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州公積金可以在佛山貸款買房嗎
廣州公積金可以在佛山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廣州的公積金可以在佛山買房。為異地公積金貸款。但是購買的重要的條件,是購房者或購房者的配偶為佛山本地人,在廣州工作並繳納住房公積金,就能夠到佛山貸款買房。
異地貸款買房的流程:
1、貸款之前,最開始應做咨詢工作。倘若購房者是透過公積金貸款,對於異地貸款特別的重要。應當咨詢了解一下是否可以進行異地貸款,要是可以,應當准備什麼材料,符合哪些條件才行貸款。
2、如果可以異地貸款,就可向本地的公積金單位提交請求,相關人員會對申請者所提交的資料辦理審核。確定申請者所提供的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實可信的,審核通過,會為購房者開出一份異地貸款的使用證明。
3、申請者帶上身份證,買房協議,還有證明材料前往所在地的公積金單位,把全部的資料上交給工作人員,對所有的資料進行審核,辨別確切性以及完整性。審核沒問題之後,就能辦理公積金貸款,之後只需要按時償還貸款即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廣州公積金能在佛山貸款買房子的嗎?
可以的,現在全國聯網了,只要你公積金賬戶上有餘額,在哪裡都可以。
廣州公積金佛山買房能貸款嗎
公積金部分地區可以辦理異地貸款,具體可以打公積金客服電話12329咨詢。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Ⅱ 廣州公積金可以在佛山貸款買房嗎
是可以的,如果用廣州的公積金貸款買佛山房子的話,前提是夫妻雙方有一人是佛山戶口或者夫妻雙方一人繳納的是佛山公積金
如果只是提取的話是可以的
廣東公積金可以在工作地或者戶籍地使用
還有就是廣州的公積金可以在清遠貸款
繳存人及配偶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在廣州、本人戶籍地、配偶戶籍地及毗鄰廣州的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購買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購買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
繳存人或其配偶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已有自有產權住房,再在廣州、本人戶籍地、配偶戶籍地購買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購買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
法律依據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 繳存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下同)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四)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
(六)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十一)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規定的,繳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請提取。
第五條 繳存人或者配偶同時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中多項提取條件的,僅可以一種條件申請提取;繳存人或者配偶有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條件的,同一時間段只能選擇一套住房用於提取。
第六條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一)、(二)、(三)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當繳存人及配偶不再擁有該房產所有權時,因該房產而產生的提取資格自動喪失。
第七條 繳存人使用了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純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下同)的,以繳存賬戶作為唯一還款賬戶,在貸款結清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償還住房貸款,且組合貸款中應當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八條 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五)至(十)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未使用或者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時注銷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七條用於償還購房貸款,直至結清,再辦理銷戶提取。
第九條 同一人一年內兩次以上(含兩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或者同一套住房一年內兩次以上(含兩次)變更產權的,產權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