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男方付的首付付的貸款就是寫了女方的名字就要分給她一半么沒有領結婚證
沒有領結婚證, 買房子寫女方的名字,房產產權全部歸女生,而不是分給她一半。沒有結婚,購房合同或者房產證名下是女方名字,就屬於女生的婚前財產。
Ⅱ 沒有結婚是否可以再加名子房子是貸款買的
可以。
並且,如果是兩人共同辦理商業貸款的話,是必須兩個人都有名字的。
此外,未領結婚證共同買房辦理的貸款只能是商業貸款,因為商貸共同貸款人沒有必須直系親屬的要求,而公積金貸款的共同還款人必須是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戶直系血親。
房產證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
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
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
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Ⅲ 我和女朋友要結婚了,我現在手上有一套房子有貸款,沒有結婚前去辦理房產證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嗎
婚前按揭買的房子,在還貸期間,中途是不能加名的。因為當時在房管局備案的購房合同、以及當時辦理按揭的購房發票都是你一個人的名字。再加上房子在按揭期間,在未辦理房產證前是用預告登記證的方式押在銀行的,等到可以辦房產證時,用當時的購房發票、預告登記證銀行就會辦理按轉抵,在按轉抵時用到的手續都是當時購房時你單獨簽訂、獲取的只記載了你一人名字的手續。所以不能加名字。除非銀行同意的,並且按照現在銀行的風險控制也不會為了一套住房貸款的業務去承擔更多的風險和更多的工作量。。
因為銀行已經將你貸款購房的所有資料,存擋保存,在你沒有還清房貸前,銀行也是不會同意你加名的。
要加名只有將房貸還清後,取出房產證,就可以用贈與的方式進行加名了。
如果你老婆不放,你可以寫好房產加名的協議書,再去公證處進證一下,獲得公證書,交你老老婆保管。這樣就有法律效力了,只等房產證到手,就去加名。
Ⅳ 貸款房子能否去掉配偶名字
貸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個人的姿老名字,若想去掉一個人的名字,則應先結清銀行貸款,然後去房管局辦理修改名字才可。貸款沒有還清,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不屬於當事人。當事人無權變更住房產權所有人姓名。需還清貸款,拿到房產證解壓,注銷他項權證,才可以辦理去掉房產證一方姓名手續。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二)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三)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肢碧並不動產的;(五)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六)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七)地役權的利用目歷冊舉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八)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Ⅳ 我和前妻沒有結婚證房子是我貸款買的房照是我的名字她給那走犯法嗎
因為你們沒有辦理結婚證所以她沒有分得你的自有財產,這個是違法的,你可以去申請掛失聲明然後重新補辦一套房產證,害怕她對你房子打壞注意就去房管所或者銀行要求房屋凍結沒有你的同意不能夠讓任何人處理你的房子,最好你補辦好證件然後賣了它最好讓你的前妻拿的房本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