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悄悄拿父母的房產證貸款
法律分析:根據房屋抵押貸款政策規定,若借款人名下無房產,能用他人名下房產作抵押申請貸款,不過需要取得房屋一切人的同意,且需出具同意抵押承諾書,否則抵押無效。所以,只要父母同意將名下房產用作抵押申請貸款,便可辦理。不過,不是一切的房產都能申請抵押貸款,只有有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且房齡在20年以內,能正常上市交易的房子才能辦理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⑵ 要想知道兒子有沒有在父母房產上偷了辦抵押貸款能查到嗎
可以。持房產證和身份證,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查詢即可。
⑶ 老公拿他自己父母的房產去做抵押貸款跟老婆有關系嗎
您好,根據您的提問,如果老公在銀行貸款的時候,老婆並不知情的話,需要確認該筆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如果老公是以他個人名義,但是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貸款,在債權人能夠證明的前提下,該筆貸款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如果夫妻二人在離婚時並未對該筆貸款進行特殊約定的話,另外一方也是要對該筆貸款承擔相應責任的。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四條,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⑷ 悄悄拿父母的房產證貸款
法律分析:子女用父母的房產證抵押貸款,要父母的同意才可以;而沒有父母委託辦理抵押貸款,不可以抵押房屋;
如果以父母的房產證抵押貸款,其實就是父母借款。要是你們不能還款,那就要拍賣父母的房產。
所抵押房產的條件:
1、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祥山其他抵押;
2、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4、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謹歷中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爛瞎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