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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那個貸款不上徵信 2025-02-11 08:55:26

寧波鎮海住房公積金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6-09 21:54:51

㈠ 我是外地人,在鎮海交了公積金.能貸款買房嗎

符合當地的購房政策,同時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即可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㈡ 寧波市鎮海區住房公積金怎麼提

寧波市鎮海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事宜:
【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設定依據】
1、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
3、《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
4、《寧波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試行)》(甬房公委[2015]3號)等
【申請條件】繳存職工符合住房消費或喪失繳存條件等提取情形。
【辦理材料】
1、購建自住住房、還貸等,提取公積金:
(1)職工向單位申請填開《公積金支取審核表》、《支取申請單》。
(2)職工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委託他人提取的,還需受託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購房還貸等證件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①購商品房:(期房)已備案購房合同、房款首付發票;(現房未辦證)已備案購房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已辦證)房產證、契證。
②購二手房:房產證、契證。
③購拆遷安置房:拆遷安置協議,以及:(購商品房未辦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購商品房已辦證)房產證、契證;(購安置房未辦證)差價結算單;(購安置房已辦證或二手房)房產證、契證。
④農村自建房:用地批件(或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費用證明。
⑤翻建自住房:規劃許可證(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預算書或費用證明。
⑥大修自住房:土地證,成套房危房鑒定書(或非成套房大修證明,由鎮街道以上城建部門出具),建房支出發票。
⑦還貸:(屬鎮海公積金貸款的)房貸合同(原件即可);(屬區外公積金貸款,或商業房貸、組合房貸)房貸合同、房產證(首次提取還需復印件),銀行還貸情況證明。
⑧租房支取:按照先租住後提取的原則,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時段為不超過提取辦理月份之前的12個月。需本人申請提取並面簽(夫妻雙方共同提取的可相互委託辦理)。
——市場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區房管部門的家庭無房證明原件;
——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和租金繳納票據(原件和復印件);
——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到市場租賃住房的職工,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協議(原件和復印件)。
(4)職工按規定提取本人公積金尚不足支付購建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時,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除外)。需提供被提取人單位填開的提取表單,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喪失繳存條件,提取公積金(一般作銷戶提取,息隨本清):
(1)職工向單位申請填開《公積金支取審核表》、《支取申請單》。
(2)職工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委託他人提取的,還需受託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喪失繳存條件證明(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①退休的:退休證(或養老保險待遇享受證)
②工作調動並戶口遷出寧波市:工作商調函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戶口遷移證。
③出國出境定居的:個人護照、出國出境定居證件。
④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離開寧波市的:勞動合同終止單。
⑤終止勞動關系未就業滿5年:失業證或單位證明。
⑥終止勞動關系未就業滿2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失業證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家庭生活嚴重困難證明。
⑦終止勞動關系未就業且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失業證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證明。
⑧終止勞動關系未就業,享受政府生活困難補助的:失業證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總工會或民政部門核發的三證之一(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城區社會扶助證、特困職工證)。
3、其他情況的提取,請咨詢。
【提取限額】
(1)購房還貸類支取:可以提取購建住房當月止個帳余額(百元以下留存),並以當期實際支付的費用為限(拆遷補償款等收入要扣除)。其中還貸提取的,實行一年一取且對月支取,提取額不超過本期還貸本息額,且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還貸本息總額。
(2)租房提取:市場租賃的職工月提取限額暫定為700元,承租公租房的以實際租金額為限,享受租金補貼的以月限額(700元)與補貼的差額為限。
(3)銷戶類支取:可提取全部個帳余額,一般作銷戶提取,息隨本清。
【辦理流程】
職工對照支取條件—→向單位申請填開《支取審核表》《支取申請單》—→職工隨帶證件資料及其復印件提取—→中心受理審核—→出具支付憑證—→銀行開存單支付(職工如有建行存摺、儲蓄卡請帶上可直接劃入)
【受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冬令夏令時略有調整)
【辦理時限】
1、符合條件且證件資料符合規定的,當場辦結;
2、不符合規定的,管理中心不予辦理;
3、需要核實的,在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申請人。
參考資料: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鎮海分中心網站http://gjj.zh.gov.cn/fwzn/zqyw/201105/t20110531_174750.html

㈢ 如果要提取鎮海的公積金材料要准備什麼

寧波市鎮海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事宜:
【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設定依據】
1、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
3、《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
4、《寧波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試行)》(甬房公委[2015]3號)等
【申請條件】繳存職工符合住房消費或喪失繳存條件等提取情形。
【辦理材料】
1、購建自住住房、還貸等,提取公積金:
(1)職工向單位申請填開《公積金支取審核表》、《支取申請單》。
(2)職工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委託他人提取的,還需受託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購房還貸等證件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①購商品房:(期房)已備案購房合同、房款首付發票;(現房未辦證)已備案購房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已辦證)房產證、契證。
②購二手房:房產證、契證。
③購拆遷安置房:拆遷安置協議,以及:(購商品房未辦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購商品房已辦證)房產證、契證;(購安置房未辦證)差價結算單;(購安置房已辦證或二手房)房產證、契證。
④農村自建房:用地批件(或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費用證明。
⑤翻建自住房:規劃許可證(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預算書或費用證明。
⑥大修自住房:土地證,成套房危房鑒定書(或非成套房大修證明,由鎮街道以上城建部門出具),建房支出發票。
⑦還貸:(屬鎮海公積金貸款的)房貸合同(原件即可);(屬區外公積金貸款,或商業房貸、組合房貸)房貸合同、房產證(首次提取還需復印件),銀行還貸情況證明。
⑧租房支取:按照先租住後提取的原則,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時段為不超過提取辦理月份之前的12個月。需本人申請提取並面簽(夫妻雙方共同提取的可相互委託辦理)。
——市場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區房管部門的家庭無房證明原件;
——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和租金繳納票據(原件和復印件);
——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到市場租賃住房的職工,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協議(原件和復印件)。
(4)職工按規定提取本人公積金尚不足支付購建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時,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除外)。需提供被提取人單位填開的提取表單,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喪失繳存條件,提取公積金(一般作銷戶提取,息隨本清):
(1)職工向單位申請填開《公積金支取審核表》、《支取申請單》。
(2)職工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委託他人提取的,還需受託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喪失繳存條件證明(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①退休的:退休證(或養老保險待遇享受證)
②工作調動並戶口遷出寧波市:工作商調函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戶口遷移證。
③出國出境定居的:個人護照、出國出境定居證件。
④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離開寧波市的:勞動合同終止單。
⑤終止勞動關系未就業滿5年:失業證或單位證明。
⑥終止勞動關系未就業滿2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失業證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家庭生活嚴重困難證明。
⑦終止勞動關系未就業且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失業證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證明。
⑧終止勞動關系未就業,享受政府生活困難補助的:失業證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總工會或民政部門核發的三證之一(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城區社會扶助證、特困職工證)。
3、其他情況的提取,請咨詢。
【提取限額】
(1)購房還貸類支取:可以提取購建住房當月止個帳余額(百元以下留存),並以當期實際支付的費用為限(拆遷補償款等收入要扣除)。其中還貸提取的,實行一年一取且對月支取,提取額不超過本期還貸本息額,且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還貸本息總額。
(2)租房提取:市場租賃的職工月提取限額暫定為700元,承租公租房的以實際租金額為限,享受租金補貼的以月限額(700元)與補貼的差額為限。
(3)銷戶類支取:可提取全部個帳余額,一般作銷戶提取,息隨本清。
【辦理流程】
職工對照支取條件—→向單位申請填開《支取審核表》《支取申請單》—→職工隨帶證件資料及其復印件提取—→中心受理審核—→出具支付憑證—→銀行開存單支付(職工如有建行存摺、儲蓄卡請帶上可直接劃入)
【受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冬令夏令時略有調整)
【辦理時限】
1、符合條件且證件資料符合規定的,當場辦結;
2、不符合規定的,管理中心不予辦理;
3、需要核實的,在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申請人。

㈣ 鎮海住房公積金沒滿一年可以貸款嗎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㈤ 公積金貸款調整、房票購房、房企紓困……寧波樓市新政來了!

鳳凰網房產訊 5月31日,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寧波銀保監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點支持首套購房需求,滿足合理的「以小換大」「賣舊買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幫扶房地產企業紓困,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該新政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二孩三孩家庭限購區可再買一套

《通知》要求,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100萬元/戶。

購買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

按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上述基礎上再上浮20%。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余額的12倍調整為15倍。

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鄞州區(以下簡稱「市四區」)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區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

加大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改造力度

推行房屋徵收安置房票制度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進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改造,推動城市有機更新,改善群眾居住環境,提升城市品質。

同時,調整優化集體土地住宅征遷評估機制,提高房屋征遷貨幣安置比例,推行徵收安置房票制度。持房票可購買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積極引導房地產企業向持有房票的購房人提供購房優惠,房票也可以按照兌付規則申請到期兌付或者提前兌付。相關部門和地區已在制定政策制度及操作細則,適時發布。

防範房地產領域風險

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堅持優化土地供應結構,根據供需關系,實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別化供應調節,保持合理房地價差,合理統籌優化商住配建比例。

延長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土地出讓價款的50%(含前期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普通商品住宅地塊,實施意向預申請的,剩餘出讓金按照意向預申請相關要求繳納;不實施意向預申請的,剩餘出讓金可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繳納。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使用銀行保函替換商品房預售項目的預售資金相應監管額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不得拒絕接受合規的銀行保函。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確保資金安全、不影響項目正常建設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支付本市土地競買保證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過45天。

引導金融機構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加快房地產項目開發貸款的審批、發放。

持續開展房地產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專項行動,圍繞「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加強房地產領域重大風險防範化解,實現涉房風險閉環管理;加大涉險項目房企解困幫扶,鼓勵國有企業參與項目重組,盤活項目;規范房地產企業市場行為,打擊涉房虛假宣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關於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為什麼要出台《關於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及「支持剛性和改善型居住需求」精神,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實際,六部門聯合出台了《關於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了14條針對性政策措施,重點支持首套購房需求,滿足合理的「以小換大」「賣舊買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哪些變化?

為緩解剛需家庭購房資金壓力,保障改善型和二孩三孩家庭的購房需求,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惠及度,《通知》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進行調整。即: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100萬元/戶。購買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按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上述基礎上再上浮20%。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余額的12倍調整為15倍。

例1、職工小王,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住房公積金余額5萬元,第一套公積金貸款已還清,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新政實施前,小王公積金貸款額度為40萬元(5萬元*12=60萬元,達到額度上限40萬元)。新政實施後,小王公積金貸款額度為75萬元(5萬元*15=75萬元,未達到80萬額度上限)。

例2、職工小李,生育二孩,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住房公積金余額7萬元,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新政實施前(2022年1月1日起,最高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小李公積金貸款額度為80萬元(7萬元*12=84萬元,達到額度上限80萬元)。新政實施後,小李公積金貸款額度為120萬元(7萬元*15*(1 20%)=126萬元,達到額度上限120萬元)。

三、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資格有何變化?

二孩三孩家庭因新增人口產生的居住需求,屬於合理改善型需求,故在新政實施前規定的購房套數上增加1個購房名額,即: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區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區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

四、為應對新冠疫情影響,居民購房方式上有何變化?

政府將搭建平台,助力房企及中介機構開展雲端房源展示、在線房源直播推介、樓盤實景及樣板房VR展示、線上選房、線上各類看房購房優惠活動,實現雲上選房常態化。

近期,市住建局將聯合房協、寧波晚報等單位和媒體,共同推出寧波首屆線上房展會活動,通過直播推介、雲端選房等多種形式,在房企和購房者之間搭建雲端售房、購房渠道,助力促進合理住房消費。

五、新政實施後,土地供應方面有何變化?

一是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在三江沿線、東部新城等核心區域,增加優質純住宅用地供應,打造標桿品質樓盤,豐富市場產品類型,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購房需求,提升城市品質。二是為降低房地產開發企業拿地成本,保持合理利潤率,提高房企拿地積極性,新供土地將調整房價、地價限價,使房地價差更趨合理。三是住宅供應結構上,將增加住宅供應緊張片區用地供應量,並結合市場需求統籌商辦配比數量,減少過剩配套。

六、在商品房預售方面,做了哪些優化?

一是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築,普通商品房申請預售許可工程形象進度條件為「高層達到三分之一、多層結頂」,綠色建築項目工程形象進度達到±0,可以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為推廣建築工業化進程,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新政實施後,裝配式建築占建築面積比例達到35%及以上的商品房項目,工程形象進度達到±0的,也可以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二是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每批次預售建築面積由原來的不少於5萬平方米暫調整為不少於2萬平方米,每批次間隔時間由原來的不少於3個月暫調整為不少於1個月;對於擬售商品房全部為商業辦公用途商品房的項目或批次,不受每批次最低2萬平方米的限制,屬地住建部門視情靈活掌握。

七、在幫扶企業紓困方面,新政出台哪些政策?

一是延長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緩解房地產開發企業因疫情等不利因素導致的資金緊張狀況;二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使用銀行保函替換商品房預售項目的預售資金相應監管額度,釋放預售資金的流動性,降低企業財務成本;三是允許臨時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支付本市競買土地保證金。

特別要說明的是,對於允許臨時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支付本市競買土地保證金的問題,為規避風險,要求在確保資金安全、不影響項目正常建設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才能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同時,在資金安全保障方面,房企需及時歸還該筆資金,使用期限不得超過45天,房企的母公司或總公司要為該筆資金的按期歸還提供承諾或擔保;為保證預售資金的按時歸還,資規和住建部門將在土地競拍、資金使用及歸還階段建立溝通聯動機制,對用於支付保證金的預售資金進行閉環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八、在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方面,有何措施?

寧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房地產市場風險防範化解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門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為主要目標,堅決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市、區兩級專班持續開展房地產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專項行動,對個別風險項目,積極解決矛盾問題,全力實現「保交樓」。同時,我市已建立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風險監測預警機制,落實日常監督,加強資金管控,確保項目正常施工,按期交付,讓老百姓放心購房。

㈥ 寧波二手房公積金貸款首付多少有誰清楚

一、可審報的銀行:建行市分行、中行海曙支行、工行市分行營業部、交行海曙支行、農行市分行營業部、寧波銀行海曙支行
二、借款人條件:
1、借款人戶口不限,但外地戶口需有合法的本市居留證(如暫住證等)
2、做共有產權,借款人需直系成員(父子、母子、父女、母女)。戶口不在同一處,需出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父子、母子、父女或母女證明。
3、借款人需在繳納公積金,公積金繳存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
4、、借款人所購房屋在寧波市五大區(海曙\江東\江北\鄞州\鎮海\北侖)的行政區域范圍內的.
5、至申請日借款人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應連續繳存一年以上(含一年);
6、新成立的單位,因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足一年未參加公積金年度驗審,該單位的借款人在申貸日前在原單位和新單位合並已連續繳存積金一年以上(含一年);
7、夫妻雙方一方在大市范圍內(僅限本市行政區域以內)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貸款額度測算時,可合並計算。
三、貸款成數:
1.第一套公積金貸款首付不低於40%(含),貸款成數最高為60%。第三套暫不受理。
2.上述房產價值不含裝修價,契稅價與成交價取低者。
3.組合貸款與上面要求同步
4、借款人的套數認定為:x純公積金認房不認貸,組合貸款認房認貸
四、貸款限額:公積金最高不超過80萬
望採納!!

㈦ 寧波北侖工作,想要在鎮海買房,公積金可以跨區貸款嗎

可以
申請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7、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8、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需要准備的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復印件;
3.購房首付款發票復印件;
4.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6.借款申請表原件。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1.借款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2.申請人向中心提交申請資料;
3.經過中心初審確認客戶的貸款資格;
4.借款人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抵押物審核評估;
5.填寫貸款文件;
6.將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開發商及擔保單位蓋章;
7.買保險;
8.向公積金管理中心報送資料,進行審核;
9.將資料遞送至中心終審;
10.將資料遞送至貸款銀行;
11.將銀行返還的資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還款
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2078297628280967828.html

㈧ 寧波:公積金住房貸款最高貸100萬元

5月31日,浙江省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寧波銀保監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點支持首套購房需求,滿足合理的「以小換大」「賣舊買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幫扶房地產企業紓困,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該新政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孩三孩家庭限購區可再買一套
《通知》要求,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100萬元/戶。
購買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
按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上述基礎上再上浮20%。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余額的12倍調整為15倍。
舉例來說,職工小王,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住房公積金余額5萬元,第一套公積金貸款已還清,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新政實施前,小王公積金貸款額度為40萬元(5萬元*12=60萬元,達到額度上限40萬元)。新政實施後,小王公積金貸款額度為75萬元(5萬元*15=75萬元,未達到80萬額度上限)。
職工小李,生育二孩,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住房公積金余額7萬元,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新政實施前(2022年1月1日起,最高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小李公積金貸款額度為80萬元(7萬元*12=84萬元,達到額度上限80萬元)。新政實施後,小李公積金貸款額度為120萬元【7萬元*15*(1 20%)=126萬元,達到額度上限120萬元】。
有未成年子女的寧波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鄞州區(以下簡稱「市四區」)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寧波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區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
寧波市住建局表示,二孩三孩家庭因新增人口產生的居住需求,屬於合理改善型需求,故在新政實施前規定的購房套數上增加1個購房名額。
推行房屋徵收安置房票制度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進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改造,推動城市有機更新,改善群眾居住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同時,調整優化集體土地住宅征遷評估機制,提高房屋征遷貨幣安置比例,推行徵收安置房票制度。持房票可購買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積極引導房地產企業向持有房票的購房人提供購房優惠,房票也可以按照兌付規則申請到期兌付或者提前兌付。相關部門和地區已在制定政策制度及操作細則,適時發布。
《通知》要求,堅持優化土地供應結構,根據供需關系,實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別化供應調節,保持合理房地價差,合理統籌優化商住配建比例。延長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土地出讓價款的50%(含前期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普通商品住宅地塊,實施意向預申請的,剩餘出讓金按照意向預申請相關要求繳納;不實施意向預申請的,剩餘出讓金可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繳納。
寧波市住建局解讀土地供應的變化表示,一是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在三江沿線、東部新城等核心區域,增加優質純住宅用地供應,打造標桿品質樓盤,豐富市場產品類型,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購房需求,提升城市品質。二是為降低房地產開發企業拿地成本,保持合理利潤率,提高房企拿地積極性,新供土地將調整房價、地價限價,使房地價差更趨合理。三是住宅供應結構上,將增加住宅供應緊張片區用地供應量,並結合市場需求統籌商辦配比數量,減少過剩配套。
企業可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支付寧波土地競買保證金
對於幫扶企業紓困,《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使用銀行保函替換商品房預售項目的預售資金相應監管額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不得拒絕接受合規的銀行保函。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確保資金安全、不影響項目正常建設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支付寧波土地競買保證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過45天。引導金融機構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加快房地產項目開發貸款的審批、發放。
同時,寧波將持續開展房地產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專項行動,圍繞「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加強房地產領域重大風險防範化解,實現涉房風險閉環管理;加大涉險項目房企解困幫扶,鼓勵國有企業參與項目重組,盤活項目;規范房地產企業市場行為,打擊涉房虛假宣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寧波市住建局特別說明的是,對於允許臨時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支付寧波競買土地保證金的問題,為規避風險,要求在確保資金安全、不影響項目正常建設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才能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同時,在資金安全保障方面,房企需及時歸還該筆資金,使用期限不得超過45天,房企的母公司或總公司要為該筆資金的按期歸還提供承諾或擔保;為保證預售資金的按時歸還,資規和住建部門將在土地競拍、資金使用及歸還階段建立溝通聯動機制,對用於支付保證金的預售資金進行閉環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在商品房預售方面,寧波一是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築,普通商品房申請預售許可工程形象進度條件為「高層達到三分之一、多層結頂」,綠色建築項目工程形象進度達到±0,可以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為推廣建築工業化進程,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新政實施後,裝配式建築占建築面積比例達到35%及以上的商品房項目,工程形象進度達到±0的,也可以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二是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每批次預售建築面積由原來的不少於5萬平方米暫調整為不少於2萬平方米,每批次間隔時間由原來的不少於3個月暫調整為不少於1個月;對於擬售商品房全部為商業辦公用途商品房的項目或批次,不受每批次最低2萬平方米的限制,屬地住建部門視情靈活掌握。

㈨ 寧波慈溪: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下調10萬,8月1日起實施

鳳凰網房產快訊 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發布消息,從今年8月1日起,慈溪市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有調整,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調整至50萬。

慈溪:最高貸款額度下調10萬

今年8月1日起,慈溪市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戶調整為50萬/戶。

其他首次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戶調整為30萬/戶。

餘姚:上月剛調整公積金政策

餘姚市上個月剛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於今年7月1日起執行。

餘姚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的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調整為50萬元/戶,其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調整為30萬元/戶。

奉化:調整力度最大

奉化在2018年7月就調整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018年7月15日起,奉化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元下調到40萬元;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40萬元下調到20萬元。

除上述三地之外,鄞州、海曙、江北、象山、寧海、北侖、鎮海還都是根據2017年7月31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出台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和《關於調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通知》,於同年8月1日起,參照該通知執行。

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戶。

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均為40萬元/戶。

㈩ 寧波二手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借款人條件:

1、借款人戶口不限,但外地戶口需有合法的本市居留證(如暫住證等)

2、做共有產權,借款人需直系成員(父子、母子、父女、母女)。戶口不在同一處,需出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父子、母子、父女或母女證明。

3、借款人需在繳納公積金,公積金繳存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

4、、借款人所購房屋在寧波市五大區(海曙江東江北鄞州鎮海北侖)的行政區域范圍內的.

5、至申請日借款人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應連續繳存一年以上(含一年);

6、新成立的單位,因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足一年未參加公積金年度驗審,該單位的借款人在申貸日前在原單位和新單位合並已連續繳存積金一年以上(含一年);

7、夫妻雙方一方在大市范圍內(僅限本市行政區域以內)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貸款額度測算時,可合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