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房貸利率 » 房產抵押貸款是賠房子嗎

房產抵押貸款是賠房子嗎

發布時間: 2023-05-06 13:58:03

① 房屋抵押貸款的房子要被拆遷了怎麼辦

關於拆遷不合理,被拆遷人的具體解決方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② 房屋抵押貸款可以用於買房嗎

房產抵押貸款可不可用於買房

房屋抵押貸款屬於消費貸款的一種,是消費抵押貸款,這種貸款的用途銀行是做了一些要求的,如果將貸款用來買房的話,目前來說想要通過將房產抵押來獲得貸款,進行買房的行為一般是不允許的,建議當事人可以考慮相應的其他方式來進行。

相關法律知識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已作抵押的房地產,由抵押人佔用與管理。

抵押人在抵押房地產佔用與管理期間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抵押房地產的管理情況。

第三十七條 抵押權可以隨債權轉讓。抵押權轉讓時,應當簽訂抵押權轉讓合同,並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抵押權轉讓後,原抵押權人應當告知抵押人。

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三十九條 抵押人佔用與管理的房地產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當及時將情況告知抵押權人,並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抵押的房地產因抵押人的行為造成損失使抵押房地產價值不足以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抵押人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的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務的擔保。

③ 銀行用房產做抵押貸款如果錢還不上,房產怎麼處理

你如果確實還貸款有困難,你可以先第一時間去辦理貸款的銀行溝通看能否補充協議分斯期細分還款,如果你已經沒有能力還款了,那麼銀行會拍賣掉你的房產

④ 你家這款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如何理賠

對於按揭買房者而言,投保抵押貸款房屋保險固然可以規避經濟風險,但是往往擔心後期理賠服務問題,對此,建議您提前掌握必備的家財險理賠常識,並選擇合適的投保渠道,以提高理賠效率。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如何理賠
您所指的應該是家財險的理賠問題,通常情況下,家財險的理賠步驟如下:
1.保險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內通知保險公司。
2.索賠時,要向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發票、費用單據和有關部門證明,如消防火災證明、公安部門的盜竊證明、氣象證明等,各項單證、證明要真實、可靠。
3.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後,如果應該由第三者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或第三者索賠,如果向保險公司索賠,被保險人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保險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並積極協助,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關情況。
4.保險人如將家庭財產同時向幾家保險公司投保,出險後要同時向幾家保險公司報案,各保險公司將根據各自的保險金額所佔比例計算賠償,各家賠償公司賠款合計不會超過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
5.家庭財產中,如果房屋及室內裝璜未足額投保,保險公司要按比例賠償,室內財產分項承保,按實際損失賠付,但以不超過分項保險金額為限。
6.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年。為便於後期理賠,建議您一定要通過正規投保平台來選擇家財險。慧擇網是全國最大的保險電子商務平台,是您選擇合適普通家財險的最佳投保渠道。 華安「滿堂福」家庭財產保險保障內容:* 房屋及室內財產、家用電器用電安全保障等* 室內財產盜搶、第三者責任保險* 特別承保包括地震在內的各種自然風險造成的損失低至:399元 小康之家家庭財產保險 B款保障內容:* 房屋、室內裝潢、室內財產等保障* 特有攜帶型家用電器保障* 盜搶保障低至:140元

⑤ 把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如果房子被國家佔了所賠的錢屬於誰

銀行有貸款,相當於你把房子抵押在了銀行。抵押是必須要經過房產管理部門抵押登記的,房屋抵押後,在沒有徵得抵押權人(銀行)同意,房子是不可以進行轉讓的。
但政府徵收房屋是特例,不會因為房屋抵押而影響房屋徵收。
對於這類房屋,徵收人(政府或者徵收實施單位)會通知抵押權人,有兩種解決途徑:
1、提前清償借款。清償借款後,抵押權立即解除,房屋補償款直接打到被徵收人賬戶。
2、不清償借款。如果沒有能力提前清償借款,那麼抵押款會轉入銀行賬戶,銀行根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扣除應當歸還的借款後,剩餘補償款歸還被徵收人。

⑥ 房子30萬,房主抵押給銀行貸款15萬,銀行為房子投保,結果房子出險全損,保險公司應賠償多少賠給誰

1、家庭財產(房屋)保險,按市場價格確定保險金額假如是30萬元,後出險全損,根據損失補償原則,保險公司應承擔的賠償金額是30萬元。
2、應賠給房屋所有人。

⑦ 房子抵押給了銀行貸款了,但是現在要拆遷,拆遷款算誰的為何

作為一名資深銀行貸款業務經理,專業金融領域從業者,我最有發言權!!

根據題主所問,房子抵押給銀行了,現在要拆遷,拆遷款算誰的問題,我們來聊一聊!

既然房子能夠做抵押,說明房子是全款房,因此所有人是你本人,你現在又抵押給了銀行,那麼房子的他項權證抵押權人是銀行!只要房子所有人是你本人,那麼房子就是你的,只是假如你逾期不還貸款,並且超過半年,銀行有權利拍賣你的房產而已!

因此,你和銀行之間只有借貸關系,沒有其他利益關聯,因而房子拆遷,拆遷所得款也應當是房子所有人的!當你拿到拆遷補償款以後你把銀行貸款尾款結清就可以了!並無其他利益關聯!!

因此,只要不是過戶貸,只要房子所有人是你本人,那麼拆遷款與其他人無關,銀行只是借貸關系!

房子雖然抵押給了銀行用於銀行貸款,但是,如果遇到拆遷,因該抵押房屋獲得的拆遷款當然歸房屋所有權人所有。理解這一點,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第一,房主仍然有所有權

抵押權是一項他物權,它是擔保物權的一種,其目的在於擔保債權人對其債權的行使。用房屋為債權人設立抵押權,是通過辦理抵押登記來實現的,雖然辦理了抵押登記,但是,房屋的所有權仍然登記在房主名下。 因此,房主通過辦理抵押登記將房屋抵押給銀行從而向銀行貸款,這種行為使得銀行對抵押房屋享有抵押權,但是,所有權仍然歸房主所有。

第二,拆遷款歸所有權人所有

《物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了不動產登記是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根據,沒有不動產的登記,不動產不發生物權產生及變動的效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可見,在我國,因房屋徵收拆遷,該房屋補償款是歸房屋所有權人所有的。該房屋雖然設立了抵押,辦理了抵押登記,但是,該房屋仍然歸房主所有,因此,因房屋拆遷所得補償款歸房主所有。

第三,銀行的物上代位權

但是,銀行作為抵押權人,並不是對該拆遷款不享有任何權利,銀行作為抵押權人享有物上代位權。所謂物上代位權是指,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被徵收等,擔保物權消滅,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

所以,房屋抵押期間因為拆遷獲得的拆遷款,銀行作為抵押權人,其仍然可以根據物上代位權就該房屋獲得的拆遷款優先受償。

總之,房屋雖然抵押給了銀行,房屋拆遷獲得的補償款歸房主所有,但是,銀行對該補償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當然算你的了,你因為貸款把你的房屋抵押給了銀行,雖然你抵押給了銀行,但該房屋的所有權還是你的,銀行在把你欠的貸款從拆遷款中扣足後,你在銀行的借款償還完畢,你的抵押行為告一段落,剩餘的拆遷款項,拆遷單位會返還給你的。

房產抵押貸款是目前所有貸款類型中最受銀行和借款人喜歡的一種方式:對於銀行來講房產的價值具有較強的穩定性,是所有抵押物中出現貶值的可能性最小的抵押物;對於借款人來講,有房產作為抵押比起單純的信用借款而言,在流程上、資料提供上更為簡便和快捷。

最近幾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速,一些「老破危小區」也面臨著拆遷和改造,那麼一旦出現抵押的房產面臨拆遷的情況,拆遷款應該歸誰所有呢?

首先,先糾正一個認識上的誤區,抵押後的房產依然歸借款人所有

很多人會誤認為抵押後的房產就是銀行所有了,直到借款還清且解押後才重新歸借款人所有。其實以上認識是完全錯誤的,借款人依然對抵押後的房產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銀行行使的是「他項權利」,房產僅僅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物,是敦促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償還的一種保障而已,銀行對房產既不擁有所有權、使用權,也不對房產擁有處置權,除非是借款人借款合同違約,出現逾期不還款的情況觸發銀行對房產的處置權後,銀行才能將抵押房產進行拍賣、變現。而且拍賣變現的資金依然用於債務償還,變現高於應還款本息的則剩餘部分歸借款人所有;變現低於應償還本金的,不足的缺口還需要借款人償還。

再者,拆遷款(補償款、賠償款)歸物權人所有

至於拆遷款到底歸誰所有,在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中有明確的規定,「條例」規定:「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 所有權人 給予公平補償」。

「條例」中很明確拆遷款歸「所有權人」所有,也沒有特別指出抵押房產的拆遷款歸債權人所有,既然抵押的房產其所有權人依然是借款人,那麼很明確的是拆遷款歸借款人所有,這一點沒有任何疑問。

第三,受「物上代無權」的限制,借款人很難拿到拆遷款

上面說了抵押房產的所有權依然歸借款人所有,拆遷款也歸借款人所有,可能有人就會誤認為銀行的「他項權利」在遇到房產拆遷的時候就沒有了任何意義。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銀行作為債權人享有「物上代無權」。

所謂的「物上代無權」又稱作所有權代位,指的是物權擔保中(如抵押、質押)擔保物因意外損害或其他原因,使擔保物消失而換來賠償金(或受讓款等其他財產時),擔保權人仍享有的對擔保物換來的該賠償金(或受讓款等其他財產)的擔保物權。

通俗的講就是拆遷款優先受償銀行、拆遷款優先償還銀行債務。

第四,在現實案例中如何保障抵押房產在面臨拆遷的時候,銀行能優先拿到拆遷款或者如何避免抵押物消失而產生的損失呢?

1.提前還清貸款

現實中抵押中的房產在面臨拆遷的時候,銀行避免損失的最優選擇是建議借款人提前還清借款,這樣銀行就不用牽扯到復雜的拆遷程序中去。但是現實往往是借款人無力提前還款,那麼可以看下面的處理方式;

2.置換抵押物

如果借款人還有其他房產或者價值相當的其他抵押物,在銀行和借款人均認可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替換抵押物,將面臨拆遷的抵押物解押;

3.簽訂三方協議

基於「物上代無權」的法律效力,拆遷款需要優先償還銀行本息。在借款人無力提前償還借款和置換抵押的情況下,銀行、拆遷辦、借款人三方可以協商簽訂第三方協議,規定銀行對借款人的拆遷款賬戶進行監督,等到拆遷款到賬的時候,銀行直接劃走應償還的本息金額,其他剩餘部分才歸借款人所有。

產權所有人

朋友,先告訴你結論,拆遷款毫無疑問是你的,和銀行沒任何關系。銀行也不會傻到去找你要拆遷款,但你的拆遷款銀行有權利優先獲得清償。

銀行和你之間是借貸關系

我們先假設你買房子貸款時沒有用房產做抵押。這時,你和銀行只有借貸關系。你的任何財產和銀行沒有一毛錢的關系。你的義務是到期還本付息,如果你沒做到,銀行也只能上法院告你,你輸了官司後該還錢還是還錢。

銀行是抵押權人

再來看貸款買房的情況。當你向銀行借了一大筆錢買房子後,銀行擔心你未來還不出錢,於是以你買的房子為抵押物設立了抵押權。這時,如果你每個月正常還款,銀行的抵押權就如同廢物一樣,毫無作用。

但當你還不出錢並且持續了一段時間後,銀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實現自己的抵押權,也就是把你的房子變賣或者拍賣後,拿走屬於銀行的那部分。拍賣款多餘的還是歸你所有。

物上代位性

這一概念在保險中用的比較多,在房貸領域發生情況很少。而房子被拆遷了屬於這樣的情形。

你買房子時向銀行借款,並為了讓銀行放心,以房子做了抵押,銀行是抵押權人。現在房子被拆遷了、消失不見了,那銀行必然要擔心啊,抵押物都沒有了,抵押權怎麼辦呢?

為了實現公平,法律中引入了物上代位性。簡單理解為原來的抵押物雖然沒有了,但你獲得了補償物,而這補償物代替了原來抵押物的作用。拆遷的情況下,其實就是抵押的房子沒了,但有拆遷辦給的補償款來代替房子。

銀行對拆遷款有優先受償權。但這個錢不像房子一直杵在那裡,為了避免你今後不還錢,一般會把欠銀行的錢還了,剩餘的歸你所有。

舉例說明

假設你當初買房時向銀行貸款了50萬元,一共貸款了20年。8年過去了,你買的房子輪到拆遷了。

經過與拆遷辦的商量,開發商給了你200萬元作為補償。你當年欠銀行的50萬元經過8年的正常還貸後本金還剩下30萬元。這時,200萬元里拿出30萬元還給銀行,剩下的170萬元歸你所有。


拆遷前期會進行登報公示,其次會進行入戶調查及調取產權檔案,對於房產存在抵押情況的,會通知拆遷戶2種方案,一是先行還貸再發放補償款,或者第二種方案是通知銀行作為第三方介入,補償款先行還貸,多餘錢款交由拆遷戶。

拆遷款肯定是房產所有權人的。

我們房產是有四個權力的: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收益權。

不動產證所有人擁有所有權,正常情況下也擁有後面三個權力,什麼時候其他權力轉移呢?使用權轉移是發生在房租出租或其他形式的暫時供所有權人以外的人使用時。

抵押權就是我們使用房產獲取融資貸款時,經過不動產相關部門登記,抵押權轉移至債權人。這時候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就形成限制所有權。

收益權一般不會讓渡,除非所有權人授權其他人獲得。

房屋拆遷時,拆遷款是補償房屋所有權人所有產權滅失轉移的款項。

由此可知,只要房屋所有權還在你手上,錢就是你的,不過拆遷肯定也是要通知抵押權人的,這個錢必須優先償還抵押權人,解除所有許可權制,成為完全所有權。剩餘的錢你可以拿到手。

抵押給銀行,資產也是你的,拆遷款肯定是要先還銀行剩餘部分才是你的,這個是一個羅輯問題,。銀行擠壓房子放款也是考量了你的資產價值,不會超額貸款,所以你的拆遷款肯定有餘額。

房子抵押貸款,這個只是一個用作一個貸款的憑證作用,銀行以防您貸款還不上,對您只是用作憑證,如果您拖欠沒有還款,一定時間內,銀行才會回收您的房子,如果您按時還款,這房子是一直都是您的,

然後菜錢賠償的話,銀行會根據您貸款情況,是直接從您拆遷款中扣除您所欠款項,以此抵消您的貸款,抵消後的拆遷款余額拆遷單位還是會返還給您的,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謝謝

⑧ 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是怎麼理賠的呢

個人抵押房屋貸款保險通過貸款買房,在償還貸款過程中會遇到一些無法預測的風險,銀行為了規避這種風險,會建議按揭買房者投保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是怎麼理賠的呢
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是房屋財產保險的一種,又稱房屋抵押貸款保險,簡稱「房貸綜合險」或「房貸險」,指的是若借款人在保險期限內遭遇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者殘疾、喪失還款能力時,由保險公司償還剩餘的貸款本金。至於如何理賠,不同的機構其規定不同,建議您在辦理時咨詢銀行或相關機構,以獲得精準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