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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背黑賬 2025-01-31 11:27:16

貸款購房的房子法院怎樣才能過戶

發布時間: 2023-04-20 01:19:40

㈠ 貸款房子怎麼過戶給別人

一般情況下,按揭房的過戶方法如下:
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的按揭抵押登記後,取得房屋產權證,接著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辦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償貸款的,可以和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貸款合同。操作過程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和工作量的考慮,通常不會配合。
拓展資料
一、貸款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費
1.稅類:契稅(房屋面積<90_,比例1%;90_≤房屋面積<140_,比例為1.5%;房屋面積≥140_比例3%),貼花費用5元/套。
2.費類:登記費80元,手續費產價2%,工本費20元。
二、離婚了房子有嗲款怎麼過戶
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後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具體來說,離婚後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
1.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並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㈡ 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有貸款房子因為處於抵押狀態,銀行對此房屋有一個抵押權,因此,銀行貸款結清之前一般是不能在市場上進行交易的。想要在市場上交易一般情況下需要將貸款還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法:
1、轉按揭。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目前接受轉按揭的銀行不是很多,所以是否可行需要跟貸款銀行具體溝通。
2、用買方的首付款來付清剩餘貸款。這種方式被大家運用的比較多,適合一些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償還了大量貸款之後,房子所剩貸款金額不大的情況。
3、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來還清剩餘房貸。如果房貸剩餘過多且無法辦理轉按揭手續時,那麼可以考慮通過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的房貸。賣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從而結清房子的按揭貸款。等買家支付房款後再來將銀行的抵押貸款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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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還在按揭的房產怎麼過戶

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3、在轉按揭申請通過銀行審核後(審核通常需要五個工作日),且銀行確認可以去還貸的當日,買方申請貸款的銀行所指定的擔保公司或中介機構,攜帶相關款項共同辦理還貸手續。
4、辦理完結還貸手續,由擔保公司或者中介機構為賣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事項。最後,辦理完結注銷抵押手續,雙方在擔保公司或中介機構陪同下去房管部門過戶。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九條 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條 分共有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請,但共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不動產份額,應當與受讓人共同申請轉移登記。
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不動產申請登記,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
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供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有關監護關系等材料;因處分不動產而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被監護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父母之外的監護人處分未成年人不動產的,有關監護關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監護的法律文書、經過公證的對被監護人享有監護權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
代理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託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託書,但授權委託書經公證的除外。
境外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處分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或者公證。

㈣ 貸款買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貸款買的房子可以過戶。當事人需要以買賣的形式辦理,而且還要還清房貸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通常是先將房屋貸款所剩額度還清,然後再上市交易,之後才能辦理過戶。另外在二手房買賣中可以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
貸款房屋過戶注意什麼:
1、單位購買私房,需單位提供單位法人資格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領取委託書,受託人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要辦理委託過戶辦理。需要由委託人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被委託人攜帶委託書或公證書、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才能辦理過戶;
3、如果房屋已經出租,購房者辦理過戶必須要求賣方提供房屋承租人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
4、如果房屋有共有權人,購房者應該要求賣方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和其所持有的共有權證書,或者共有權人到場簽合同、辦理過戶;
5、如果是購買經法院判決的房屋,購房者在辦理過戶之前要准備好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㈤ 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一般是可以,但是必須是以買賣的形式辦理。首先,購買房產的人與房地產開發商要簽訂購房的合同。銀行簽訂貸款房屋抵押的合同,進行貸款房屋抵押登記記錄。
1、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
2、至於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以及產權證,由於目前尚無政策依據而根本行不通。就目前的情況,還貸房想賣掉,還得想方設法先將剩餘的貸款還清,注銷貸款抵押登記,結束購房的手續,才能進行二次交易,別無他法。

貸款房屋過戶注意什麼
1、單位購買私房,需單位提供單位法人資格證明原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領取委託書,受託人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要辦理委託過戶辦理。需要由委託人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被委託人攜帶委託書或公證書、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才能辦理過戶。
3、如果房屋已經出租,購房者辦理過戶必須要求賣方提供房屋承租人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
4、如果房屋有共有權人,購房者應該要求賣方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和其所持有的共有權證書,或者共有權人到場簽合同、辦理過戶。
5、如果是購買經法院判決的房屋,購房者在辦理過戶之前要准備好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上述內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我對於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貸款房屋過戶注意什麼的具體介紹,房產的過戶辦理與貸款關系確實有,當然這也是在沒辦理完以前,若是貸款都還完了,其實房屋產權就屬於自己了,這時就與普通的過戶沒有什麼兩樣,單在於有貸款的情況下,就要針對貸款來進行一些操作才行。

㈥ 房屋還在按揭如何過戶

法律分析:一、首先應事先通知按揭銀行;二、通知銀行後,如果受讓人也需要通過貸款來購買房屋,則需要銀行委託律師事務所對受讓人進行貸款審查。受讓人符合條件後,銀行會與受讓人簽訂貸款合同。實踐中,銀行會與出讓人與買受人簽訂附屬合同,約定出賣人將房屋產權完全過戶給買受人,並見證房屋買賣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貸款合同才能完全解除,同時銀行與受讓人的貸款合同正式生效;三、最後,出賣人和買受人與銀行委託的律師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相應的產權過戶手續,將房產證更名,然後將房產證交由銀行進行收押。

法律依據: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並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第六十九條

因主債權轉讓導致抵押權轉讓的,當事人可以持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被擔保主債權的轉讓協議、債權人已經通知債務人的材料等相關材料,申請抵押權的轉移登記。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持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消滅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

(一)主債權消滅;

(二)抵押權已經實現;

(三)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