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揭房可以加配偶名字嗎
按揭房不可以加配偶名字。
按揭中的房子不可以直接加配偶名字,按揭中的房加名需要徵得銀行同意,但在實際生活中這種方式的可行性極低,因此只能在將貸款結清後,解除抵押登記後再增加共有人。根據規定,按揭中的房產屬於銀行的抵押物,銀行便是在按揭中的抵押權人,而房產證加名屬於產權的變更,無論是不是以轉讓的形式,都要獲得銀行的同意才能執行。
如果房貸還清,婚後夫妻之間加名字的流程非常簡便。夫妻雙方只需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房產證,到當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房產證加名即可。
房產證加名字須知
1、大家在辦理加名字手續的時候需要注意,對於夫妻婚前加名字和婚後加名字的手續是不一樣的,需要繳納的費用也有所差異。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房子,則屬於婚前一方的財產。要在婚後加名字的話,那麼就需要按照房產交易的流程辦理產權變更,這個時候需要繳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2、在辦理加名手續的時候,對於所加名字的對象不同的情況下,其辦理手續也是不一樣的。業主們在辦理加名手續之前應該先咨詢當地的房管部門,了解相關的注意事項。
B. 貸款的房子可以加妻子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一般情況下,貸款方加名字是有效的。加上女方名字後,該房子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該行為也屬於婚姻存續期間,把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女方的行為。產權登記變更後,該行為不可撤銷。如果房子屬於按揭房,要想加上女方的名字,那麼男方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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