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用銀行貸款買了房,等以後房子貶值了怎麼辦
所以你要交首期啊,銀行的貸款、打官司的費用、拍賣費就有著落了。這對銀行貸款來說是安全壓力測試。即由購房人承擔市場風險,銀行基本是安全的。因為房價下降30%以上的才會對銀行貸款償還產生實際壓力。
㈡ 抵押貸款的房子貶值後要補錢給銀行嗎
如果月供你按時交付,是不存在這些問題的。
如果無法支村月供,是銀行出面拍賣房子。
㈢ 現在用銀行貸款買了房,等以後房子貶值了怎麼辦
所以你要交首期啊,銀行的貸款、打官司的費用、拍賣費就有著落了。這對銀行貸款來說是安全壓力測試。即由購房人承擔市場風險,銀行基本是安全的。因為房價下降30%以上的才會對銀行貸款償還產生實際壓力。
㈣ 假如用房產抵押貸款100萬,因無力償還貸款,房產被拍賣了60萬(資產貶值),剩下40萬銀行是否還要求償還
債務人還是要償還的。
根據2000年12月13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補充明確了:「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低於抵押權設定時約定價值的,應當按照抵押物實現的價值進行清償。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由債務人清償。」以及根據該解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 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