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二手房有房貸先解貸還是先過戶
現在買個房大家都不容易不僅僅是房價高還要提防買房途中的各種坑。開發商是不是有賣房資質內部購房靠不靠譜房子的質量如何公攤面積的比例等等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所以買房的巨款是能謹慎就謹慎。買二手房不同於買新房直接省掉和開發商這個環節但依舊需要安全放心的操作流程先付錢還是先過戶購買二手房的正確順序應該是怎麼樣的不如聽聽懂行的人怎麼說。
01.房屋產權的確認
要買房首先就要確定這個房子確實是歸業主所有就怕會被那些空手套白狼的騙子忽悠畢竟這可是一筆巨款。交易前需要房主提供不動產證如果是老房子就要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確定房子和房主的對應關系。此外還需要房主表明這套房子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的可能性是否存在租賃關系以絕後患。房主不肯出具證明材料那購買方有理由認為這套房子買賣的合理性最好還是不要在繼續進行下去。
02.定金與合同
在確定房產交易合理之後就需要買房繳納定金然後簽訂合同。作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定金是作為交易成功的保證如果有一方突然退出交易就會蒙受損失難以全身而退。定金的金額大約是交易總額的5%這個可以雙方進行協商。正是因為定金在交易失敗後無法退還的規定買主最好要考慮清楚不要急著下手。
03.首付和房貸
如果不是全額買房而是按揭的話就需要向銀行申請房貸。這個時候我們要清楚房子本身是否負有房貸如果有的話就需要房主先和銀行解除房子抵押。這個時候對方會先要求買方提供首付錢用作解抵押的資金這句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到底先給錢再過戶還是先過戶再給錢。這個時候切忌私下交易最好是通過住建委資金監管處付錢這樣即便是先給錢也不會發生卷錢跑路的事情先過戶再給錢對買家來說當然是更有利。
04.房屋過戶
如果是先給錢再過戶那麼就只要首付款對方收到和銀行解抵押之後就可以一起去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過戶申請。先過戶再給錢的情況下買房也是提前將錢轉入資金監管處等房主過戶完畢買方確認之後對方才能夠收到錢。之後買方就得繳納各種契稅然後拿著房產證去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了。
05.房貸的下放
銀行的房貸下放時間最長也就是1到2個月之間我們能做的也就是耐心等待等到放款到賬之後二手房的交易也就正式完成了。房貸成功的前提還必須要申請人具備良好的收入和信用資質。所以如果信用記錄不太清白的人在房貸下放過程中可能並不順利。希望有意向買二手房的人要注意維護自己的信用記錄不要等到用到的時候才追悔莫及。
二手房的交易中有太多坑有些人先付錢後過戶結果房主用首付來還高利貸房子抵押還沒解除也有些房主先過戶後拿錢結果對方又拿不出錢來。最好的辦法還是在權威資金監管機構下進行交易這才是最安全的。
B. 買二手房,業主要求買方還貸,這樣對買方有風險嗎
要知道有按揭的貸款房是不能直接做房本更名過戶的那麼遇到這種情況就需要買家替房主還貸款後解除抵押然後再進行二手房過戶交易了這其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買家墊資有幾點需注意
由於賣家的房產還在抵押當中需要還清尾款才能解押但是賣家手上資金不足不能還清貸款那麼在出售此套房產時中介方就會採取讓買家支付首付給賣家進行還貸解押的方式此種方式也是目前行業普遍做法進行解押後買家才能進行貸款申請貸款審批通過後就可以進行過戶手續
其實這期間最主要的風險往往在買家幫賣家還清貸款後出現一是業主對價格反悔二是業主惡意詐騙若出現這兩種不履約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不成也只能按照購房合同的約定來處理
這就需要在購房合同中進行詳細的約定約定好具體的違約責任才行
這期間還有幾個關鍵點需要注意如支付首付款後進行還貸辦理貸款辦理網簽最後過戶等時間點都需要額外注意可能會遇到之後業主不配合辦理剩餘手續買方要申請銀行貸款購房銀行不同意貸等問題
墊資進行還貸時需要注意最好買家陪同賣家進行還貸行為買家墊資款不會被業主轉走必須提前讓業主簽好首期款收據(即墊資款)一旦發生賣家秘密轉走買家墊資款的不法行為有關收據可作為法律訴訟的依據證明業主已收款項
辦理貸款時既然房產已經解押那麼買方可以進行貸款了如果因為賣方的原因導致貸款不成可以追究賣方的責任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好責任同時督促中介方進行處理如果因為買家個人信用等問題導致貸款不成那麼買家的首付款等就比較難處理了其實進行交易之前就需要提前了解自己的個人信用避免因為自身原因導致貸不了款
辦理網簽時一定要立即網簽二手房網簽的好處在於鎖定交易房源業主不可能出現一房多賣的情形買家墊資解押後業主不配合辦理過戶也不能再出售
最後過戶時需要賣家交出房產證和身份證明等原件和買家一起到房管局進行過戶手續目前東營市多為兩證分發的情況因而在辦理房產證過戶後特別需要注意土地證也需要賣家配合辦理
其實還有一種方式對於此種交易方式也是十分有利的由買家付款還清貸款有關款項有可能存入業主的供樓扣款賬戶中介方可以讓業主辦理房產買賣的全權委託公證委託中介代為辦理此項事宜業主需提供其房屋的兩證供樓存摺貸款抵押合同身份證等原件此時業主就需要注意要看清開具給按揭中介的全權委託書是否清晰註明委託有關中介處理的具體事宜且不能包括代收樓款一項
C. 買二手房,特別喜歡,可賣家房產證已貸款,賣家想讓我先拿一部分錢將貸款還上再過戶,我應該怎麼辦
我和你有同樣的經歷。我已經順利交易完成。說一下經驗:
1. 這個在操作上稱為「贖契」。在交錢之前一定要簽訂購房合同。如果通過中介的話,一定要簽訂三方合同。
2. 合同上要註明此筆錢作為首付款付給原業主。也就是接下來的首付款可以減去此部分金額
3. 贖契交錢的時候一定要和原業主一起去銀行,並且留好字據,說明「已經付了xx錢,作為購買xxx的首付款」。
3. 盡早拿到房子的鑰匙,最好是在首付款完成後(我就是首付款完就拿了鑰匙)。因為發生糾紛的時候(比如原業主又將房子賣給了另一個人),法院會站在實際佔有房屋的一方。
4. 贖契之前一定要去當地房管局查看除了按揭購房以外,此房的房產是否還有其他抵押。這一點十分重要!!!!
贖契有風險,最好是贖契金額小於或者等於首付金額。
D. 我想貸款購買已有抵押貸款的二手房,房主讓我先將首付款給他,他還給銀行將房照取出來過戶,有沒有風險
這種確實是有風險的,但首先我覺得有風險的情況下,你最好去做一個合同公證,然後交易公證是最有保障的。
E. 購買二手房有買主替原業主付清銀行貸款的說法嗎
你購買二手房,由買主承擔原業主的銀行貸款,這個是可以的,你們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由買主繼續償還貸款。
貸款沒還完房子能夠賣,這樣處理。
有些人在買房之後按揭的貸款還沒還清,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想要賣掉房子,那麼這種情況可行嗎?沒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賣呢?
即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
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房產檔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
那為什麼聽說有些人仍然交易了?需要先明確一點,購房人必須取得房屋所有產權才能出售,也就是說首先要確定是否有房產證。所以這里可以分幾種情況來對待。
1、轉按揭
轉按揭是比較簡單的方法,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在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託中介代理公司向銀行方面申請轉按揭事宜,銀行不接待個人辦理申請二手房轉按揭業務。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比較常見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已經還了大部分貸款,剩餘還款數目不大的情況。
一般來說,買房能夠接受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房可以利用購房者的這些首付將剩餘的貸款結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上面兩種方式行不通的話,賣家可以考慮用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以結清按揭貸款。
如果想在賣房之前還清貸款,或買方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樣賣方通過抵押向銀行貸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賣房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所以,貸款沒還完,還是可以賣掉房子的。不過要清楚是否有房產證,無產權證房屋買賣風險大。購房者如果買了無證的房子,只有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因此購買時一定要警惕。
F. 買二手房,賣方要求我先替他還貸,我怎樣保障我的權益
通的二手房按揭貸款與轉按揭貸款手續不同,賣方因而處於劣勢,風險主要來自買方,在交易相關的三方中處於被動,自己出現了還款方面的困難,銀行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必然會終止或者暫停事先已經商定的貸款按揭程序。因此,賣方的利益保障實際中操作中存在很大的風險,無疑於自投羅網,絕不會依然放貸(來保障賣方的利益)的,否則。盡管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可以要求賣方出具不可撤銷的委託以便於及時將發放給買方的貸款轉入賣方賬戶,但在登記過戶完成後,買方已經是合法的產權人,這時如果買方單方通知銀行,因為基本沒有有效可行的保障措施,普通的二手房按揭貸款,銀行都是在房產辦理完過戶之後才放貸給業主以支付買方的購房款。在這種交易中
G. 二手房要賣,買方需要賣方配合貸款,這是怎麼回事啊是不是應該先過戶才能貸款啊有沒有什麼風險
沒有風險,配合吧。如果先過完戶再貸款,你在過戶當天不可能拿到全款,所以中介公司會請擔保公司(收取買方1%墊資費)替買方墊資給你。要你配合實際上就是把你的證件提供給擔保公司,擔保公司才敢把錢打到你卡里的。
H. 我想買二手房,房主讓我先幫他還貸款,我怎麼能
幫他還之前的貸款只要履行相關手續和正常流程是沒有問題的,至於流程怎麼履行那要看你的安全意識有多強或通過一些中間的擔保機構來操作。不過在幫他還貸之前一定要有書面確定你所購買他的房子可以正常交易。比如你是貸款。你向有關的銀行申請的按揭貸款是否以批示成程。如果你是全款最好去下建委去查了一下房子有沒有其它權利人。比如法院、檢查機關等等。我2007年買過一套房子就是。給了對方15萬首付,等交易過戶時房地局告訴我這套房子是被某省的法院查封了。社會太亂。萬事小心。多花點錢買安全是值得的。
I. 買二手房,房東的銀行貸款還沒還完,要求我用我的首付款先給他用去銀行解壓,再過戶,怎麼寫合同有保障
這些不一定要寫到合同中。
首付款交付給對方後,他干什麼用都可以。合同中你只是要和對方確定首付款金額、入住時間、餘款如何交付、過戶時間以及過戶相關費用各自如何承擔,這些是必須寫到合同中的。至於對方用首付款到銀行去做什麼,不需要在合同中規定。
記著,首付款、餘款交付時,對方都必須另寫收據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