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流程
法律主觀:
和商業貸款相比,公積金態裂橘貸款不僅還款時間短,還款利息還少了很多,所以很多人都會選擇公積金貸款。
一、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流程
1、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
2、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帆團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銀行政區域內且在所在區域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三、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1、職工申請: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攜帶提取相關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咨詢台或單位領取《濟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單位核實:職工持《申請表》到所在單位進行初審,單位對申請人是否是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余額、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方面內容進行核實後並如實填寫,然後在《申請表》上加蓋單位在銀行的預留印鑒,由職工本人辦理提取手續。
3、公積金中心審批:職工持單位核實蓋章後的《申請表》及提取所源叢需資料,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審批,手續齊全,資料真實、完整、有效的即時審批。
4、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中心審批後由申請人持《申請表》,到委託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提取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經銀行工作人員復核無誤後,辦理提取公積金轉入職工銀行卡(折)或還貸賬戶手續。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❷ 異地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主觀:
一般情況下,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只有2成,而商業貸款的首付至少3成,所以公積金貸款會更容易。一、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要的資料1、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2、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契稅完稅證明》(如果《契稅完稅證明》沒有房屋總價,須同時留存《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商品房銷售預收款專用票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3、借款人、配偶戶口及身份證明;4、借款人與配偶不在同一戶口的,需提供結婚證明;5、購房地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公積金異地貸款辦理流程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春畢缺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數缺,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三、職工公積金貸款後辭職了怎麼辦職工辭職後,公積金可能會停繳,停繳之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收回貸款並承擔罰息。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除國家規定政策調整外,必須按貸款時確定的繳存額繼續繳存,不得停繳或降低繳存額。公積金停繳之後就會逾期,聯系逾期6次以上未足額繳存或降低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相關委託銀行有權提前收回已辦理的貸款,或按照商業住房貸款利率加收罰息。公積金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除國家規定政扒辯策調整和退休外,必須按貸款時確定的繳存額繼續繳存,不得停繳或降低繳存額。如因調動、重新就業等原因,新單位未繳存公積金或本人從事個體、自由職業的,要以個人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