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要求和條件
1.職工只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此次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後,將實行繳存時間和貸款額度掛鉤。根據公告規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正常貸款額度×繳存時間系數。
2.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小於12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5;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9;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為1。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均繳存的,可按繳存時間較長的一方確定時間系數。
3.辦理貸款時,借用了他人賬戶余額,當借款人或配偶中任一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增加大於或等於借用他人賬戶余額時,可以進行置換。但不能將借款人和配偶的賬戶余額合計置換。置換人本人可攜帶身份證到辦理貸款時的公積金中心辦理置換手續即可。
4.暫停執行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政策已於2017年2月24日開始執行。待個貸率降低至80%以下,且累計持續3個月時再恢復此項政策。恢復執行時將《濰坊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濰公積金〔2015〕100號)第四條商轉公分為兩種方式調整為一種方式:「借款人自籌資金將原商貸還清並解除抵押後,將用於原商貸抵押的房屋用於商轉公抵押擔保,經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5.現在借款申請人可通過登錄網站隨時查詢貸款輪候名次和貸款辦理進度。查詢時,請您注意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留的手機號碼與現在使用的號碼是否一致,或其他信息是否正確。不一致或不正確的信息更正後才能正常登錄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6.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按借款人家庭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情況確定。也就是說「認貸不認房」,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等查詢和認定,借款人本人和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首套房貸款;只有一筆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二套房貸款;有兩筆以上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三套房貸款。
7.購買商品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款總額的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但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2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80%)。
8.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屋交易價與評估價較低值的4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60%),但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內且房齡在5年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2. 18年住房公積金有什麼政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2)2018年住房公積金貸款文件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3. 2018年重慶二套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是可以的。
按照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及相關規定的通知(2018年8月8日),按照規定目前你只有一套房是可以購買第二套房子的。
然而,在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為了調控住房的結構,會對二套房進行一系列的控制和調控性的限制。在契稅上,比一套房要增加一倍以上,在首付比例上也要高出一大截,在利率上也會執行不打折的利率標准,公積金購買二套房也會有相應的政策,提高首付,提高利率等手法,控制二套房的滋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1、名下有一套房,且尚未結清商業貸款的,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按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2、名下無房,但個人徵信報告上顯示的有尚未結清的商業房貸,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按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注意:名下有尚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不能再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
(3)2018年住房公積金貸款文件擴展閱讀: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提供資料:
(一)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證及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合法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三)已繳納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自籌資金的憑據;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五)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婚姻狀況證明(含單身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4. 2018年公積金提取新政策是什麼
根據2018年5月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關於公積金提取的新政策如下:
一、規范改進提取政策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范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要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合理確定並及時調整。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二、優化提取審核流程
1、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
2、繳存職工提取申請材料齊全的,審核無誤後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材料進一步核查的,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異地購房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嚴格審核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三、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1、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記載其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戶一並轉移;
2、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3、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四、加強內部風險管理
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合理設置住房公積金提取受理、審核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崗位制約,實行定期輪崗。
2、完善內審稽核機制,形成前台受理審核、後台重點復核、內審部門稽核「三道防線」。委託商業銀行受理審核的,要將防控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納入業務考核,與受託資格和手續費掛鉤。
3、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開展專題業務培訓,提升廉政意識和鑒別能力。對相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便利,涉及職務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2018年住房公積金貸款文件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
5. 「最嚴新政」背後 2018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創新高
時代周報記者 謝中秀 發自北京
近期,多城陸續發布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報告。
時代周報記者梳理發現,各城公積金發放個人貸款的筆數和金額均呈正向增長。其中,廈門表現得最為明顯:2018年,廈門共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92萬筆、74.10億元,同比分別上升155.56%和231.54%。
與2017年相比,這一變化尤其明顯。2017年,多城公積金發放個人貸款的筆數和金額均呈環比下降。同樣以廈門為例,2017年廈門僅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36萬筆、22.35億元,同比分別下降73.04%和73.95%。
各城公積金貸款為何突然呈現較大規模增長?
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李宇嘉向時代周報記者分析指出:「在2017年房地產市場調控環境下,住房公積金政策和房貸政策同步收緊,當年公積金貸款下降幅度較大。到2018年,隨著各地對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扶持,以及全年市場成交中的剛需佔比逐漸加大,對公積金貸款的需求也相應增大。」
「最嚴公積金新政」影響甚微
令人記憶猶新的是,2018年也是各地相繼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的一年,其中又以北京力度最大。去年9月,北京發布公積金貸款新政,具體變化包括二套房「認房又認貸」、公積金貸款與繳存年限掛鉤、調整首付比例等,被稱為「史上最嚴公積金新政」。
多位專家向時代周報記者分析表示,新政之所以沒有拉低去年公積金貸款筆數和金額,一是這些政策多為「打補丁」,對剛需購房者影響有限;二是2018年房地產市場雖低迷,但實際成交量和房價並未顯著下降,房貸需求也未減少;三是各地公積金新政多發布在第四季度,對全年影響有限。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指出,仍以北京為例,去年9月實施的公積金新政僅影響第四季度信貸行為。數據顯示,2018年北京全年成交面積496.26萬平米,前三季度成交面積已達316.43萬平米,超全年面積的六成。「從信貸角度來說,前三個季度已經發放了很大一部分額度了。」張大偉解釋道。
與市場銷售實際情況背離
同策研究院研究總監張宏偉對時代周報記者指出,房貸數據應與房地產市場銷售情況保持一致,但2018年住房公積金中個人房貸的增長,卻與市場銷售的實際情況背離。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7年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169408萬平米,其中住宅銷售面積144789萬平米,比上年增長5.3%;2018年,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171654萬平米,其中住宅銷售面積147929萬平米,比上年增長2.2%。
從數據看,2017年、2018年我國住房銷售增速雖有所放緩,但仍保持正向增長,與各銀行放貸的增長態勢一致。
2018年各銀行新增貸款中,房貸仍占重要地位,但增速持續回落。2016年,五大行個人住房貸款增速約為30%;2017年跌至15%―20%;到2018年,五大行個人住房貸款增速多徘徊在15%或低於15%。
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卻呈現出不一致的波動。
2018年,全國公積金繳存額持續增長。以北京為例,2018年度,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繳存額1980.1億元,同比增長15.7%。截至2018年末,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3096.37億元,同比增長17.8%;繳存余額4244.08億元,同比增長14.1%。
公積金發放個人貸款的筆數和金額也在增長。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一線城市中,2018年度,四城住房公積金發放貸款額平均同比增長24.9%,其中北京地區上漲最為明顯:共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831.33億元,同比增長55.2%。
值得注意的是,四個一線城市中,廣州的住房公積金數據「特立獨行」。2018年,廣州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50萬筆、156.73億元,同比分別下降22.47%和19.77%,與2018年廣州樓市成交情況保持一致。
支持剛需作用凸顯
「公積金貸款在滿足首套和剛需貸款需求方面的作用和優勢,還是很明顯的。」李宇嘉分析說,「2014年、2015年樓市比較寬松的時候,各城出台的一些降低公積金貸款門檻的措施如繳存六個月就可以貸款等,在這一輪樓市嚴控中也沒有收緊。」
統計顯示,多地超90%的公積金個人貸款用於購買144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其中,北京地區2018年公積金個人貸款共支持職工購房681.37萬平米,按貸款筆數計,68.8%的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在90(含)平米以下,28.2%的貸款購房建築面積在90―144(含)平米。
但公積金貸款仍有一定改進空間。近期打算在北京購房的杜小姐告訴時代周報記者:「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最高可貸120萬元,我現在才剛剛開始工作一年,拿到的額度太低了。另外,辦理公積金貸款也比較麻煩。」
從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3個城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總量來看,2018年度,上述13個城市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貸款增量總量為3191億元,不及中國銀行一家的2018年度個人住房貸款增量4420億元。
6. 武漢2018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可以變更嗎
可以變更。
《武漢市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因合法事由變更保證人,借款人必須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未辦理變更手續的,原保證繼續有效,保證范圍為貸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債權、債務。
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後,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應將設定的抵押權或質押權轉讓給保證人;保證人有權向借款人追索。
(6)2018年住房公積金貸款文件擴展閱讀:
《武漢市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辦理公積金貸款綜合保險或房產保險,投保期限不得低於抵押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公積金貸款金額,且必須指明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為保險受益人,享有保險金請求權。
抵押有效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 公積金貸款本息應按下列公式計算的月還款額,逐月等額償還,借款人可每月到銀行交款,也可委託所在單位每月從工資中代扣轉交銀行。
7. 廣州發布新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
6月8日,廣州發布新的《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新《實施辦法》與舊《實施辦法》的主要區別包括,新《實施辦法》規定,為支持人才引進,在符合廣州市人才購房政策前提下,增加持人才綠卡副證或區人才綠卡的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享有本市戶籍繳存職工待遇。
增加對轉業軍人優先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增加不予貸款情形,防範貸款風險。包括:房屋用途為別墅、房屋為獨立成棟住宅、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份額(共有產權住房除外)。
同時,二手房貸款最長期限參照其他公積金中心和商業銀行規定,由20年調整至30年,樓齡加貸款年限由不超過40年調整至50年。
以下為《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21〕1號)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防範資金風險,落實租購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及《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令〔1996〕第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委託商業銀行向符合貸款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的,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辦理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依法合規的原則。
第四條 公積金中心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和管理。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公積金中心應當委託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貸款條件
第五條 貸款對象是指按規定在本市或國內其他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第六條 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大陸居民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台港澳同胞具有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證;享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具有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二)申請貸款時,本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含);異地繳存時間以及退役軍人在軍隊繳存時間可以和本市繳存時間合並計算;
(三)具備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並能辦理抵押、保證擔保手續;
(四)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 符合本市人才購房政策且持廣州市、區人才綠卡或人才綠卡副證的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享有本市戶籍繳存職工待遇。
第八條 公積金中心對由政府安置或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優先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九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所購住房建築結構為磚木結構、混合結構的;
(二)所購房屋用途為別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三)所購住房為獨立成棟住宅的;
(四)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共有產權住房除外);
(五)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請人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
(七)申請人已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八)申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單筆貸款近5年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
2.單張貸記卡近2年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
3.貸記卡狀態為呆賬、凍結或止付;
4.貸款被劃分為次級、可疑或損失類;
5.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第十條 對以欺騙手段或提供虛假資料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自申請之日起5年內不得貸款;對以欺騙手段或提供虛假資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或騙取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其全額退款5年後方可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章 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於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8 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二)不高於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該最高額度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確定後發布執行;
(三)不高於購房總價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購住房為一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網簽合同價款為准;所購住房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為准,其它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網簽合同價款與房屋核查(評估)價中的較低者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規定執行,如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整的,以最新政策為准:
1.購房人家庭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購房人家庭有已結清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3.購房人家庭無住房貸款記錄或者有已結清的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4.購房人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對應的住房貸款未還清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5.購房人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6.購房人家庭有1筆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7.普通住房的認定標准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8.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首付比例參照購買商品住房有關規定執行。
(四)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額不超過申請人家庭收入的50%。繳存職工收入按以下標准認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未達本市當時繳存基數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繳存基數為准;繳存基數達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其繳存基數和工資兩者之間的較高值為准,工資以繳存職工在公積金中心登記的數額為准。
第十二條 公積金中心和受託銀行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個人信用報告》、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及面測、面談等形式的盡責調查認定住房套數。上述信息如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無需申請人提交。購房人不屬於同一個家庭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應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
(二)二手房貸款期限與樓齡之和不超過50年。公積金中心通過房地產主管部門確認的房屋信息以及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核查(評估)報告綜合判斷住房樓齡;
(三)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且不得超過65歲;
(四)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以貸款期限最長的計算。
第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貸款期限內如遇利率調整,於利率調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標准執行,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五條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房款時,可同時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住房貸款。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公積金中心收取繳存職工申請貸款材料後,對有關情況進行審核。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如材料不齊全的,通知繳存職工補充。公積金中心受理繳存職工貸款申請後,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繳存職工;
(二)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的貸款,由公積金中心、借款人等各方共同簽訂書面借款合同;
(三)借款人辦理完成擔保手續後,公積金中心委託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章 貸款擔保
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選擇使用抵押、保證方式之一為貸款提供擔保。
第十八條 採用抵押擔保方式的,須以所購住房作為抵押物,在申請放款前辦理完成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九條 所購住房為預售房的,可由該開發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直至該住房辦理完成不動產抵押登記。保證人應當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章 貸款償還
第二十條 公積金中心負責核算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受託銀行負責按照公積金中心的指令進行放款或扣款,並出具相關的憑證。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違反前款規定的,公積金中心可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取罰息。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徵得公積金中心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七章 貸款監督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或以欺騙手段違規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公積金中心調查核實後,有權按照借款合同約定依法解除借款合同,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構成犯罪的,由公積金中心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公積金中心、擔保機構、受託銀行玩忽職守而導致住房公積金貸款損失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本辦法自2021年6月9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本辦法與國家、省、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一致的,公積金中心將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18〕2號)同時廢止。
8. 2018年住房公積金政策
國務院法制辦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1、公積金繳存比例有限制
當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每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會按你的上年工資核定你的繳費基數,然後再根據你的繳費基數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費用。
2、10年未用者較高可提10萬元
繳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可在裝修自住住房時,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較高提取額度為10萬元。
3、繳存3個月可支取公積金
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發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4、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積金
辦理離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注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但辦理提前退休養老或內退的職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5、貸款都有較高限額
公積金貸款都有較高限額,全國各地的限額標准不一樣。
6、公積金可「借用」
給未婚成年子女購買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不為共同購買人,也可以繳存人的名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7、公積金可當低保用
住房公積金可以享受城市低保,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經公積金*審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8、自由職業者擬可繳公積金
將來,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享受公積金貸款等權益;公積金繳存職工可以提取賬戶內的公積金,用於支付自主住房物業費。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9. 2018年企業年金、公積金、房貸有哪些新變化
近日,關於企業年金、住房公積金、公租房、房貸等陸續有新措施出台,2017年接近尾聲,這些關乎你我的大小事,不要錯過⤵️
△圖/視覺中國
廣西南寧
廣西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曾下發文件,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或者現售商品房時,不得阻撓或者拒絕購房者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若開發商違反規定,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暫停其新項目的建設開發審批手續。
湖南長沙、四川成都等地
此外,湖南長沙查處11家拒絕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樓盤;成都規定,對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購房者,不得拒絕其購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條件或附加條件。
離婚購房?銀行貸款有限制
北京:離婚一年內購房按二套房政策執行
早在今年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明確從即日起,離婚一年內貸款買房,商貸和公積金貸款政策都算二套房。
安徽宣城:離婚一年內買房不能用公積金
安徽宣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11月30日發布通知,對宣城市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進行了調整,這些新的政策從12月4日起已開始執行。具體調整內容為:
繳存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原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滿一年;
不再受理繳存人因直系親屬間住房產權交易的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
不再受理繳存人離異一年以內購買住房的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
不再受理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江蘇南京:離婚三個月內在部分銀行無法貸款
經了解核實,在江蘇南京,中國銀行和民生銀行都對離婚貸款者提出了相應的時間限制。
中國銀行:對近期離婚的不予貸款,至少六個月以上,離婚一年內的要進行綜合評估;
民生銀行:對離婚一年內的暫停貸款。
10. 廣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根據《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18〕2號)第七條,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廣州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含),非廣州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含);持廣州市人才綠卡的非廣州市戶籍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享有廣州市戶籍職工待遇。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保證擔保手續;
【4】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貸款:
貸款簡單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原則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 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 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並非十分嚴謹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