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開發商為什麼要承擔銀行的擔保
法律分析:多數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屋預售前,都會與銀行簽訂按揭服務協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開發商為購房人提供保證擔保,就必然存在承擔保證責任的風險。而一般引起保證責任的原因就是購房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期償還按揭貸款。此時,銀行就會要求購房人和開發商承擔還款責任。若開發商承擔的是連帶責任保證,則相對於購房人來說,銀行自然會選擇開發商作為承擔責任的首選主體;若開發商承擔的一般保證,則開發商需首先要求購房人承擔責任,在購房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可以向開發商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貳』 為什麼購房貸款按揭需要找擔保公司擔保公司從中做什麼工作怎麼收費
因為貸款發放到房產過戶需要一定的時間,這段時間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需要擔保公司,一般按貸款額的百分比收費。
『叄』 購房銷售讓用指定銀行貸款,有什麼貓膩嗎
沒有,只是開發商和該銀行有合作關系。開發商要向購房人指定貸款銀行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受期房房源性質的影響
新房市場中,購房者購買以及市場銷售的房屋多為期房,期房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決定了貸款銀行需要一個擔保,比如開發商需要交納一定費用的擔保費並簽訂擔保協議。貸款人或房屋出現問題時開發商是需要負責任的。
第二、受貸款類別復雜性的影響
大家都知道貸款分為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兩者由於歸屬不同,具體的貸款流程也略有不同,特別是公積金貸款,要求更加嚴格。需審核開發商資質並要求開發商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合約。銀行受利潤的誘惑也希望與開發商簽訂一個獨家合約,開發商會選擇最合適的銀行來進行貸款業務。
第三、簡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必要性
買房貸款不僅僅是購房者需要提交銀行流水、收入證明等,在這個過程中銀行也要考慮開發商資質、擔保以及相關證件、資料的合法完善性,從而最大可能的減少資金風險。指定銀行後開發商可提前提交資質審核,購房者直接貸款就好,很大程度上簡化了銀行工作流程。
第四、開發商和銀行存在合作關系
對於大部分開發商來說,從最初拿地,規劃到後期建設、宣傳、銷售等,整個過程都離不開銀行資金的支持,銀行和開發商會形成互利互惠的關系,一般開發商會與一個或多個銀行形成固定合作關系,也算一種回饋和合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