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子多久可以二次貸款中信銀行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滿足
一、房子多久可以二次貸款中信銀行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滿足?
至少先把第一次抵押貸款還清,解押之後才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而且需要滿足以下兩大基本條件:其一,借款人銀行徵信良好;其二,房屋有可貸空間,房屋的可貸余額小於現估值的7成。
中信銀行房產抵押貸款條件
房產條件:無貸款現房、在中信銀行申請辦理按揭的房產、在中信銀行已辦理抵押的房產、全款期房、在他行已辦理抵押的現房,符合這些條件的房產可以申請貸款抵押。
個人條件:
1、18周歲以上,具有當地戶口,如非當地戶口須在當地已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住址、穩定職業和收入來源並信用記錄良好。
2、同時,申請人必須是房屋所有人,如果有共同所有人,共同所有人需同意抵押。
3、授信期限與授信申請人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
4、連續居住一年(含)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需要在當地有固定住所,並提供一名當地戶籍的聯系人。
符合以上條件的用戶,可攜帶材料到中信銀行網點進行申請,一般符合條件的話,7天就可以通過貸款審批。
二、房子多久可以二次貸款
至少先把第一次抵押貸款還清,解押之後才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而且需要滿足以下兩大基本條件:其一,借款人銀行徵信良好;其二,房屋有可貸空間,房屋的可貸余額小於現估值的7成。
中信銀行房產抵押貸款條件
房產條件:無貸款現房、在中信銀行申請辦理按揭的房產、在中信銀行已辦理抵押的房產、全款期房、在他行已辦理抵押的現房,符合這些條件的房產可以申請貸款抵押。
個人條件:
1、18周歲以上,具有當地戶口,如非當地戶口須在當地已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住址、穩定職業和收入來源並信用記錄良好。
2、同時,申請人必須是房屋所有人,如果有共同所有人,共同所有人需同意抵押。
3、授信期限與授信申請人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
4、連續居住一年(含)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需要在當地有固定住所,並提供一名當地戶籍的聯系人。
符合以上條件的用戶,可攜帶材料到中信銀行網點進行申請,一般符合條件的話,7天就可以通過貸款審批。
三、房子二次抵押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房子二次抵押貸款需要滿足條件如下:
1、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一般要有比較好的保值、升值空間。因此,房屋的地理位置、周邊配套都要好一些。
2、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房,而不是期房。
3、二次貸款的借款人的信用要良好,且已有的抵押貸款沒有嚴重逾期記錄。
4、二次貸款的借款人必須要有穩定的收入,可以保證在歸還已有貸款的前提下,按時歸還新增貸款。
5、一般情況下,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銀行與辦理首次抵押貸款的銀行是一家。
6、有時,銀行還會要求借款人按照規定辦理保險。
7、辦理二次抵押貸款時,往往需要首次貸款已經按時歸還了一定的年限,例如中國銀行的要求是2年。
房屋抵押的風險
1、將房屋抵押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其中就有違約風險。有些人出現了還款能力不足的情況,雖然想要還款,但是卻沒有資金,這種情況下銀行會將你的房子變賣,從而能夠還清你的貸款。
2、還會存在流動性的風險,也就是說資金短存長貸,但是最後卻難以變現。
3、還存在利率風險,如果銀行的利率發生了變化,也會給銀行的資產帶來一定的風險性。同時如果貸款的額度比較高,貸款的時間又比較長,它的影響也會比較大,反過來又會增加違約的風險性。
四、房子多久可以二次貸款中信銀行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滿足
如果你的房產已經抵押給中信銀行了,就不可以再抵押給其它銀行或其它部門貸款了,即不可重復抵押。
Ⅱ 房屋解押後可以馬上再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房屋解押後拿到了房產證可以馬上在抵押貸款的。房產抵押貸款所需資料:1、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居住地址證明、結婚證(或離婚證;2、個人收入證明或資產狀況證明(稅單、近6個月銀行流水等);3、抵押房屋的房屋產權證及購房合同;4、貸款用途證明,例如購房合同(認購書、采購合同、購車發票等。房產抵押貸款流程:1、貸款申請:借款人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年限時間;2、准備貸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將貸款申請貸款所需文件、證件按要求准備齊全;3、看房評估:由相關機構對抵押房進行實地勘查、評(勘)估;4、報批貸款:將所有申貸資料連同評估報告或勘估意見書報送銀行審批;5、抵押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