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還沒交房,在按揭的房子能辦理抵押貸款嗎
還沒交房,在按揭的房子不能辦理抵押貸款。這是因為本身房屋按揭就已經將住房按揭了,就不能再次辦理抵押貸款了。
「按揭」一詞是英文「Mortgage」的粵語音譯,指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並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歸還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在此過程中,按揭人享有房產的使用權。
⑵ 還沒有交付的房子能夠申請抵押貸款嗎
還沒有交付的房子不能夠申請抵押貸款。因為房子在按揭貸款期間,本身就已經把房子抵押給銀行了,如果再向銀行申請二次抵押貸款顯然是不成立的。同時由於房子還沒有交付,如果年輕人所購買的房子是期房的情況下,那麼在房子還沒有交付期間,年輕人就應該已經在還貸款。但是年輕人如果在考慮房子已經抵押了想要進行二次貸款的時候,就需要提交個人的收入證明或者是一系列的資金往來證明。
抵押貸款的條件
所有在銀行抵押過的東西,如果想要通過銀行再進行二次抵押,一般都需要個人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如果在數額巨大的情況下,銀行還可能會要求年輕人要有擔保人進行擔保才能夠進行貸款,甚至有一些人認為銀行所提出來的擔保人大多都只是走一個過場而已。但是銀行大多數都是為了保險起見,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⑶ 房子還沒交房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做抵押貸款,房屋抵押貸款的必備條件就是必須要有房產證,需要申請材料:1、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4、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5、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6、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⑷ 未交房的房子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嗎
未交房的房子不可以辦理抵押貨款因為產權證還有交房手續都沒有辦理也就是說房子還不屬於你自己的所以貸不了款。
⑸ 期房能做抵押嗎
期房能做抵押,不過要有一定的條件。對於預售商品房抵押,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符合房地產轉讓條件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且須提交生效的預購房屋合同。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具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期房抵押的登記則比較特殊,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但是未交房的房子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辦理抵押貸款需要房產證,沒有房產證無法辦理抵押貸款。
買期房注意什麼
1、買期房看開發商實力
開發商的實力相信大家都能理解,於實力強、口碑好的開發商承建的樓盤質量也不會差到哪裡去的,而對於一些中小型和沒有聽說過的開發商,我們就應該在購房之前可悉岩以到相關主管部門調查一下開發商的資質情況。購房者在購買期房之前一定要先對項目開發商的實力和信譽進行全面考察,可以去該項目開放商已經開發過的樓盤實地轉一轉,了解下小區的基本情況。也可以上網查詢該開放商的實力和口碑。
2、買期房別迷信戶型圖和樣板間
戶型圖對購房人有很大吸引力,但可別被它迷住,應親自去看一看。因為有的戶型圖比例明顯不當。一般情況下,購房者看完戶型圖就會去看樣板間了,然後瞬間就被開發商裝修的樣板間給吸引住了。其實,有的開發商為了使樣飢拆板間看起來更舒服,可能會縮小傢具比例或者用燈光來掩蓋採光問題,因此,各位購房睜肢御者在看樣板間的時候還是需要留一個心眼。
3、買期房注意約定不動產權證書的辦理時間
在期房的糾紛中,有不少是與產權證的辦理有關的。根據規定,不動產的登記機關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登記機關在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後,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齊全的,登房機關應在受理登記後即頒發房屋產權證。
4、買期房看工地環境
施工團隊的管理水品如何非常重要,購房者可以觀察項目工地內物料堆放得整齊與否,這反映著一個施工隊的素質。一個負責的施工隊,自然也就不會忽略這些小細節。如果進去項目發現物料散亂,那麼購房者就要注意未來房屋的質量問題了。另外還要注意看一下施工團隊的工作狀態是如何的以及工地安全措施的好壞等,這些情況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出小區的質量問題。
⑹ 全款買的房沒交房可以去銀行抵押貸款嗎
可以,只要出具交款憑證,但額度要略低於產權證抵押。
⑺ 沒交房的房子能貸裝修貸款嗎
可以。裝修貸款的申請要求,有以下幾點:
1、借款人有長期固定居所或固定資產,裝修的房屋是經辦行所在地自住房屋;
2、具有房屋產權證明或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的借款人擁有該房屋使用權的證明;
3、借款人有穩定的工作,合法的收入,具備還款能力;
4、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