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地人在廣州能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廣州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外地人在廣州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外地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一)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非本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含);持廣州市人才綠卡的非本市戶籍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享有本市戶籍職工待遇;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4.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資金監管,詳見本指南第五點或《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試行存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交易資金監管的通知》);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試行存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交易資金監管的通知》 住房公積金貸款交易資金監管是指存量房交易當事人為保證交易資金的真實與安全,與資金監管機構簽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由資金監管機構將所涉交易資金足額存入存量房交易資金專用賬戶,待交易完成後按約定為買方當事人向賣方當事人劃付應得交易資金行為。
㈡ 今年我想在廣州市買房,請問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有哪些
您好,公積金貸款的流程大致為:根據各地要求准備證明資料,交由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初審、復審、評估,通過電話進行核實確認,持相關材料面簽並簽訂合同,等待放款,放款後按月還款。辦理公積金貸款要求較高、審核時間長,如果您有小額貸款的需求,可以使用有錢花進行貸款。有錢花是原網路金融信貸服務品牌,純線上申請,無需抵押,申請材料簡單,最快30秒審批,最快3分鍾放款,最高借20萬。可分期還款、提前還款,還款後恢復額度可循環借款。手機端點擊下方,馬上測額!
㈢ 廣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廣州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一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00萬元。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如果按照貸款額度計算出來的結果小於貸款最高額度,只能按計算出來的貸款額度貸款。並且申請貸款時,該筆貸款的月還款額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過50%。
公積金、商業組合貸款辦理方法:
向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申請。
1、按銀行要求提供相應貸款資料。
2、貸款審批通過後,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填寫《委託調查通知單》。
4、貸款人填寫《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
5、簽訂組合貸款合同。
6、發放住房貸款。
7、償還政策性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和商業性個人住房擔保貸款本息。
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住房公積金是 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按照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有享受此種貸款的權利,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㈣ 廣州公積金貸款條件及額度
職工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1.不高於按照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的貸款額度
(1)單位繳存職工的計算公式為: 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2)自願繳存職工的計算公式為:日均賬戶余額×8+月均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其中:日均賬戶余額=每日賬戶余額之和/繳存天數。
月均繳存額按自願繳存期間實際發生匯繳的月均繳存額核定。
2.不高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一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3.不高於購房總價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購住房為一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網簽合同價款為准;所購住房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為准,其它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網簽合同價款與房屋核查(評估)價中的較低者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規定執行,如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整的,以最新政策為准:
(1)購房人家庭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購房人家庭有已結清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3)購房人家庭無住房貸款記錄或者有已結清的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4)購房人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對應的住房貸款未還清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5)購房人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6)購房人家庭有1筆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7)普通住房的認定標准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8)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首付比例參照購買商品住房有關規定執行。
4.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額不超過申請人家庭收入的50%。繳存職工收入按以下標准認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未達本市當時繳存基數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繳存基數為准;繳存基數達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其繳存基數和工資兩者之間的較高值為准,工資以繳存職工在公積金中心登記的數額為准。
(二)普通住房標准
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關於確定我省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粵建房字〔2005〕58號),我省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准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44倍以下。
(三)家庭購房套數認定標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購房套數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標准。公積金中心和受託機構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個人信用報告》、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及面測、面談等形式的盡責調查認定住房套數。上述信息如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無需申請人提交。
備註: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中,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住房等查房產情況顯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范圍。未注銷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鋪、車位)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計算范圍。
2.購房人不屬於同一個家庭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
㈤ 廣州的住宅如何使用公積金貸款呢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廣州戶口連續繳存社保12個月以上,外地戶口連續繳存24個月以上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㈥ 廣州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要求條件還是比較多的,它需要你同時具備以下的條件才可以:
1.大陸居民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台港澳同胞具有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證;享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具有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2. 申請貸款時,申請人的繳存情況應滿足以下條件:
(1)廣州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含),非廣州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含);異地繳存時間以及退役軍人在軍隊繳存時間可以和廣州市繳存時間合並計算;
(2)自願繳存者還需滿足在廣州市按規定自願連續繳存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條件;
(3)符合廣州市人才購房政策且持廣州市、區人才綠卡或人才綠卡副證的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享有廣州市戶籍繳存職工待遇;
(4)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在任職單位名下開設個人賬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照非廣州市戶籍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執行;
(5)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按《廣州市個人自願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辦法》以個人名義開設賬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照非廣州市戶籍自願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執行;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4.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資金監管,詳見本指南第四點);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㈦ 廣州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貸款人申請→經辦銀行初審→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查,審批→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辦理抵、質押、保證等擔保手續→貸款發放→資料歸檔→貸款償還→收回貸款→清戶撤銷抵質押
㈧ 廣州公積金買房貸款條件
通常情況下,在廣州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時候,申請人需要在申請貸款的時候有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1年以上,而且還要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個人信用記錄良好,除此之外,還需要符合廣州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它條件才可以辦理貸款。
廣州公積金貸款人需要滿足的幾點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本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含),持廣州市人才綠卡的非本市戶籍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享有本市戶籍職工待遇;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4、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資金監管;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廣州公積金貸款額度
職工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1.不高於按照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的貸款額度
(1)單位繳存職工的計算公式為: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2)自願繳存職工的計算公式為:日均賬戶余額×8+月均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其中:日均賬戶余額=每日賬戶余額之和/繳存天數。
月均繳存額按自願繳存期間實際發生匯繳的月均繳存額核定。
2.不高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一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㈨ 廣州發布新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
6月8日,廣州發布新的《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新《實施辦法》與舊《實施辦法》的主要區別包括,新《實施辦法》規定,為支持人才引進,在符合廣州市人才購房政策前提下,增加持人才綠卡副證或區人才綠卡的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享有本市戶籍繳存職工待遇。
增加對轉業軍人優先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增加不予貸款情形,防範貸款風險。包括:房屋用途為別墅、房屋為獨立成棟住宅、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份額(共有產權住房除外)。
同時,二手房貸款最長期限參照其他公積金中心和商業銀行規定,由20年調整至30年,樓齡加貸款年限由不超過40年調整至50年。
以下為《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21〕1號)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防範資金風險,落實租購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及《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令〔1996〕第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委託商業銀行向符合貸款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的,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辦理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依法合規的原則。
第四條 公積金中心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和管理。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公積金中心應當委託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貸款條件
第五條 貸款對象是指按規定在本市或國內其他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第六條 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大陸居民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台港澳同胞具有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證;享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具有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二)申請貸款時,本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含);異地繳存時間以及退役軍人在軍隊繳存時間可以和本市繳存時間合並計算;
(三)具備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並能辦理抵押、保證擔保手續;
(四)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 符合本市人才購房政策且持廣州市、區人才綠卡或人才綠卡副證的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享有本市戶籍繳存職工待遇。
第八條 公積金中心對由政府安置或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優先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九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所購住房建築結構為磚木結構、混合結構的;
(二)所購房屋用途為別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三)所購住房為獨立成棟住宅的;
(四)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共有產權住房除外);
(五)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請人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
(七)申請人已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八)申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單筆貸款近5年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
2.單張貸記卡近2年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
3.貸記卡狀態為呆賬、凍結或止付;
4.貸款被劃分為次級、可疑或損失類;
5.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第十條 對以欺騙手段或提供虛假資料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自申請之日起5年內不得貸款;對以欺騙手段或提供虛假資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或騙取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其全額退款5年後方可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章 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於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8 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二)不高於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該最高額度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確定後發布執行;
(三)不高於購房總價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購住房為一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網簽合同價款為准;所購住房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為准,其它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網簽合同價款與房屋核查(評估)價中的較低者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規定執行,如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整的,以最新政策為准:
1.購房人家庭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購房人家庭有已結清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3.購房人家庭無住房貸款記錄或者有已結清的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4.購房人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對應的住房貸款未還清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5.購房人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6.購房人家庭有1筆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7.普通住房的認定標准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8.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首付比例參照購買商品住房有關規定執行。
(四)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額不超過申請人家庭收入的50%。繳存職工收入按以下標准認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未達本市當時繳存基數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繳存基數為准;繳存基數達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其繳存基數和工資兩者之間的較高值為准,工資以繳存職工在公積金中心登記的數額為准。
第十二條 公積金中心和受託銀行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個人信用報告》、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及面測、面談等形式的盡責調查認定住房套數。上述信息如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無需申請人提交。購房人不屬於同一個家庭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應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
(二)二手房貸款期限與樓齡之和不超過50年。公積金中心通過房地產主管部門確認的房屋信息以及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核查(評估)報告綜合判斷住房樓齡;
(三)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且不得超過65歲;
(四)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以貸款期限最長的計算。
第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貸款期限內如遇利率調整,於利率調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標准執行,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五條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房款時,可同時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住房貸款。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公積金中心收取繳存職工申請貸款材料後,對有關情況進行審核。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如材料不齊全的,通知繳存職工補充。公積金中心受理繳存職工貸款申請後,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繳存職工;
(二)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的貸款,由公積金中心、借款人等各方共同簽訂書面借款合同;
(三)借款人辦理完成擔保手續後,公積金中心委託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章 貸款擔保
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選擇使用抵押、保證方式之一為貸款提供擔保。
第十八條 採用抵押擔保方式的,須以所購住房作為抵押物,在申請放款前辦理完成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九條 所購住房為預售房的,可由該開發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直至該住房辦理完成不動產抵押登記。保證人應當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章 貸款償還
第二十條 公積金中心負責核算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受託銀行負責按照公積金中心的指令進行放款或扣款,並出具相關的憑證。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違反前款規定的,公積金中心可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取罰息。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徵得公積金中心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七章 貸款監督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或以欺騙手段違規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公積金中心調查核實後,有權按照借款合同約定依法解除借款合同,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構成犯罪的,由公積金中心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公積金中心、擔保機構、受託銀行玩忽職守而導致住房公積金貸款損失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本辦法自2021年6月9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本辦法與國家、省、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一致的,公積金中心將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18〕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