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朋友借我10萬,在借條上寫明了用他的房產做抵押,有效嗎
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借!現在哪裡借不出來十萬呢?比如支付寶借唄就可以!利率雖然高點,但是應急還是可以的!朋友之間借錢麻煩不說,搞不好反目成仇!何必呢?
壓房產證沒用,只有簽了賣房協議房產所壓著或者辦了按揭貸款銀行呀著才有法律效力,個人壓房產證,沒用。要去房管所辦理抵押手續,辦理手續是免費的,十年前我曾經用100萬的房子抵押給朋友,她借給我50萬買新房,約定三年到期,我還清了連本帶利86萬,她簽字確認了已經還清之後,房管所解除了我舊房子的抵押。我用那50萬買的新房現在升值到了400萬。
麻煩你和你朋友先簽個合同然後再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記!房產證在你手裡又如何?人家回頭立馬去做個遺失補辦!雖然程序麻煩點!但是後期你朋友不還錢,你走訴訟人家沒錢還就是空有一張法院判決書!
你這個不算抵押,告訴你吧,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除了借條只外,再簽一份租賃合同,租賃個50年吧,只要在產權有效期范圍之內,至於租賃合同怎麼寫,你自己想吧。
如果是這個樣子,你千萬不要借,不是朋友不朋友的問題,而是他都知道用房子抵押借錢了,結果用一個本本簽字來忽悠你,純屬就是騙,有那誠心直接約你去公證處就行了塞,做個抵押公證,借款當著公證處寫,那才叫真心想還錢的朋友。
⑵ 我貸了個人款,多少年,無償還能力,被貸款人要我把房子抵押給他,合法嗎
既然你貸了款,如果有證據和法律要求的條件合格,就可以裝房,房屋抵押,如果你不服,可以訴訟,讓法律來判決
⑶ 私人借錢用房子做抵押安全嗎
一、私人借錢用房子做抵押安全嗎
1、民間的借貸房屋抵押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個人借款房屋抵押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協商一致那麼合法。同時需注意個人貸款房屋抵押協議,如果到房產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就是無效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零一條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二、房子抵押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1、貸款到期時,貸款人的實際年齡不超過65周歲;
2、貸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3、無不良信用記錄,證明貸款人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能力的相關證明。
⑷ 房子抵押私人貸款還不了房子抵債合法嗎
房子抵押私人貸款還不了房子抵債是在法律上是不認可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民間借貸直接約定以房屋抵債的,抵押合同是無效的,債務到期不還債的,出借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拍賣抵押房屋。
到期不還款,以房抵債,這是法律上規定的流押條款。就是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一旦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條款。
《民法典》第401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該條款雖不像《物權法》直接否認流押條款的效力,但是從條文表述來看——法律是不支持流押條款的。
流押是要達到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抵押物直接歸債權人所有的法律效果。但《民法典》的規定顯然持否定態度,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也就是說,抵押權人要實現自身權利,必須通過協議折價、拍賣、變賣的方式實現。
⑸ 房子抵押貸款法院還能執行嗎
法律分析: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九條 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四百一十一條 依據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一)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未實現;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
(三)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四)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⑹ 房產二次抵押給個人合法嗎
房產二次抵押給個人合法。
房子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並仍在還款中,再次做抵押貸款叫二次抵押貸款。有前提條件要求:
1、已辦理房產證。
2、房產減掉此前抵押貸款金額還有餘值。如果此前辦理的抵押貸款金額較房產價值小得多。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為抵押物價值。
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條件:
1、用於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應為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優質住房和商業用房;
2、用於個人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房;
3、房屋是銀行抵押貸款所購買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記已辦妥,且銀行是房屋的抵押權人;
5、房屋已辦理保險,且保險單正本由銀行執管;
6、房屋所處位置優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具有較大的升值潛力。
綜上所述,二次抵押不需要第一抵押權人同意,但對第二個抵押權人要盡到告知義務。但在實際的抵押過程中,如果第一次的抵押合同約定再抵押時需要經過第一抵押權人同意的,則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去遵守。同時,必須對第二抵押權人告知已經進行的抵押貸款,否則,抵押權人根據有關規定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貸款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
(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