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房貸利率 » 住房貸款浮動利率調整的通知
擴展閱讀

住房貸款浮動利率調整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4-06-22 20:15:46

1. 五大行自8月25日起將個人住房貸款調整為LPR

8月12日,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和郵儲五家國有大行同時發布公告,將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則統一調整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定價方式。公告同時明確,批量轉換完成後,若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相關渠道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7月20日,交行率先發布公告,於8月21日對尚未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動利率房貸,統一調整為LPR浮動利率加減點方式。對於已批量轉換有異議的交行客戶,也可於2020年12月31日前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批量轉換後利率如何定?

根據央行去年年底發布的公告,存量浮動利率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啟動,原則上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央行對存量房貸客戶給出了兩個選擇,一個是轉為「LPR+加點」浮動利率,即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二是轉換為固定利率。而且,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根據五大行12日的公告,此次批量轉換,是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統一轉換為LPR加點形成方式,加點值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加點值可為負值,且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

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利率調整日(重定價日),房貸利率保持不變。在每個利率調整日,貸款利率水平將取最近一次發布的相應期限LPR與加點數值之和重新計算確定。

哪些貸款不參與批量轉換?

各家銀行在公告中也明確了此次批量轉換的范圍。參與此次批量轉換的是,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同時在批量轉換日之前還沒有進行主動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各銀行也列出了不參與此次轉換的貸款類型,主要是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

其中,工行詳細列出了六類不參與批量轉換的貸款:(一)剩餘貸款期限不足一個重定價周期的貸款,即原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早於下一次重定價日期的貸款;(二)固定利率貸款;(三)公積金個人貸款;(四)經與公積金中心協商不轉換的個人住房公轉商貼息貸款;(五)已參考LPR定價的個人住房貸款;(六)當前逾期貸款。

中行的批量轉換范圍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尚未辦理完成定價基準轉換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不包含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軍人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貼息貸款)。

農行規定,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或已簽訂合同未發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不含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

交行的范圍是,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且在8月21日前尚未轉換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包括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

郵儲銀行規定的范圍是:截至2020年8月25日(不含)尚未在該行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含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對批量轉換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現在離批量轉換的統一日期還有一段時間,如果不想轉為LPR加點定價方式的客戶可以在批量轉換前通過手機銀行、智能櫃員機、貸款經辦行等渠道進行自主轉換,選擇固定利率方式。需要提醒的是,貸款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根據各家銀行公告,如果客戶參與的是批量轉換,之後又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手機銀行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農行公告稱,如客戶希望撤銷批量轉換,保持原合同的定價方式,可通過相關渠道申請辦理,但是撤銷操作僅能辦理一次。

根據六大行的公告,對批量轉換有異議的客戶應可以轉為原來的定價方式,並不是必須選擇固定利率。

此前有銀行人士表示,對於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屆時銀行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要求執行。不過,對於既不同意轉為LPR定價,也不選擇固定利率的存量房貸,央行目前並沒有相關細則出台。供圖/視覺中國

提示

各大銀行對利率調整日規定不一樣

北京青年報記者仔細研讀六大行的公告,發現他們對於利率調整日的規定並不完全一致。此前,我國大部分存量房貸的重定價周期都是一年,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或者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

根據六大行的公告,建行、交行和郵儲都規定利率調整周期、利率調整日與原合同保持不變。中行的重定價周期統一轉換為12個月,重定價日也與原合同保持不變。農行的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均保持原合同約定不變;對於重定價周期短於1年的貸款,重定價周期調整為1年。

只有工行的重定價日調整為貸款發放日對應日,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上述加點值重新計算確定。如定價基準轉換日與調整後的重定價日相同,則轉換日當天不進行重定價,貸款自下一個重定價日重定價。

對於重定價日是在今年9月批量轉換完成之後的客戶,今年之內就會執行最新的房貸利率;而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或是在此次集中調整之前的批量轉換客戶,將在明年規定時間進行調整。

舉例來說,如果客戶的貸款發放日是2010年10月9日,在今年8月26日參與了批量轉換,重定價日確定為每年10月9日,則該客戶今年10月9日就會變更定價基準,進行第一次重定價,要按照今年9月20日公布的LPR值計算貸款執行利率;如果客戶的重定價日為每年6月10日,參與此次批量轉化後不變,直到2021年6月10日才進行第一次重定價,到時將以2021年5月的LPR計算實際利率。

本組文/本報記者 程捷

2. @有房族,你的房貸合同要改了,央行宣布貸款利率大調整

12月28日上午,央行發布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

聽起來有點拗口,簡單的說,咱們以前的貸款合同是以基準利率+上浮(或下浮)的方式定價,現在要轉換為LPR+基點(或固定利率)的方式定價了。

當然,和大多數人相關的還是房貸。

央行8月份曾表示,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仍按原合同執行,為什麼又變了呢?換成新的定價方式後,房貸是多了還是少了?央行都有解答。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次變動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畢竟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比商業貸款利率要低得多。

央行重磅調整: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

2019年8月17日,央行發布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公告。

央行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於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於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為進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銀行發布了〔2019〕第30號公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平穩轉換。

根據央行公告,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原則是什麼?

一是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

二是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是轉換後的貸款利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為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

央行表示,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加點數值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之和。之後,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可由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重定價周期、重定價日等,或轉為固定利率。

新的房貸利率這樣算!

那麼,新的房貸利率怎麼算?轉換後利率會有變化嗎?

央行表示,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後在合同剩餘期限內不再調整;加點數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為負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均根據2019年12月LPR和原執行的利率水平確定加點數值,加點數值不受轉換時點的影響,銀行和客戶可合理分散辦理。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

以此為例,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餘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簡單的說就是,在第一個定價周期(一般為1年)住房貸款新執行的利率和當前執行的利率相同,因此新利率(LPR+基點)中基點的數值是當前利率和LPR的差值,基點一旦確定此後將不再更改。

另外,這一改變對銀行來說也是「壓力山大」。央行表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銀行應盡快制定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計劃,包括系統配套、人員培訓等,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包括官網和網點公告、簡訊、郵件、手機銀行和電話通知等)告知客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盡可能以簡便易行的方式變更原合同條款。

LPR降低並不是為了刺激樓市

雖然第一個房貸周期利率不變,但此後LPR的變動將會對你還房貸產生影響。

房貸利率一般對應的是5年期的LPR。根據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數據,目前5年前LPR的報價為4.80%。

LPR報價上一次變動是在11月20日:1年期品種由4.20%下降到4.15%;5年期品種由4.85%下降到4.80%。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當時分析表示,5年期LPR的降低意味著購房剛需族100萬貸款30年,平均月供減少30元,30年合計減少月供10890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國證券報報道,在改革後,LPR逐漸成為新增貸款定價基準。LPR與MLF利率掛鉤,後者的變動對LPR、進而對信貸市場利率有重要影響。面對MLF利率、央行逆回購利率相繼下調,一些研究人士認為,降息周期可能已經開始。

中金公司固收研究團隊指出,從歷史情況看,央行逆回購利率下調通常不會一次就結束,新的一輪降息周期可能已開始。

華泰證券張繼強表示,MLF利率存在繼續小步下行空間,以引導LPR繼續走低。不過,相關政策操作仍需防止「通脹預期擴散」,應維持「常態貨幣政策」。

不過,LPR降低的主要目的是未來引導實體經濟利率降低,降低資金成本,並不是為了刺激樓市。

早在8月央行便表示,定價基準轉換後,全國范圍內新發放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二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加60個基點。

內容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行網站、每經APP

3. 8月25日起 各大行將個人住房貸款調整為LPR

中國銀行發文

中國建設行發文

中國農業銀行發文

中國工商銀行發文

中國郵政銀行發文

01/公告內容

工行、農行、中行、建行、郵儲銀行等8月12日發布關於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的公告。
公告顯示,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轉換規則,統一調整為LPR定價方式。若客戶不接受批量轉換,可於一定日期前自主轉換;批量轉換完成後,如果客戶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轉回或協商處理。

根據人民銀行此前發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以工行發布的《關於中國工商銀行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的公告》為例,工行明確的批量轉換范圍為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但以下貸款除外:剩餘貸款期限不足一個重定價周期的貸款,即原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早於下一次重定價日期的貸款;固定利率貸款;公積金個人貸款;經與公積金中心協商不轉換的個人住房公轉商貼息貸款;已參考LPR定價的個人住房貸款;當前逾期貸款。

關於批量轉換規則,工行表示,為簡化客戶操作,將參照銀行業普遍做法,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以下規則統一調整為LPR定價方式。

一是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相應期限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值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加點值可為負值且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二是重定價日調整為貸款發放日對應日,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上述加點值重新計算確定。如定價基準轉換日與調整後的重定價日相同,則轉換日當天不進行重定價,貸款自下一個重定價日重定價。

工行稱,若客戶不接受上述批量轉換規則,可於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過手機銀行、智能櫃員機、貸款經辦行等渠道進行自主轉換。批量轉換完成後,如果客戶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手機銀行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記者注意到,同為國有大行的交行的批量轉換工作開始得更早一些。此前的7月20日,交行發布《交通銀行關於浮動利率房貸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的公告》稱,為簡化客戶操作流程,將參考銀行業普遍做法,於2020年8月21日對尚未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動利率房貸。


02/相關內容

LPR是什麼?

LPR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oanPrimeRate),反映的是商業銀行對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並公布的基礎性的貸款參考利率,各金融機構應主要參考LPR進行貸款定價。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品種。LPR市場化程度較高,能夠充分反映信貸市場資金供求情況,使用LPR進行貸款定價可以促進形成市場化的貸款利率,提高市場利率向信貸利率的傳導效率。
LPR由18家銀行各自報價,然後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再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出一個加權平均值,向0.05%的整數倍就近取整數計算得到最終LPR,於每月20日(節假日順延)9:30公布。


LPR定價示例:

假設借款人甲某買房時享受了貸款基準利率打九折(下浮10%)的優惠,貸款日2015年8月1日,期限是20年。轉換前實際執行利率是4.9×(1-10%)=4.41%,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根據轉換時點利率保持不變原則,這筆房貸的加減點數為4.41%-4.8%=-0.39%,即減39個基點。
此後直至這筆房貸償還完畢為止,這個加減點數都保持不變,房貸利率將隨著5年期以上LPR的變動而變化。
今年LPR曾在2月、4月兩度「降息」,其中5年期以上LPR累計下行15個基點,至目前(7月20日)最新一次報價為4.65%。
假設甲某貸款重定價日在明年1月1日,若到今年12月,LPR報價仍延續現有利率,則明年他可享受的貸款利率為4.65%-0.39%=4.26%,維持一年。
以100萬貸款本金、30年等額本息的按揭貸款計算,月供可省約90元,全年節省1080元。


信息來源:中國證券報

4. 鎴胯捶鎬庢牱鑷鍔ㄨ皟鏁村埄鐜

鎴胯捶鐨勫埄鐜囨槸鏍規嵁甯傚満鍒╃巼鐨勫彉鍔ㄨ岃皟鏁寸殑錛屼竴鑸鏈変袱縐嶆柟寮忓彲浠ュ疄鐜拌嚜鍔ㄨ皟鏁村埄鐜囷細
1銆佸熀浜嶭PR鐨勮皟鏁達細LPR錛堣捶嬈懼競鍦烘姤浠峰埄鐜囷級鏄鐢卞ぎ琛屽畾鏈熷叕甯冪殑錛岄摱琛岀殑璐鋒懼埄鐜囦細鏍規嵁LPR鐨勫彉鍔ㄨ繘琛岀浉搴旇皟鏁淬傚傛灉浣犵殑鎴胯捶鍒╃巼鏄鍩轟簬LPR嫻鍔ㄧ殑錛岄偅涔堝湪LPR鍙樺姩鏃訛紝閾惰屼細鑷鍔ㄨ皟鏁翠綘鐨勮捶嬈懼埄鐜囥備竴鑸鏉ヨ達紝LPR鐨勮皟鏁村懆鏈熸槸涓騫達紝鎵浠ヤ綘鐨勬埧璐峰埄鐜囦篃浼氬湪姣忓勾鐨勭浉搴旀椂闂寸偣榪涜岃皟鏁淬
2銆佸熀浜庡滻瀹氬埄宸鐨勮皟鏁達細鏈変簺閾惰屼細鏍規嵁鑷韜鐨勯庨櫓璇勪及鎯呭喌錛岀粰璐鋒懼埄鐜囪懼畾涓涓鍥哄畾鐨勫埄宸銆傝繖涓鍒╁樊鏄鍥哄畾鐨勶紝涓嶄細闅忕潃甯傚満鍒╃巼鐨勫彉鍔ㄨ岃皟鏁淬備絾鏄錛屽綋甯傚満鍒╃巼鍙戠敓杈冨ぇ娉㈠姩鏃訛紝閾惰屽彲鑳戒細鏍規嵁鑷韜鎯呭喌榪涜岃皟鏁達紝浠ヤ繚鎸侀庨櫓鎺у埗鐨勫鉤琛°
鏃犺烘槸鍝縐嶆柟寮忥紝閾惰屼細鍦ㄨ皟鏁村埄鐜囦箣鍓嶆彁鍓嶉氱煡浣狅紝騫跺湪璋冩暣鍚庣殑棣栦釜榪樻炬棩寮濮嬫墽琛屾柊鐨勫埄鐜囥傚傛灉浣犲歸摱琛岀殑璋冩暣鏈夊紓璁錛屽彲浠ヤ笌閾惰岃繘琛屾矡閫氾紝浜嗚В鍏蜂綋鐨勮皟鏁村師鍥犲拰瑙e喅鏂規堛
甯屾湜浠ヤ笂淇℃伅瀵規偍鏈夊府鍔┿
鐜板湪鏄淇$敤鐨勬椂浠o紝涓鏃︿俊鐢ㄥ嚭鐜版薄鐐癸紝寰堝氫笢瑗塊兘灝嗗告ラ毦琛屻傜綉璐蜂綔涓哄獎鍝嶅ぇ鏁版嵁鐨勬簮澶達紝涓鏃﹀ぇ鏁版嵁鍑虹幇娣蜂貢錛屽氨浼氳鍒楀叆淇$敤楂橀庨櫓錛屼粠鑰屽獎鍝嶅緛淇″拰鐢熸椿闄愬埗銆備笉鎳傚緛淇″拰澶ф暟鎹鐨勪漢鍙浠ュ湪鈥滅櫨涓夋暟鎹鈥濅腑鏌ョ湅鑷宸辯殑淇$敤鏁版嵁錛屼互渚誇簡瑙h嚜宸辯殑淇$敤鏁版嵁銆佸熻捶璁板綍鍜岄庨櫓鎯呭喌絳夈傚緩璁澶у舵敞鎰忎繚鎶よ嚜宸辯殑澶ф暟鎹寰佷俊璁板綍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