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後貸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嗎
法律分析:婚後貸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申請人去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六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准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② 房子有貸款可以加配偶名字嗎
貸款買的房子可以加配偶名字。如果是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 貸款買的房子可以加配偶名字。
一、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4、其他必要材料。
二、房產證加名字辦理流程及費用: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③ 有房貸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嗎
很多男生都會在婚前貸款買房,在找女生結婚,但是結婚後才發現有房貸的房子是不能加名字的,這對於女生來說並不是很好的一種保障。那麼,房貸還清了能加名字嗎?這個是可以的,但是房貸並不是一時半刻還得清的。
有房貸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嗎
一般情況下,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在還清貸款之前不能在房產證上添加姓名。如果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客戶必須先還清房貸,到當地房管局辦理解押手續,才能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當然,房貸可能暫時還不起,畢竟買房需要大量的資金,所以在申請貸款後短時間內還清貸款是非常困難的。大多數人申請的抵押貸款期限為 20 至 30 年,估計要等很久才能在房產證上加個名字。
但是,如果客戶資金充足,可以申請提前還款,也可以選擇提前還款或提前還款一部分,然後縮短還款期限。這樣,就可以盡快在房產證上加個名字。
對於夫妻來說,其實結婚前可以貸款買房,也可以在房產證上寫上雙方的名字。否則,一方先貸款買房,然後另一方還要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個名字,比較麻煩。
房貸還清了能加名字嗎
房貸還清以後是可以加名字的,不過如果是剛還清的話還是需要確保已經完成了解押,沒有解押是暫時不能加名字的。確認房子已經解押了,雙方就可以攜帶材料到房管局加名字了。
房產加名怎麼辦理
房子加名的辦理如全款購買,則直接交納手續費,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申請即可;如貸款購買則需經該房的貸款銀行同意之後,雙方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關系證明、房產證等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補交相應產權的部分稅費進行登記。
④ 貸款的房子可以加妻子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一般情況下,貸款方加名字是有效的。加上女方名字後,該房子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該行為也屬於婚姻存續期間,把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女方的行為。產權登記變更後,該行為不可撤銷。如果房子屬於按揭房,要想加上女方的名字,那麼男方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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