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住房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公積金住房貸款需要的條件:
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願,資信良好;
2、有經登記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有不少於購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
4、同意用所購住房作抵押;
5、同意辦理貸款綜合保險;
6、有保證人同意為其擔保至領取《房地產權證》,並進行房屋他項權利抵押登記後交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收存;
7、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住房貸款需要的手續:
1、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
2、簽訂借款合同。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請後,借款人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產抵押的簽訂抵押合同,個人擔保的需要享受公積金的個人雙人擔保;
3、辦理住房抵押的要去辦理房產抵押公證;
4、借款人用房產抵押辦理完抵押手續後,連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等借款資料交公積金管理中心。屆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委託建設銀行房信部門按時把款打入當事人的個人賬戶。
綜上所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請後,借款人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產抵押的簽訂抵押合同,個人擔保的需要享受公積金的個人雙人擔保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喚核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旦鏈逗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模賣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⑵ 什麼情況下可以用公積金貸款
法律主觀:
所有的都可以辦理 公積金貸款 ,除非 開發商的資質 太差,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將其定為受託銀行.現在仍在正常繳納公積金,且連續繳納滿6個月,買房貸款 可以用公積金貸款 ,享受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比商貸低很多買房後獲得房產證,到單位開公積金支取單,可取答檔出你公積金賬戶上不動的錢貸款下來後,可以到銀行申請公積金逐月返還,每月你繳納的公積金自動轉到房貸的帳號上,侍耐可以少還手上的現金。
法律客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老舉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⑶ 用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要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處於正常狀態,社保與公積金繳存單位一致。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並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3、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20%;
5、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1、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2、第三次(含)以上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3、所購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商住房的;
4、購買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5、離婚兩年內,職工與原配偶之間買賣住房的;
6、所購住房產權共有人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外的。
公積金貸款用途:
1、用於償還貸款,即在正常公積金貸款買房中使用已支取住房公積金的購房首付款和改善性自住住房,如購房所售商品房為二手房,則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
2、商業貸款用於償還貸款,即在正常交易期間與借款人共同發放。
6、能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⑷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一、公積金貸款的定義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借款人具有城鎮戶口,本人及所在單在本市按照繳納公積金一年以上,有穩定的收入,有自購房合同協議和規定的首付資金,有貸款抵押或質押物。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手續及流程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人具有城鎮戶口;
2、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從後往前推算);
3、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並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
5、有《民法典》規定的資產為貸款抵押或質押;
6、同意辦理置業擔保或抵押物財產保險;
7、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收入證明
1、公積金貸款工資證明是需要去工作單位去開具的,一般都是由人事部門負責。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朋友在申請貸款的時候,已經處於離職狀態,,或者剛去新公司不久,這樣的情況下銀行一般是不會同意你的貸款請求的。所以想要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朋友,在貸款之前好不要輕易換工作。
對於像個體戶這樣無法開具工資證明的,可以向銀行說明情況,並一個銀行流水做還款能力輔助證明。
2、公積金貸款工資證明的填寫要求是什麼?
(1)工資金額要如實填寫,填寫金額以實發工資為准;
(2)一定要加蓋單位工資主管部門印章或單位公章,印章的主體名稱須與單位的住房公積金開戶名稱相一致;
(3)證明出具時間為申請日當月或上月;
(4)入證明盡量使用列印件,以免出錯;
(5)工資證明一定要提供原件,即公司蓋章部分必須是紅色的鮮章,不能使用復印件(不論是黑白件還是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