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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辦不了貸款退房案例

發布時間: 2023-05-09 14:11:34

① 二手房首付交了,銀行貸款批不下來,可以退房嗎

您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② 二手房過完戶退房成功的案例有哪些

二手房過完戶退房成功的案例:

張某某,在2017年12月份買了數陸一套120平的新房,交了20幾萬首付款,因為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還有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對房子的結構、戶型、空間尺寸、朝向造成了一定影響,於是要求開發商退房,開發商無條件的把首付款退還給了張某某。

(2)二手房辦不了貸款退房案例擴展閱讀

1、正握需要和開發商進行協商退房,一般情況需要跟賣家簽訂了買賣合同,不想要房子了要求退首付款的話,是自己違約了,需要給到違約金和開發商協商合同終止。

2、購買房子時需要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就是首付款,一般不能超出總額的百分之二十,雙方在簽訂預售合同之後,首付就抵為房價。

3、買房者在交完首付款之後,就需要簽訂購房合同,如果中途要求退房的話,開放可以從首付款中扣部分違薯清頃約金,因為繳納定金之後,該房子的買賣行為已經成立了。

③ 二手房銀行不批貸款能退房嗎

法律分析:能退房。不過房貸辦不下來是買方的問題,那買方向賣方申請退房的行為屬於違約,也就碰掘嫌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賣方可能不會把首付款全部退還回來,估計會扣收一部分充當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笑手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散吵

④ 買二手房簽了合同貸款沒批下來怎麼辦

一、簽了購房合同貸款辦不下來一般有以下兩種處理辦法:
一次性付清剩餘的房款。
換名字和貸款資料,重簽購房合同。
二、如果以上兩種都不能解決就只能選擇退房了。
1,如果是買方主動違反和約相關內容的,買方就要按照合同內容的相關賠付比例支付開發商違約金,如無詳細約定比例,是可以參考我國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
2,如果賣方違約的話,就要依照所簽訂的購房協議的相關約定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
3,如果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管局做備案了,需要開發商跟購房者去房管局申請撤銷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⑤ 付了定金買二手房因貸款失敗可以退房嗎

法律分析:付了定金買二手房因貸款失敗不可以退房:買受人應為自身的原因導致合同沒有辦法履行,不可以自己主張解除合同,除非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出賣人可以不予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⑥ 我買二手房首付給了房主,可是貸款辦不下來了怎麼辦啊

二手房首付給了房主,貸款辦不下來可以跟房主協商退款,如合約里規定違約條款,則對方可以根據違約條款要求賠償。如果在合同中標明因房貸未審批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免責條款,則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6)二手房辦不了貸款退房案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手房貸款交易,銀行遲遲不放款,是否可以要求買家賠償或者退房

如果是銀行貸款買賣二手房,約定以銀行貸款發放時間為准,那就意味著買家支付房款的時間由銀行的實際放款時間決定,而不是買家自己能左右的。

如果買家因為房屋過戶後房款遲遲不發放而要求買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買家承擔賠償責任,也沒有充分的依據。

房屋已經過戶,要看合同中是否還有其他條款對此進行了約定,才可以判斷是否有足夠的理由起訴買方。僅憑銀行不發放貸款為由起訴,事實上不太可行。

賣方在此情況下對買方的約束,理應通過事先的約定加以實現,由於你簽的合同本身沒有約定相應的約束條款,事後再想約束對方,事實上已經變得相當被動。

由於買方已過戶且裝修了房子,不能證明交易已經結束,房款沒付仍舊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你面臨的問題是,你們合同已經約定,房款的支付時間不確定,要由銀行實際發放時間來確定,這樣,買方事實上並沒有過錯,也不應由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至於銀行是否有責任,也得要看合同是否有相關約定,如果沒有,那麼你想告銀行也不太可能;如果有,那麼你可以依據約定告銀行。 至於是否還有其他的條款可以約束買方,那就要你自己仔細看合同了。

留下賣方的賬號是因為銀行批貸後會直接將所批貸款金額打入到此帳號中。你所說的評估公司應該是不準確的,評估公司只是和銀行合作,對於要交易辦理貸款的房產受銀行委託進行市場評估,銀行根據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的價格來參考審批貸款,一般常說的七成或者四成大多都是在評估值的基礎上計算的。基本上批貸的貸款額也是在評估值上計算的!你們去的這個所謂的評估機構可能是一個擔保公司吧!

大概的貸款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會讓賣方辦理一個本行的借記卡,並留下卡號(放款用);
2:銀行合作評估公司根據銀行提供的賣方聯系方式聯系賣方,去實地看房後並向銀行出具評估報告;
3:銀行收到評估報告後,會同買賣雙方的貸款資料及其他資料整理卷宗上報本行信審部門;
4:銀行審核貸款合格,批准貸款時間及數額;
5:已批貸後銀行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6:過戶後將新產權證交於銀行,銀行拿新產權證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完畢,收到他項權利證後一般三個工作日內會將所審批貸款額支付到賣方賬戶。

⑧ 二手房買家貸款遲遲辦不下來

第一招:補救貸款首先,可以找銀行業務員溝通,了解自己貸款遲遲批不下來的原因。如果問題出在購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負債等情況,建議增加首付款數額,減少貸款的申請金額,將資料准備齊全後再向銀行申請貸款。第二招:換家銀行不同的銀行對於貸款條件的規定和審核不同,因此如果購房者申請了第一家銀行卻遲遲沒有回饋,不妨換個銀行。第三招:找擔保公司當然一部分購房者確實本身的資質不好,但又特別想買這套房子,這個時候就可以找擔保公司貸款。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的費用會比直接到銀行貸款費用高。因為擔保公司除了需要借款人支付手續費外,還需要支付擔保費、利息費等費用。如果上述三招你都嘗試過,房貸還是下不來,那就只能找開發商協商退房了。需要明確一點,按揭貸款辦理不下來時可以退房,但要根據原因追究買賣雙方不同的責任。上面的是一個正常的二手房按揭的流程,可是你的這個是順序錯了,只有在銀行貸款預審批通過之後,才會去進行過戶,我感覺你十有八九是被中介帶偏了,或者是中介被客戶方要求先過戶才給中介費。無論是哪裡的問題,中介的責任不可避免,發生這樣的失誤是非常不專業的表現,這個已經不能叫失誤了,確切的說應該是負有主要責任。結合上面的情況分析,我們知道正常銀行審批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過戶。理論上過完戶,買房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一: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二: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專門發布了《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將民間借貸的法律依據進行了規定。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一、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二、因借貸外幣、台幣和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發生糾紛訴訟到法院的,應按借貸案件受理。三、對於借貸關系明確,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應按照民事訴訟法關於督促程序的有關規定審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