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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能提取公積金余額

發布時間: 2023-04-25 00:51:13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第三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託銀行及時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

② 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余額能取出來嗎

貸款者已經辦理了公積金貸款的話,是在公積金貸款申請成功之後是可以再提取公積金的。但是想要在貸款之後提取的公積金的話,則是需要在用戶每月還款之後公積金賬戶內還有餘額的情況下,用戶才能提取公積金貸款。
如果在還款貸款之後公積金賬戶裡面就沒有餘額的話,則是無法在提取公積金了。
相較於商業貸款來說,公積金貸款買房能省一大筆錢。因此在買房的時候,許多人都會選擇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最劃算的地方,就是在於以公積金貸款的方式使用,即首付後的貸款分期付款。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
2、建造自住住房。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客戶退休。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7、出境定居。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10、繳納房租。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說,申請了公積金貸款還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但是具體能提取多少還是要以當地具體部門的審核來判斷的。通常情況下,公積金裡面得預留一年的繳費額就行,以後可以按月還貸按月提取或者以還貸款為由提取。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最大的區別在於,商業貸款的利息比公積金更高。公積金貸款這么省錢,當然是貸得越多越好,公積金貸款額度越大,省的錢越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③ 有公積金貸款還能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有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不過需要符合相應的提取條件,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等。不過需要注意,根據提取原因不同,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也有一定限制,並不一定能夠全額提取。
公積金提取需要帶什麼材料
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話,個人身份證、銀行儲蓄賬號是一定要准備的。除此之外,客戶提取
公積金的用途不同,需要准備的材料也會同。
比如是購房的話,那就還需要提供購房合同;大修住房的話,得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
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用於大修的材料費用明細發票;自建住房則需提供規劃、房管部
門宅基地批復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如果是用於償還房貸,那需要提供房貸合同、首付款收據、還款銀行卡等等。無房戶用來支
付房租的話,則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支付房租費發票或收據等等。
而若是離/退休人員提取公積金,則還需要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出示的相關證明。若
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情況,那需要有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
動能力的鑒定證明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至於家庭經濟困難,用公積金補貼家用的情況,比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那需要提供低保
證明;而突發事件造成家庭失去收入的情況,比如遇重大疾病,那需提供醫院的診斷證
明、葯費支出清單、家庭收入證明等。
公積金提取額度有限制嗎
公積金提取是否有額度限制,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若是因為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人口離開本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或者出境定居、離休/退休、死亡/被宣告死亡等情況進行銷戶提取,那是沒有限制的,可以
一次性全部提取出來。
如果是為了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那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購買、建造、翻
建、大修自住住房實際支出。而無房戶為了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規定比例的房租,公積金提
取總額也不能超過實際支付的房租。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④ 有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

【法律分析】:可以提取。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後,要提取公積金的話,需要滿足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根據規定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可以提取。另外,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⑤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余額嗎

不可以,需要還清貸款才可以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離休、退休的;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⑥ 公積金貸款期間可以提取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期間可以提取余額。只要符合條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的條件,具體如下:
1、用戶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戶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也已經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的生活;
3、用戶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或者是提前離休的;
4、用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買房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戶要出境定居,和現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
6、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經死亡,繼承人或者是贈與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⑦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余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及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一、公積金的用途:
用途一:購房
1、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2、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
3、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4、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用途三:租房
1、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2、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給兒女購房
1、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2、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3、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用途五: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1、離、退休的;
2、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3、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6、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7、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用途六: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用途七: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型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症病變;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良性腦腫瘤;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帕金森病;嚴重度燒傷;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⑧ 有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

用公積金貸款後還可以提取公積金。公積金貸款與提取公積金之間並無聯系。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5、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19修訂)》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⑨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貸款後不能提取公積金的。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即使個人賬戶仍有餘額也不能辦理公積金提取。如果公積金在還完貸款後仍有餘額可以申請增加每月還款額度。如果想提取公積金,只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提取: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私產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危改還遷住房和公有現住房。

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上限計算公式是: 貸款職工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度÷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0.45×12×實際可貸年限

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要求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

貸款利率

(1).從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利率,5年(含)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3.51%調整為3.33%;5年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05%調整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並簽訂合同的按調整前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2日以後受理並簽訂合同的貸款,按照調整後利率執行。
2008年12月23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