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公積金二套房貸款政策有什麼變化
現在不少購房者在買房時會選擇公積金貸款的方式,因為公積金貸款的利率相對較低,但使用公積金貸款需符合一定的條件,這就需要大家對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了解,那麼2019公積金二套房貸款政策有什麼變化呢?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2019公積金二套房貸款政策有什麼變化
國管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了優化,把二套房的認定標准改為認房又認貸,並要求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間不得低於六個月,且本人公積金賬戶不得處於停繳狀態,同時要求申請人及其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二、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要求申請人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在當地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確定自己具有償還貸款的能力,且自身徵信記錄良好,在辦理房貸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間不得低於規定時間。
2、申請人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時,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且貸款人必須為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產權人,所購房屋屬於本市存量房、經濟適用房、商品住房及大修、新建自住住房等,
3、申請人已支付的首付款需不能低於規定的比例,且同意將所購房屋作為抵押,同時要求申請人還清或未發生公積金貸款,售房單位還需提供階段性貸款擔保。
總結:2019公積金二套房貸款政策有什麼變化的相關內容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之前,必須對公積金額度及條件進行了解,這樣公積金貸款申請流程才會更加順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裝修知識,可以關注齊家網相關資訊。
Ⅱ 國管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國管公積金中心發布《》,明確對二套房貸款實行「認房又認貸」,二套房首付比例調整為低六成且多貸60萬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執行,以網簽日期為准。
變化一:賬戶連續繳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請貸款
貸款申請條件的調整,是新政的第一個變化。
根據規定,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或經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中心)審核同意,處於緩繳、封存或者退休銷戶狀態的繳存職工。
同時,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政策性貼息貸款。
變化二:二套房認定「認房又認貸」
和此前北京市屬公積金一樣,此次國管公積金中心也將二套房的認定標准調整為「認房又認貸」。
新政規定,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無住房且夫妻雙方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業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按首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
借款申請人家庭在本市無住房且名下僅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的,以及在本市僅有1套住房且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或僅有同一套住房貸款記錄的,按二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換句話說,曾經貸款買過房,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現在賣小買大,從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認定。
被認定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
變化三:二套房多貸60萬
新政此次也同時調整了首付款比例。
首付款方面,根據規定,借款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20%;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30%;購買二套住房的,首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60%。借款申請人購買存量房屋的,購房總價以房屋評估值和購房合同總價兩者中較低者為准。
貸款額度方面,首套住房貸款高額度為120萬元,執行貸款基準利率;二套住房貸款高額度為60萬元,貸款利率為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此外根據借款申請人所申請貸款金額、期限及適用利率,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月均還款額不應過借款申請人月收入的60%。
同時,貸款期限不得過25年,長可計算到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高不得過65周歲。
Ⅲ 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哪些
為了進一步防範資金風險、引導繳存職工理性住房消費,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台並正式實施住房公積金新政,優先保障剛需群體,保障繳存職工合理自住需求。我們一起看看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哪些吧。
一、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從2019年2月1日,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時限由原先的6個月以上改為12個月以上」。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嚴格審查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個人徵信情況,若徵信記錄中有連續逾期超過6期記錄、累計逾期超過24期記錄(助學貸款除外)中的任一情形,或其他嚴重失信行為,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不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提取公積金政策方面,也有些變動,比如說職工家庭在非戶籍地繳存,需購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償還上述住房貸款本息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將不予支持,並暫停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就醫的重大疾病提取和發生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外的重大災害提取。
二、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參照借款人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n倍數算,倍數n在12-20倍數之間浮動。若個貸率少於75%時,可貸額度是職工夫妻雙方賬戶余額的20倍;若個貸率高於95%時,可貸額度為職工夫妻雙方余額的12倍。
文章結語: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新規政策出台,主要實行分類管理,定向劃撥,防止資金挪作他用,確保貸款回歸真實用途,極大限度確保了資金安全。如需了解更多相關知識,請繼續關注齊家網資訊平台。
Ⅳ 2019年南昌公積金貸款額度條件新政策解讀
根據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度第一次工作會議決議,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新建縣撤縣改區後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按市城區標准執行,即: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購房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購房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執行時間從5月16日(含)起,商品房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為准,存量房以契稅完稅憑證載明時間為准。
二、從5月16日(含)起暫停受理「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待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降至85%以下後,視情恢復。
經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度第一次工作會議決議,我市度租房提取政策調整如下:
一、租房提取最高限額維持不變,具體為:南昌市城區每月1000元;南昌縣、灣里區每月800元;進賢縣、安義縣每月600元;租賃公租房、廉租房的提取額度按照實際租房標准執行。
二、新建縣撤縣改區後租房提取最高限額按市城區標准執行,即:新建區每月1000元。
三、為規范提取,對未婚職工申請租房提取的,提取額度減半執行,同時職工須向管理中心作出書面婚姻狀況聲明。
以上通告從5月16日開始執行。
2017年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離、退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4、出境定居;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非本市戶口或戶口遷出南昌市行政區域;
(二)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三)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定向用於支付房租、物業管理費。
(1)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職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九種重大疾病的;
(3)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
(一)職工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內的全部余額:
1、職工離、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出境定居;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非本市戶口或戶口遷出南昌市行政區域;
5、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職工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購、建或大修住房一年內(實際發生時間以有效證明材料上載明的時間為准)辦理一次性提取手續。提取金額以百元為單位,且夫妻雙方及房屋產權共有人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三)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在全部貸款本息結清前可以每年申請提取一次,職工、配偶及其房屋產權共有人可提取的最高額度,不應超出上年度實際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四)因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定向支付房租、物業管理費的,職工、配偶及其房屋產權共有人可提取的最高額度不應超出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支出。
職工償還貸款的,以還款起始月為年度提取對應月,從還款起始月起,每連續還款滿12個月為一個還款年度,每滿一個還款年度可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辦理時間為年度對應月當月。提前全部結清貸款本息的,可在結清貸款當月至年度對應月期間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符合還貸提取條件的,職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可同時申請提取。按年償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提取總額不超過上一還款年度實際還款本息和。提前全部結清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年度對應月至結清時累計還款本息和。
職工償還外地住房貸款且符合兩地原則
即購房所在地為職工配偶或直系親屬戶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的,可以依照前兩款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償還南昌市本級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須與管理中心簽訂還貸委託提取協議。從委託提取協議簽訂的有效日起,管理中心按協議約定每年在年度對應月為各委託人代辦提取手續,提取金額劃轉至協議約定的職工聯名卡賬戶內。尚未與管理中心簽訂還貸委託提取協議的,職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辦理櫃台提取時須補簽還貸委託提取協議,未補簽的提取時,留存一年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
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結清
職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僅能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本息)。
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有逾期
職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提取流程
南昌住房公積金非離、退休提取流程
個人申請→單位審核→管理中心審批→受委託銀行支付
南昌住房公積金離、退休提取流程
個人申請→單位審核→中國銀行指定網點核定→中國銀行支付
提取材料
購買自住房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按購房類型,分別需要提供不同購房類型的提取證明材料。
5、在外地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職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購房所在地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在購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原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工程預(決)算書原件和復印件;
5、按照修、建房情況,分別需要提供不同修建房情況的提取證明材料。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按還貸類型,分別需要提供不同還貸類型的提取證明材料;
5、償還外地住房貸款提取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職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購房所在地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在購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原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離、退休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在中國銀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個人銀行卡原件;
4、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或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有效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在中國銀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個人銀行卡原件;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5、殘疾人證或縣級以上勞動鑒定部門出具的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證明件原件和復印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出境定居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在中國銀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個人銀行卡原件;
4、出境定居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在中國銀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個人銀行卡原件;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5、戶口遷移證或外地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在中國銀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個人銀行卡原件;
4、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件(原件和復印件);
5、公證部門出具的合法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件原件和復印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無房職工租住普通住房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本市無自住住房證明原件;
5、房屋租賃登記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房屋租賃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7、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和復印件;
8、婚姻狀況證明件原件和復印件(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未婚或離異或喪偶未再婚的,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離異未再婚或喪偶未再婚證明);
9、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當年低保家庭在保情況確認表原件和復印件;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患九種重大疾病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診斷意見書或出院小結原件和復印件;
5、醫院出具的發票或相關費用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6、公費醫療報銷證明或醫療保險報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一、職工因購買自住住房且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購房一年內(起始時間以有效證明材料上載明的時間為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職工因購買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且不需貸款的,可在購房一年內(起始時間以有效證明材料上載明的時間為准)與管理中心簽訂購房委託提取協議。從委託提取協議簽訂有效日起,管理中心分三年按協議約定的年度對應月為各委託人代辦三次提取手續,提取金額劃轉至協議約定的職工聯名卡賬戶內。
提取金額以百元為單位,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二、職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且不需貸款的,可在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內(起始時間以有效證明材料上載明的時間為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提取金額以百元為單位,且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三、農業戶口繳存職工在原籍自建或購買農房的,可在三年內(起始時間以有效證明材料上載明的時間為准)辦理一次提取手續。
提取金額以百元為單位,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四、職工償還貸款的,以還款起始月為年度提取對應月,從還款起始月起,每連續還款滿12個月為一個還款年度,每滿一個還款年度可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辦理時間為年度對應月當月。職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提取總額不超過上一還款年度實際還款本息和。當職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時,提取後賬戶應留存百元以內余額。
提前全部結清貸款本息的,可在結清貸款當月至年度對應月期間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職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提取總額不超過年度對應月至結清時累計還款本息和。
五、職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須與管理中心簽訂還貸委託提取協議。從委託提取協議簽訂的有效日起,管理中心按協議約定每年在年度對應月為各委託人代辦提取手續,提取金額劃轉至協議約定的職工聯名卡賬戶內。
尚未與管理中心簽訂還貸委託提取協議的,職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提取時,均須留存一年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和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提取金額以十元為單位,提取額度分別為:
1、職工與配偶在本市均無自住住房,合法租賃普通住房(含廉租房或公租房)用於本人居住的,提取額度按照《南昌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若干規定》執行;
2、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後賬戶應留存十元以內余額;
3、職工本人、配偶或子女因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大疾病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個人實際承擔的醫療費用支出;
4、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費用支出。
全額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後,可一次性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全部存儲本息,同時注銷其個人賬戶。
1、離、退休的;
2、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的;
3、出境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
5、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時間
材料真實、齊全的當日辦結;有疑異的,三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審批意見。
Ⅳ 2019年11月16日起實施國管公積金異地貸款新政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精神,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貸款(以下簡稱異地貸款)工作,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保障繳存職工權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的中央單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請使用貸款。
二、在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因在異地購房,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提出申請。資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其繳存貸款情況後,對在資金中心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制式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以下簡稱《證明》,詳見附件)。
三、《證明》應由申請人持居民身份證辦理,配偶代為辦理的,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並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結婚證復印件;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代為辦理的,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並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其他代辦人應持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並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
四、經核實後開具的《證明》,由資金中心或受委託銀行經辦網點加蓋「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結息對賬專用章」,並接受外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息核驗。
五、職工在資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為中國建設銀行的,可前往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朝陽支行三層(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大廳)咨詢辦理相關業務。繳存銀行為其他銀行的,可前往資金中心二層貸款管理處208室咨詢辦理。
六、職工應將《證明》回執按辦理渠道交回。職工以異地貸款所購房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繳存單位填制)、借款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和《證明》回執(復印件1份),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網點辦理,同時簽署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經辦銀行網點見證)。
七、本通知自11月16日起實施,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Ⅵ 2019公積金的新政策是什麼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積金 無需租金發票和完稅證明
2019年1月,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出台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新規指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還需要提交租金發票、完稅證明等。
新政二:公積金貸款二套房首付 降至兩成
2019年8月31日,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北上廣深4城市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自主決定最低首付款比例。此條新規9月1日起執行。
(6)2019年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擴展閱讀:
公司公積金又稱公司的儲備金,是指公司為增強自身財產能力,擴大生產經營和預防意外虧損,依法從公司利潤中提取的一種款項,不作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於:彌補公司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轉增公司資本。
公司的公積金來源有以下幾項:一是股票溢價發行時,超過股票面值的溢價部分列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金;二是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積金;三是股東大會決議後提取的任意公積金;四是公司經過若干年經營以後資產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從外部取得的贈與資產,如從政府部門、國外部門及其他公司等處得到的贈與資產。
Ⅶ 成都公積金貸款3月15日起實施新政
成都公積金貸款3月15日起實施新政
二套房認定 認房又認貸敲黑板,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要調整啦!
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於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實施細則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政最大變化在哪裡?哪些調控要調整?1月30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邀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新規進行了解讀。包括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調整為「認房又認貸」等七大變化具體都是啥?快來看一看。
變化1
異地貸款職工
不再需要成都戶籍
根據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以及部委關於異地貸款的相關規定,公積金貸款對象也不再僅限於本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公積金貸款對象擴大為在本市正常繳存的職工(含個人自願繳存者)及異地繳存的職工。修改後的《細則》明確了在本市以外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異地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規定。取消了異地貸款職工需具有成都市戶籍等規定,與本市繳存職工的貸款條件保持一致,實現與本市繳存職工「同城同待遇」。
變化2
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
不得超過兩次
為進一步體現國家「房住不炒」的要求,修改後的《細則》增加了借款申請人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不超過2次的規定。
變化3
二套房認定「認房又認貸」
關於二套房認定的細則變化是本次新政調整中對購房者可能影響最大的一項。修改後的《細則》對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准進行了調整,對借款申請人名下的住房、未結清住房貸款,及未成年人名下的住房,一並納入住房套數計算,即「認房認貸」,嚴格界定住房套數認定標准。
具體來看,新政後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標准為:
(一)屬於下列情形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無住房且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二)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2.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須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權屬資料等佐證資料)。
(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貸款:
1.有兩套及以上住房;
2.有兩筆及以上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變化4
徵信出問題可能被拒貸
借鑒行業中心及商業銀行的經驗,修改後的《細則》調整了逾期記錄的應用,重點關注近兩年內出現的逾期情況,採取拒貸或提高其最低首付款成數的措施,以控制貸款風險。
變化5
貸款年限計算有放寬
修改後的《細則》明確了貸款期限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借款申請人在未滿法定退休年齡前,貸款期限均按貸款到期日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計算。同時,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有利於職工選擇適合自己經濟承受能力的貸款期限,合理安排月供支出。
變化6
月還款額
不得高於月收入的50%
按照住建部相關政策規定及住建廳的工作要求,修改後的《細則》將收入還貸比調整為50%,即借款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於月收入的50%。住房貸款月還款額是指個人徵信系統顯示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和申請的當筆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之和。
變化7
貸款結清前要繼續繳納公積金
為保障貸款權利與繳存義務的一致性,修改後的《細則》明確了在貸款結清前,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優先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的規定,強化借款人的繳存意識。
行 業 看 法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
影響面有限
本次公積金貸款細則變化將對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
成都貝殼研究院認為,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對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調整為「認房又認貸」,不過在成都剛需購房占據市場主流的情況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影響面有限。
數據顯示,2018年年末成都市場中超7成為剛需購房,多套置業需求佔比不足3成,因此絕大多數購房者並未進入此次調整的影響范圍內,影響的客群數量較少。而改善客群使用公積金貸款付款率不足3成,商貸仍是主要付款方式。因此此次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主要在於「穩預期」,一定程度上撫平剛需恐慌性購房情緒,有利於市場需求的有序釋放和後市的平穩發展。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趙雅儒
新 政 問 答
徵信逾期記錄如何防範?
《細則》第十三條: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申請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個人徵信系統、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等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之一的:當前貸款逾期的,或擔保人代償的;近兩年內,貸款連續逾期超過6期或累計逾期超過12期的;存在呆賬、核銷、止付、被強制執行等的。
另外,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被納入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登記的;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安全情形的。
《細則》第二十條: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申請人近兩年內存在下列逾期情形之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30%:貸款連續逾期超過3期但未超過6期的,或累計逾期超過6期但未超過12期的;信用卡連續逾期超過6期的,或累計逾期超過12期的。
《細則》第二十一條:借款申請人的信用狀況以個人徵信系統、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等查詢結果為依據,同時結合具體逾期時間、逾期金額等因素綜合評估,不依據商業銀行開具的非惡意逾期證明等。
如因信用卡年費、掛失手續費等產生的逾期記錄,應提供商業銀行開具的說明或流水明細,經認定後可不納入逾期期數計算。
解讀:為推進誠信社會建設,提升繳存職工誠信意識,防範貸款潛在風險,借鑒行業中心及商業銀行的經驗,重點關注近兩年內出現的逾期情況,採取拒貸或提高其首付款成數的措施,以控制貸款風險。
所購再交易房不予貸款
如何細化?
《細則》第十四條: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所購再交易房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買受人與售房人之間存在夫妻、父母、子女關系的;樓齡超過20年,磚木結構,無獨立廚衛,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被有關部門認定為已改變產權用途,或存在其他不宜處置情形的。
解讀:為防範職工通過直系親屬間交易買賣套取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借鑒了行業中心做法,對所購再交易房的買受人與售房人屬於直系親屬關系的情形不予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