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年公積金新政策
公積金新政策是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以及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應提供在不動產登記系統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購房全款發票。
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於購房後2年內,憑房地產交易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的購房手續或憑證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應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借款人(含已經出具異地貸款證明、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為認真落實國家審計有關要求,確保國家政策落實,現對有關業務政策調整如下:
1、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方可辦理銷戶提取;
2、職工在本市穩定繳存半年以上,且賬戶狀態為正常的,方可准予辦理異地繳存資金轉入手續;
3、嚴格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繳存地和購房地的房屋套數核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4、加強對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次數及貸款狀態的核查,不得向已申請兩次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或有未結清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審批並發放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⑵ 2021公積金貸款新規幾月出台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調整年度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年度可以為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於各地區規定可能存在差異,具體也可咨詢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通常隨著職工平均工資的變動,公積金也會進行相應的調整。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
⑶ 2021年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租房提取: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每年度可以申請提取兩次;當年度未提取的剩餘額度,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2)購房提取: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2021年公積金有哪些新政策?
根據2021年有關公積金的最新調整,大家會注意到,公積金的使用功能也更加豐富了,以下場景均可以使用公積金:
(1)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
國內大部分銀行商業貸款的利率都在5%左右,而公積金的利率普遍都在3.25%左右。在貸款買房的過程中,商業貸款大大增加了購房成本,使用公積金可以減少利息支出。
(2)支付租房費用
據數據顯示,中國有42.9%的年輕人願意選擇租房生活,雖然租房比買房壓力小,但是每個月的房租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抵扣出租房租金,進一步緩解自身的經濟壓力。
(3)支付裝修費用
除了在買房的時候公積金可以派上用場,在房子翻修,裝修,改造時同樣有用武之地,如果裝修費用短缺,可申請使用公積金支付裝修款,或利用公積金申請裝修貸款,具體實施需根據不同地方政策執行。
(4)報銷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治療費用花費很高,雖然醫保可以報銷,但是也對經濟困難的家庭有很大的影響,醫保報銷之後的一年內,這些家庭可以申請公積金,減輕重大疾病造成的經濟壓力。但是也要滿足一定的要求,例如支付期限必須在離開醫院的一年時間之內。
(5)公積金繳存上限上調
全國范圍內,有60多個城市提高了公積金繳存上限,雲南省昆明市、浙江省台州市漲幅均超越3000元;上海直接提高了4500元,其他城市也均有不同幅度的上調。
(6)公積金異地提取
近年來,我國在各省各地施行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政策,局部城市都開啟了公積金「互認互貸、異地提取」的新型形式。過去,公積金只能在繳存的城市停止提取與運用,如今,公積金完成了「賬隨人走」,公積金一體化持續推進中。
⑷ 住房公積金新政策2021
2021住房公積金新政策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可以超過總房價。
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具體如下:
1、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⑸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1、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
2、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
3、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1、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優先支持公積金支付房租,重點支持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等;
2、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3、優化流程、嚴格審核、懲戒失信。明確,優化提取審核流程。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⑹ 威海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
2021年公積金貸款新政策(附公積金貸款政策解讀)
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條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或以上。
(3)當前個人賬戶狀態為正常。
(4)停繳公積金超過兩個月的,須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標准連續正常繳存半年或以上。
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二、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山西運城買房是不可以申請威海公積金貸款的。目前支持公積金貸款異地互認的城市有四個,分別是武漢、南昌、合肥、長沙。除此之外,其他城市暫時還不支持公積金異地互認的。
一、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二、 公積金貸款。
(一)申請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7、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8、繳存條件:連續上繳1年。
(二)准備資料:
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借款人戶口原件復印件;
購房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公積金申請單。
(三)流程:
1、貸款用戶先向對應的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咨詢,提交所需資料;
2、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初步的評審;
3、對擔保中心的擔保資格進行審核;
4、雙方當面簽定合同;
5、把所有的資料,轉到經辦的銀行;
6、具備貸款條件的,發放貸款。一、辦理「商轉公」需滿足7項條件
1、在本市已辦理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不含公積金貸款);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4、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5、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6、同意提供符合《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
7、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⑺ 大連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1、提高額度計算系數。貸款額度計算系數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30%提高至50%。
2、貸款提取綜合計算。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貸款並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與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住房公積金提取應在申請貸款之前一次性辦理。
3、延長貸款年限。貸款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購買自住住房時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住房貸款未結清,符合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申請將商業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稱商轉公)。商轉公申請人必須為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產權共有人。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