確份額佔比,則按所佔份額計算提取額度。
2、憑備案購房合同可以提取一次,滿36個月之後可以憑該套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提取。
3、職工購買存量房,通過聯網核查職工購房計稅價格,若聯網核驗失敗,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a房產局樓案笠出具《房屋交易稅費繳款通知單》(無需蓋章); b政務中心稅務窗口出具《房產交易申報單》(加蓋業務專用章);c《武漢市房屋交易協稅信息單》復印件 (無需蓋章)d房查證明。
4、購買存量房的,在《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滿6個月後,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5、自住房規劃用途必須為70年產權住宅類(房屋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年限為准)。
6、購買非本市住房申請提取的須到分中心辦理。
基本材料:
1、身份及婚姻關系證明。
2、本人I類銀行借記卡。
專項材料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及全額購房發票。
購買存量住房:提供《不動產權證書》、視情況提供契稅證明
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提取,提供房屋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
償還住房商業貸款
1、僅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在正常6個月後即可辦理,之後每12個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金額。
2、使用住房組合貸款的,在正常6個月後即可辦理,之後每36個月可提取一次,累計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組合商業貸款金額。
政策提醒:
1、僅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借款人須到櫃面簽訂《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非借款人本人辦理的,應當提供專用委託公證書(住房公積金下載);借款抵押人含職工及配偶以外的,不能辦理此項業務。
2、償還住房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當前無逾期。
基本材料:
1、身份及婚姻關系證明
2、本人類銀行借記卡。
專項材料:
借款抵押合同、購房合同或者首頁《不動產權證書》或者房查證明;償還住房貸款中商業貸款的,無需提供專項材料。
法律依據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依法設立;
(二)借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借款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
(四)借款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3. 組合貸款買的房,能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嗎
辦理了組合貸款之後,想要提取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有以下幾個前提條件:
1、從來沒有辦理過公積金委託劃扣;
2、組合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
3、商業貸款尚未結清;
4、公積金貸款部分累計逾期期數在3期以內(不含3期);
如果滿足以上條件,您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償還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部分。
辦理組合貸款後提取公積金余額需要的資料:
1、貸款銀行審核蓋章的《提取公積金還組合貸款申請證明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4、《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還款儲蓄存摺或卡(首次提取應附不少於6個月及以上的還款流水明細,以後提取應附提取日前12個月的還款流水明細)。
此外還要提醒大家,如果您提取公積金余額歸還貸款本金,那麼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且累計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其商業貸款本金。如果是按年提取公積金余額還商貸本息,那麼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此前一年(12期)應償還的月還款額之和,但不包括在此期間以自有資金提前歸還的商業貸款本金,且累計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商業貸款本金。
4. 辦理公積金組合貸還能提取公積金嗎
如果是在可辦理公積金沖貸業務的銀行申請的公積金組合貸款,也可以辦理余額沖貸業務,用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沖抵您的貸款,減少每月還款額。
房屋抵押貸款 :
公積金和按揭貸款必須同時同比例償還。可以選擇就近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提取公積金業務。具體辦理地址可以撥打各地客服熱線進行咨詢。
(4)柳州住房組合貸款首次提取公積金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
公積金提取可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辦理公積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銀行申領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的公積金將直接轉入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約定提取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部分提取
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辦公積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額為賬戶總金額減10元。
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5. 組合貸款提取公積金可以提多少
法律分析:申請組合貸款後,是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可以提出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6. 組合貸款後還能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申請組合貸款後,是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