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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寧波住房貸款政策

發布時間: 2023-08-17 20:05:54

㈠ 寧波公積金貸款政策2022

寧波公積金最新政策2022

保障合理居住需求,支持合理住房消費

(一)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100萬元/戶。購買改善性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按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上述基礎上再上浮20%。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余額的12倍調整為15倍。

(二)有未成年子女的寧波市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鄞州區(以下簡稱「市四區」)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寧波市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區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

(三)加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審批、發放,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㈡ 寧波購房資格條件

法律分析:2021年寧波購房資格方面,主要在以下方面作出了調整:
一是購房資格核查范圍由市五區擴大至市六區(含奉化區);
二是收緊非本市戶籍家庭購房資格條件,取消「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保留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作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限購區域內購房資格依據,且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應當無補繳記錄;
三是暫停企業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屬於本市引進的頂尖人才、特優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高級人才等五類非本市戶籍高層次人才,在我市限購區域購買住房或者在市六區申請無房戶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照原政策執行,即憑人才部門出具的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明,可以不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法律依據:《2021年寧波買房限購政策條例及外地人買房條件規定》 第3條 外地人向寧波銀行貸款買房需要條件:(一)同意以所購住房為抵押擔保;(二)借款人年齡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過65歲、女士不超過60歲;(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境內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四)必須支付不低於寧波所購住房全部價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購房款;(五)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六)已經簽署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即寧波申請買房條件需要滿足同意以所購住房為抵押擔保、借款人年齡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過65歲、女士不超過60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境內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必須支付不低於寧波所購住房全部價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購房款、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已經簽署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㈢ 2021年寧波各大銀行房貸利率

首套5.9%。
首套利率:5.9%(LPR+125BP),二套利率:6.35%(LPR+170BP)。
房貸一般指房屋貸款。房屋貸款,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是由購房者向貸款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表。

㈣ 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怎麼樣調整的

法律分析:據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

但在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完成網上簽約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在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商轉公貸款資料已受理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

通知表示,此次調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為在落實國家二孩或三孩生育政策中,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支持職工剛性住房需求。

另據奉化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通知,奉化也自2022年1月1日起,對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至60萬元/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㈤ 2021外地人在寧波買房條件

現在買房很多城市實現限購政策,雖然限購政策的執行讓很多人覺得買房的手續更復雜了,但是也有效的控制了炒房客,讓更多對房子有需求的人買到了房子,所以這個政策還是被大家認可的,購房之前大家也應該要了解一下寧波限購政策內容,外地人在寧波買房限購政策主要包括哪些?
、首先滿足寧波當地的購房資格。比如要有當地的2-5年的社保或納稅證明才行。有資格了,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暫住證,社保或納稅證明材料等等;貸款的話,還需提供收入證明,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近期工資流水等等。
二、各地買房遷戶口政策不一樣比如: 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遷戶口程序與京籍人士基本相同。外地人向寧波銀行貸款買房需要條件:
1、同意以所購住房為抵押擔保。
2、借款人年齡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過 65 歲、女士不超過 60 歲。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境內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須支付不低於寧波所購住房全部價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購房款。
5、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已經簽署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寧波買房政策有哪些
1、首套住房,寧波原政策對超過144平方米的稅率是3%,新政策不再劃分144平方米界限,統一規定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稅率是1.5%。對於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規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稅率是3%,新政策是1%;原政策規定90平方米以上的稅率是3%,新政策是2%。
2、二套房首付已經可以申請到4成,利率上浮10%,「如果還清寧波首套房的貸款,第二套可以算作是首套房。首套房貸目前執行基準利率。」
3、新購買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方可轉讓。這也就意味著寧波新房源在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滿3年前不得交易。

㈥ 寧波第三套房首付比例2021

寧波第三套房首付比例是首套未結清的情況下需要支付6成首付,而結清首套貸款的話,首付4成。

據悉,2021年申請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需要3成。以家庭為單位,如果是第一次購房,首付比例一般是30%,可以貸到房屋評估價的70%。而申請貸款買二套住房,首套未結清的情況下需要支付6成首付,而結清首套貸款的話,首付4成。

相關規定要求,在寧波市六區已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市六區已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

貸款買房的注意事項:

1、提前准備好貸款資料。

辦理貸款肯定是有很多的流程和手續的,所以大家在辦理的時候肯定也是離不開相關的貸款資料的,一般來說,貸款的時候需要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或者單身證明、學歷證復印件、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購房合同復印件及首付發票、社保相關證明等。

2、提供真實資料。

雖然貸款的之後需要的資料很多,但是大家在准備的資料也是需要准備具有真實性的資料,因為如果大家在貸款時向銀行提供了虛假材料,輕則影響銀行審查,不能發放貸款,實現不了自己的居住夢;重則可能因為個人提供虛假材料,導致不能辦理貸款,造成開發商據此要求購房者承擔逾期交付辦理按揭資料及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違約責任,支付相當數額的違約金。

3、事先要清楚還款方式。

在大家辦理的貸款的時候就應該想清楚自己今後的還款方式,一般來說,銀行貸款的還款方式主要有等額本金以及等額本息這兩種,等額本金雖然利息少一些,但每個月的月供高,壓力比較大。等額本息總利息會高一些,但每個月的還款壓力小。大家可以綜合考慮自身情況來選擇合適的還款方式。

㈦ 2021年寧波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一、階段性降低繳存比例。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企業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規定的上下區間范圍內,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不再履行報批手續,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二、嚴格執行繳存基數上限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

三、進一步提高降比緩繳審批效率。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申請繳存比例降至低於5%下限和緩繳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後,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根據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浙江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函金監字〔2018〕602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階段性降低繳存比例。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企業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規定的上下區間范圍內,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不再履行報批手續,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二、嚴格執行繳存基數上限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

三、進一步提高降比緩繳審批效率。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申請繳存比例降至低於5%下限和緩繳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後,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繳存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9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2020年新錄用職工的繳存基數不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