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異後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需要什麼手續
員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是和存在離異沒有直接關系的。也就是說,如果你離婚了,想用自己的公積金貸款是可以的,用對方的公積金是不可以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根據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1)離異住房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國務院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2015年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議。《條例》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2. 離婚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法律主觀:
申請 住房公積金貸態裂橘款 對 離婚 多久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 公積金貸款買房 的條件,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應同時具備以下四個基本條件: 1.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 住房公積金 六個月以上; 2.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利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3.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的 擔保人 能夠落實 公積金貸款 擔保; 4.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及其他共有產人均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債務 ,並且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離婚後如何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1.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需要到銀行提出書面的申請,也就是填寫住房公積金 貸款申請 表並且提供相應資料。資料如下: (1)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源叢和配偶住房公積帆團金的繳存證明; (2)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和配偶的 身份證 明,即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的居留證件以及婚姻狀況的證明文件; (3)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的家庭經濟收入穩定的證明和其它的對還款能力有影響力的 債權債務 證明; (4)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購 買房 屋的合同、協議等有效的證明文件; (5) 公積金 管理要求提供的其它相關材料。 2.銀行審查材料齊全的借款申請並及時將結果報送至公積金管理。 3.公積金管理審批貸款並及時通知銀行審批結果。 4.銀行按照公積金管理的審批結果通知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 借款合同 和其它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把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到公積金管理復查,公積金管理核准後劃撥 委託貸款 基金,然後由受託銀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按時並足額發放貸款。 5.用住房 抵押 方式擔保的,借款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 房產抵押 的登記手續,夫妻雙方在 抵押合同 或協議上簽字;用有價證券抵押的,借款人需要把有價證券交到管理部收押保管。
法律客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3. 離婚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離婚後,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貸欠款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由一人還款,也可以在離婚前提春唯前還清剩餘房貸欠款,避免糾紛。為了離婚後公積金房貸能按時還款,最好由主借款人承擔後續還款義務扒扮培,並簽訂好離婚協議,明確雙方的財產分配與房貸還款人。如果離婚後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產權變更了,還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缺虛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離婚後能申請自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住房公積金在申請的時候必須要滿足當地的一些事情條件才可以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貸款,如果是在離婚之後要購買自住型商品房,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一、離婚後能申請自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這個和離婚沒有關系的,需要滿足條件。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應同時具備以下四個基本條件:
1.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2.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利枯攜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消瞎比例;
3.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的擔保人能夠落沒橋伏實公積金貸款擔保;
4.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及其他共有產人均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債務,並且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同意辦理貸款擔保,等等。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所需要的。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離婚之後是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這個和自住型商品房沒有多大的關系,只要是能夠上市交易的房產,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
5. 離婚公積金房貸怎麼辦
公積金共同貸款離婚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離婚了公積金貸款,在婚姻期間,以共同財產購置房產時,辦理了公積金貸款,離婚時尚未還清的,該貸款就屬於共同債務。離婚時,雙方應該就該筆債務的分擔作出約定。約定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通過訴訟離婚解決。如果判決房產歸其中一人,另一人享受相應的補償,那麼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液沖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喚埋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和備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離婚後,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貸欠款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由一人還款,也可以在離婚前提前還清剩餘房貸欠款,避免糾紛。為了離婚後公積金房貸能按時還款,最好由主借款人承擔後續還款義務,並簽訂好離婚協議,明確雙方的財產分配與房貸還款人。如果離婚後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產權變更了,還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後,公積金貸款將如何處置?
公積金貸款屬於債務問題,債務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了的有法院介入處理,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5)離異住房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婚前貸款購買不動產的處理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6. 離婚後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離婚後是否可以用公積金買房,與是否離婚無關,需要同時具備以下四個基本條件:
1.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2.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利用公積金貸逗笑培款買房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3.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的擔保人能夠落實公積金貸款擔保;
4.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及其他共有產人均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債務,並且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那麼,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有哪些呢?
1、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同意辦理貸款擔保,等等。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所需要的。
在有繳存公積金的情況下,若是需要購買住房,那麼可以考慮提取公積金或者使用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山唯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升納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7. 離婚後馬上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離婚後馬上可以公積金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離婚多久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公積金又稱公司的儲備金,是指公司為增強自身財產能力,擴大生產經營和預防意外虧損,依法從公司利潤中提取的一種款項,不作為股利閉悄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法定公積金,也叫強制性公積金,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的比例必須提取的公積金。任意公積金又稱任意盈餘公積金,是指根據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於法定公積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積金。余運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應同時具備以下四個基本條件:
1、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2、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利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3、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的擔保人能夠落實公積金貸款擔保;
4、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及其他共有產人均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債務,並且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豎態梁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