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購房合同應怎樣寫主要是付款方式要怎麼寫
這個不用寫在合同上的,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三)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特別提醒:購房時,借款人根據自己公積金的繳納情況,到銀行進行測算,就可得知貸款的金額和每月還款數額。根據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設客戶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積金為15000元,而每月公積金貸款還款額為1500元,商業貸款還款額為1000元,在還款方式上可選擇「余額沖貸法」,即提取的公積金首先歸還當月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本息(共計2500元),余額12500元可一次性償還住房商業性貸款本金,在還清住房商業性貸款本金後,尚有餘額的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金,因為商業性貸款利率高於公積金貸款利率。「沖還貸」後,借款人可選擇縮短原還款期限的方式或選擇還款期限不變,減少月還款額的方式進行還貸。但目前商業銀行對客戶提前還款的次數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戶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等額還貸金額保持2500元不變,那麼提取的公積金15000元,將按照原扣款方式連續每月扣款2500元。余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將足額款項注入用於還款的銀行卡中,上述兩種還款法,客戶可根據自身實際進行選擇。
銀行審核 批貸
辦理過戶
等產權證下發
見新產權證和物業交割單後 買方確認 銀行放款給賣方
辦理抵押登記 他項權證給銀行,新產權證給買方
完結
你去銀行
『貳』 二手房買賣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怎麼寫
按照正常格式簽署合同,只是在貸款方式中註明公積金貸款。
『叄』 請問用公積金貸款買二手房有哪些規定
大家是可以通過公積金貸款來購買二手房的。不過,使用公積金貸款來購買二手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用公積金貸款的二手房絕對不可以是小產權房,只能銷蘆是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二手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支付一定的首模好付款,一般為房屋總價的30%;
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過65歲;用公積金貸款的二手房房齡超過15年的,房齡加貸款期限不能超過30年。如果大家符合上述條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購房合同、房產證等材料旦斗鉛,就可以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了。
『肆』 公積金貸款買二手房怎麼辦理手續
購買二手房申請辦理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兩種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資金中心申請辦理貸款。
其辦理流程:到「中心」咨詢、登記 → 提交申請資料 →「中心」受理、審批 → 買賣雙方交易過戶 → 與銀行簽訂合同 → 辦理抵押登記 → 貸款資金發放 → 借款人按月還款 →結清貸款→注銷抵押。公積金貸款買二手房首先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借款申請人可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不得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是政策性貼息業務記錄。
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時間條件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條件應同時滿足補繳不能將建立住房公積金的時間提前。公積金貸款買二手房,就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專門用於購買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貸款。
市管公積金流程:
1. 提供買賣雙方資料,填寫管理中心制式申請表,報評估,交納評估費;
2. 資料提交管理中心審批,進行初審;
3. 初審通過後通知客戶到管理中心面簽,管理中心進行復審;
4. 審批通過後到公積基金管理中心簽擔保合同,交納擔保費;
5. 貸款批貸後,通知買賣雙方過戶;
6. 拿到新房本後辦理抵押登記,見抵押登記受理單管理中心放款;
市管公積金所需資料:
買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公積金對賬單、如外地戶口需提供暫住證
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本
所需費用:評估費、擔保費、貸款服務費
國管公積金流程:
1. 提供買賣雙方資料,填寫國管中心制式申請表及收入證明(註:已婚貸款客戶夫妻雙方都需開具收入證明),報評估,交納評估費;
2. 買賣雙方到銀行進行面簽(建行);
3. 國管中心審批貸款資料;
4. 審批通過後,通知買賣雙方過戶;
5. 拿到新房本後辦理抵押登記,見他項權利證後銀行放款
國管公積金所需資料;
買方:(同市管公積金)
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本
國管公積金所需費用:評估費、擔保費、貸款服務費 最新公積金貸款利率表公積金貸款買二手辦理手續以及流程,這個要看你是本人辦理還是委託中介辦理了,如果是本人的話,那麼步驟如下:
第一步向市資金中心咨詢並且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資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第二步:向市資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
(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
(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
第三步中心受理審批:市資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審批確定貸款額度及年限。
第四步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兩證交易過戶手續。
第五步簽訂合同:借款人持已辦理交易過戶的兩證及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到市資金中心,由市資金中心出具貸款承諾書到指定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貸款文件,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專戶。
第六步 辦理抵押: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房屋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七步 發放貸款:貸款手續全部辦妥後,由市資金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房方已開立的存款專戶內。
第八步 按月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直至貸款全部還清。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您。感謝您對商辦網的支持,祝您購房愉快!
『伍』 最新二手房買賣合同範本(公積金貸款版)
賣方:__________ 買方: 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身份證: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出售標的】
賣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買方,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
1、賣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為" ____________ "。
2、賣方所售房屋位於 ___________ ,為鋼混結構。
3、賣方所售房屋登記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賣方將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並轉讓給買方。
第二條【買賣雙方申明】
賣方申明: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賣方確認該房屋沒有租約、沒有設定抵押、擔保也未被查封凍結,無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等權屬糾紛,無不良事件發生,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該房歸屬賣方兩人所有,賣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完全有權簽署本房屋出售合同及相關協議文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賣方不得再對該房屋進行任何物權處分及附加任何物權、債權負擔,不得再與買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簽訂該房屋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等。該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利歸買方所有,賣方對違反國家及貴州省關於房屋交易政策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如因賣方不如實陳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關糾紛,由賣方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第三方負擔處理義務,與買方無關。
買方申明:買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賣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附著於該房屋之上的戶口】
該房屋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於買賣雙方辦理完過戶更名手續之日起3月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屋出售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出售價款】
該房屋出售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以公積金貸款按揭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激交稅費當日,買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元)給賣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申請公積金貸款按揭(如公積金中心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銀行劃款當日將差額一並支付給賣方)支付給賣方。
第六條【稅費承擔】
經雙方協商相關稅費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交付】
賣方應當在收到公積金中心貸款審批文件後五日內將交易的房屋正式全部交付買方使用,並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證房屋及其屋內已有設施水、電等基本條件的完好。如因上述基本條件存在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賣方出面協助處理。
2、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3、交付該房屋鑰匙。
4、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後,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執行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合同簽定後:
若因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買方,並在5日內全部返還買方的已付款(返還房款=買方已付款+利息),由賣方承擔辦理手續的相關稅費損失。
若因買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賣方,賣方在5日內部分返還買方已付款(返還房款=買方已付款-利息),由買方承擔辦理手續的相關稅費損失。
利息計算方法按合同生效日至合同中止日買方已付房款月利率2%計算,
即:利息=已付房款*合同簽訂至中止經過幾個月×2%。
房款及利息全部結清完畢後合同方能中止。
第十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准。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共計5頁,一式4份,賣方1份,買方1份,其他交有關 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