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用嗎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用。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均可通過異地轉移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跨區域就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手續齊全、符合轉出地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即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轉移接續業務。
按照住建部《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發布的要求,相關部門正加快推進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建設,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以後將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
當然全國那麼多地市,各有各的規定,具體能不能在異地買房貸款,還是要看當地的公積金政策。
一、可用住房公積金異地買房的城市
1、支持省、區內異地貸款的城市包括:杭州、青島、沈陽、長春、濟南、洛陽、西安、昆明、銀川、蘭州、合肥(與阜陽、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貸)。
不過,其中長春、青島、洛陽、昆明要求申請人必須有本市戶籍,銀川要求申請人為寧夏區非農戶戶籍。
2、支持跨省互貸地區的城市包括:武漢、長沙、南昌三市、南寧。其中,南寧與包括廣西在內的二十一個省(區)直公積金中心實現貸款互通,不限戶籍,可在相互間的省會城市購房。
3、支持全國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重慶、天津、哈爾濱、太原、石家莊、成都、海南、烏魯木齊、貴陽、西寧。其中,貴陽是從2015年8月10日起試行一年,並要求申請人必須有本市戶籍;廣州、哈爾濱、成都、石家莊、海南同樣要求申請人須有本市戶籍。
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流程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一般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對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具體的操作咨詢當地的公積金中心。
拓展資料: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應當繳納「項目,法律上應當即為必須,同時繳納也表現出這是一項義務。[1]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這意味著,未來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並,人們熟悉的「五險一金」或將變為「四險一金」,醫療保險將與生育保險合並,有些大型企業會為員工購買福利,如人身意外險、重大疾病保險。[2]
『貳』 太原公積金可償還異地商業銀行住房貸款
近日,記者從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太原公積金可償還異地商業銀行住房貸款。
具體情況為:償還異地(非本市戶籍)的繳存職工或配偶在戶籍地辦理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償還住房貸款12個月以上;每間隔12個月可以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擔保、凍結,且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時需要提供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時提供。以後年度申請提取,只需提供上一年度辦理提取時,經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後的《太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繳存職工留存聯));還需要提供按期償還住房貸款憑證(距提取日之前12個月內足額、提前還本付息的有效憑證);還有身份證,借款人或者配偶的戶籍地與貸款地一致的戶口簿、結婚證(或者同一戶口的戶口簿)(借款人戶籍地與貸款地不一致或者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等。
辦理市民可以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申請人可持資料要件(原件)到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任一分理處辦理,鐵路分中心職工可以向任一管理部申請。持有住房公積金相配套銀行卡(折),申請人可持資料要件(原件)向本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所轄分理處/管理部申請。
『叄』 太原公積金現在可以異地貸款嗎
具體可以咨詢12329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
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肆』 太原放開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購房 且無戶籍限制
目前,在太原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到外地購房或在省內其他地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到太原購房,都可以從該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據介紹,為進一步體現住房公積金政策的福利性,方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自由流動,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早在2012年底就開通了異地貸款。
目前,該中心異地貸款支持的購房行為包括在太原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外地購房和省內其他地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太原市購房兩種。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只要在太原市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異地購房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需提供所購房屋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網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據原件等材料,只要材料齊備,一般10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貸款審批。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六種貸款擔保方式,分別是房產抵押、售房單位(開發商)階段性擔保加房產抵押、自然人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擔保公司擔保、質押擔保和自然人聯保加住房公積金質押,購房者選擇其中任何一種擔保方式都可以辦理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執行的利率為5年期以下為4.0%,5年期以上為4.5%;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執行的基準金利率則為6.55%,因此太原市此次放開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購房可以大大減輕異地購房者的負擔。
太原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由於地區不同,申請時需要提交的材料略有差別,因此在辦理貸款時應提前向太原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理處咨詢。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9-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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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有哪些新內容
★ 調整一: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資金需按住房消費行為的品種支付給相關銀行賬戶(售房單位或開發企業銷售賬戶、二手房資金監管賬戶(六城區范圍內)、商轉公貸款銀行專用賬戶),2018年9月30日後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不再將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借款人。
★ 調整二:
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後購買新建商品房時已全額付清房款的購房職工提交的住房公額金貸款申請。購買商品房時間按網簽的《商品房買賣合間》簽約時間確定。
解讀: 根據本條規定,繳存職工9月30日後購買住房並已經全額付清房款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為了維護繳存職工權益,避免政策給調整前已經按中心原執行的政策購買住房的繳存職工帶來不便,我們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設定緩沖期,9月30日以前全額付清房款購買住房、同時購房時間在貸款申請之日前三年以內符合中心其他貸款條件的,仍按原政策執行,購房時間按照網簽合同簽署時間為准。
★ 調整三:
停止受理本地繳存職工在繳存地行政轄區范圍外購買住房的貸款申請。
解讀: 根據本規定,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異地購買住房的,不能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根據住建部相關規定,在異地購房的,可以在我市公積金中心開具《繳存證明》後直接到購房地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 調整四:
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後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及部分轉公積金貸款申請。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按揭貸款時間按照購房人與商業銀行按揭貸款協議簽署時間確定。
解讀: 為了維護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市公積金中心等五部門與2018年5月16日下發了《關於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實施方案》並針對開發企業阻撓、拒絕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開展了專項集中整治。目前,大部分開發企業不再拒絕購房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繳存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時可直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必先申請商業貸款然後三個月後再申請商轉公貸款,既節省了繳存職工重復辦理貸款的時間,又不必支付至少三個月的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利差,減少了費用。繳存職工購買住房時可直接持公積金中心認可的相關資料向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貸款,申請組合貸款的,需要在公積金中心相關分理處進行咨詢和辦理。同時,該條款設定緩沖期,繳存職工購買住房並於9月30日前辦理了商業貸款並符合中心其他貸款條件的,仍按原規定執行,並且不受申請時間限制,該調整對9月30日前辦理了商業貸款的繳存職工沒有影響。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按揭貸款時間按照購房人與商業銀行按揭貸款協議簽署時間確定。另外,如果繳存職工在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遭到開發企業拒絕,可向公積金中心12329熱線進行投訴。
★ 調整五:
住房公積金二手房貸款以在交易過程中由買賣雙方在太原市二手房交易,公積金貸款服務大廳申請為主,停止受理2018年9月30日後已完成交易過戶的六城區范圍內二手房貸款申請。交易過戶時間按照《不動產權證書》記載的登記日期確定。
解讀: 為了提高二手房貸款的辦理效率,公積金中心上半年與市房管局、市國土局、市稅務局、光大銀行太原分行聯合組建了「太原市二手房交易、公積金貸款服務大廳」,並對原有辦理流程進行了優化,實現了二手房交易和公積金貸款業務同步受理、審批同步推進和資金同步到位,購買二手房的職工可以在服務大廳直接在交易環節申請公積金貸款來支付購房資金。在服務大廳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一是大大減少了交易過戶和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時間,二是避免了買房人按照以前流程需要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所帶來的交易成本。經過約2個月的磨合,目前辦理流程已經基本完善。同時,為了不影響已經按照舊流程辦理了交易過戶手續的繳存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中心設定政策調整緩沖期,繳存職工9月30日前購買二手房並已經完成交易過戶手續並符合中心其他貸款條件的,仍按原規定可到中心城區各分理處辦理。過戶時間按照《不動產權證書》記載的登記日期確定。
★ 調整六: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具備預抵押條件的,應辦理預抵押登記手續。
『陸』 外地公積金,人在太原工作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網貸唄,或者辦理信用卡
『柒』 我在運城交的公積金,在太原買的房,請問可以在太原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的,這樣是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買房。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捌』 太原買房能用朔州的公積金貸款嗎
在太原買房是不能使用其他地區的公積金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目前只能使用本地公積金購房。但是員工可以提取異地公積金。
但是在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職責分工及辦理流程,並要求各城市公積金管理部門抓緊出台相關細則。在以後可能會由正常的開放。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二、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玖』 我在北京繳存的公積金,在太原可以貸款買房嗎
北京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有的地區不能用,有的地區能用,但首付比例較高,請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均可通過異地轉移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跨區域就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手續齊全、符合轉出地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即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轉移接續業務,解決了過去職工往返奔波、手續繁雜、時間過長等問題,提高了服務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具體來說,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的職責分工如下:
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後管理工作,並承擔貸款風險。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與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要定期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情況。
(9)太原支持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
一、住房公積金由資金中心轉出至異地
1、申請范圍
(1)繳存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將個人賬戶轉至國管中心集中封存戶封存;
(2)職工未存在住房公積金違規失信記錄;
(3)職工在異地新就業並已建繳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申請辦理轉移。
2、所需材料
具體請按照異地中心要求准備材料
3、辦理地點
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積金由異地轉入至資金中心
1、申請范圍
已在資金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申請辦理轉移。
2、所需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單位經辦人集中代為申請的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託書》;
(2)《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3)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4)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地點:
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
『拾』 太原市出台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必要時暫停受理異地貸款!
7月20日,鳳凰網房產從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貫徹落實房住不炒的定位,進一步防範化解我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強化資金管理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平穩運行,合理引導住房消費,維護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太原市住房公積管理中心印發《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提出,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包括流動性不足和過剩風險,指標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率超過或不足一定百分比(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余額佔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以下簡稱「個貸率」)。
流動性不足時,公積金中心存在不能及時滿足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等資金需求的風險,應加強管控措施、保障運行;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過剩時,存在資金浪費和收益降低風險,應實施積極寬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
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防控,按照「指標預警、分級響應、措施管控、保障運轉」的原則進行管理。通過對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現金凈流量等指標的綜合分析和對住房公積金使用供需趨勢研判,建立流動性風險防控機制,設立四個級別風險響應措施,分別對應流動性過剩、流動性適中、流動性緊張、流動性不足,根據相應級別對現行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做適當調整。當個貸率連續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滿足風險等級條件,經公積金中心綜合研判住房公積金資金壓力及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可啟動相應的響應措施。
1.
個貸率低於85%屬於流動性過剩,實施積極寬松的住房公積金使用措施,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啟動一級響應,可採取以下政策調控措施:
(一)合理配置不同期限的國債、定期存款和結構存款,實現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的保值增值;
(二)結清銀行短期借款,回撥公轉商貸款;
(三)適度降低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門檻,加大貸款發放力度,在符合「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要求的前提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不超過繳存職工基準貸款額度的1.1倍。
2.
個貸率在85%(含)-90%之間為屬於流動性適中,實施穩健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啟動二級響應,可採取以下政策調控措施:
(一)關注資金流量、流向和流動速度,做好各項業務日常
監測和數據分析,重點做好資金測算和業務規劃;
(二)啟動資金籌措方案,做好提前兌付定期存款和國情辦理商業銀行短期借款、開展公轉商貸款等措施的准備工作;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按照繳存職工基準貸款額度計算。
3.
個貸率在90%(含)-95%之間屬於流動性緊張,實施適度收緊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啟動三級響應,可採取以下政策調控措施:
(一)做好定期存款和國債的兌付工作、開展商業銀行短期借款業務、向管委會申請授權辦理一定額度的公轉商貸款業務;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不超過繳存職工基準貸款額度的0.9倍;
(三)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若因購買該套住房有過提取公積金記錄的,在其最高可貸額度中扣除相應的提取金額。
4.
個貸率在95%以上屬於流動性不足,實施收緊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啟動四級響應,在實施三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可採取以下政策調控措施: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不超過繳存職工基準貸款額度的0.8倍;
(二)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購房總價的40%。
該《辦法》提出,各級別風險防控響應措施啟動後,應加強對預警指標的監控分析,當個貸率下降至下一區間並穩定運行後,結合資金供需發展趨勢,綜合研判流動性風險,及時調整響應級別,直至流動性恢復正常後解除響應措施。
同時,如遇啟動相應級別風險防控響應措施後流動性風險未明顯緩解的情況,通過分析業務受理、資金供需判斷,對流動性造成重大影響時,可出台暫停受理異地貸款等其他應急措施以防範流動性風險。
本辦法由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