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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貸款實行的原則不包括

發布時間: 2022-06-14 11:52:57

住房貸款的規則

2 個人住房貸款
借款人所購住房的房地產開發商應與我行(河北省中國銀行河北分行)簽訂協議,為購房者提供一手房按揭貸款,並在我行業務部門開立結算帳戶和保證金帳戶。

2.2.1 業務定義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用自有資金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各類住房的商業性貸款。

2.2.2 貸款對象
個人住房貸款的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2.3 貸款條件
1、在中國境內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已經簽署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購買期房(多層住宅主體結構必須封頂、高層住宅必須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或尚未確權的房屋應提供手續齊全的房屋建設和銷售證明文件;

4、必須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首期購房款。

5、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6、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2.2.4 貸款幣種
個人住房貸款幣種為人民幣。

2.2.5 貸款限額
個人住房貸款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值或評估價值的80%。

2.2.6 貸款期限
人民幣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0年,外幣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8年。

2.2.7 貸款利率
人民幣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住房貸款利率。五年(含五年)以下年利率4.77%(月利率3.975‰),超過五年年利率5.04%(月利率4.2‰)。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按原合同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1月1日開始執行新的利率。

2.2.8 辦理貸款所需提供的資料
1、借款申請書;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或其它有效居留證件);

3、支付所購住房首期購房款的證明;

4、貸款人認可的經濟收入證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經濟收入證明、納稅證明、銀行對帳單、銀行儲蓄薄等的原件及復印件);

5、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有效文件;

6、借款擔保的抵(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及抵押物估價文件;

7、保證人同意為其提供借款擔保的書面文件及其資信證明;

8、開發商證明借款人所購期房(多層住宅主體結構必須封頂、高層住宅必須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或尚未確權房屋的建設和銷售文件資料;

9、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或資料。

2.2.9 貸款的擔保
在辦理貸款手續時,貸款人可委託律師事務所代辦有關貸款手續和承辦相關法律事宜,以保證有關資料和貸款手續的合法性。主要法律事宜包括:驗證房產的合法性、借款人身份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其他法律事宜等。

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保、履約保證保險(亦稱還款責任險)。借貸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選擇擔保方式。原則上個人住房貸款只能選擇一種擔保方式。如接受兩種擔保方式,貸款人應要求保證人對全部債務提供擔保,並明確表示放棄其抗辯權。

一、以抵押方式申請貸款的,抵押權人和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物和抵押合同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的有關規定。抵押物首先應是抵押人所擁有的房屋或預購房屋;其次可以用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貸款人認可的其它有效財產。

(一)以房屋設定抵押權的,應分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1、以期房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持依法生效的預購房屋合同到期房座落的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同時由售房單位提供擔保,待該期房竣工交付使用後持《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正式抵押登記。

2、以現房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以取得《房屋他項權證》。

(二)以土地使用權設立抵押權的,抵押權人和抵押人應在抵押合同簽訂後15日內持所抵押土地的土地使用證、抵押合同、地價評估及確認報告,以及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及有關資料,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以取得《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三)抵押權設定後,所有能夠證明抵押物權屬的證明文件(原件)及抵押物的保險單(正本)等,均由抵押權人執管並承擔保管責任。抵押權人收到上述文件單證後,應出具保管證明。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前,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出租、變賣、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並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四)抵押物發生繼承、遺贈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必須提供有關法律文件並與貸款人簽訂有關補充文件,承擔原合同一切未履行的責任。

(五)以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以其它有效資產抵押,當事人自願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以質押方式申請貸款的,質押方式可以是動產質押或權利質押,質權人和出質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採取權利質押的,質物一般為銀行存單、國債、金融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AAA級企業債券等,股票暫不接受質押。需要辦理質押登記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質押合同的有關內容和生效日期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貸款人認為需要公證的,借款人(或質押人)應當辦理公證。

(一)對出質人提交的質物,貸款人應進行查詢和認證。出質人應將確認後的權利憑證交貸款人執管。質押期間,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物,如造成質物損壞、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二)質押期間,出質人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轉移、或重復質押已被質押的財產,不得以任何理由掛失。

(三)以有價證券作質押的,在質押期內,有價證券到期時,可以選擇以下處理方式:

1、借款人與貸款人共同兌現,並償還貸款或轉換為儲蓄存單繼續用於質押;

2、借款人用貸款人認可的等額有價證券替換到期的有價證券。

用於抵(質)押的財產,需要估價的,可以由貸款行進行評估,也可委託貸款人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估價。以貸款所購房屋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以其它房產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過70%;以相同期限的銀行存單和憑證式國債質押的,質押率不得超過質押物價值的90%;以其它有價證券質押(暫不接受股票質押)的,質押率需視質物價值從嚴確定質押率。

三、以保證方式申請貸款的,借款人應提供貸款人可接受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第三方提供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全額有效擔保,且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應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失去保證能力、保證人破產或保證人分立的,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重新提供足額擔保和重新簽訂《保證合同》。

(一)採取保證方式的,保證人和債權人必須簽訂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書面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時,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辦理變更擔保手續,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二)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貸款行開立存款帳戶。保證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具有足夠的代償能力,在銀行存有一定的保證金,不從事冒險行業和高風險活動。

(三)保證期應延續到借款合同規定的貸款到期之後兩年。借款合同變更時應按《擔保法》的規定處理有關事項。

借款人以購買保險公司履約保證保險(亦稱還款責任險)申請貸款的,保險單應註明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並由貸款人執管保險合同。購買保險金額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保險期不得短於貸款期限。

四、貸款人可與選定的保險公司商議代理開辦個人購房貸款保險事宜,並簽訂代理保險協議。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借款人必須在合同簽訂前向貸款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指定的險種為抵押物辦理房屋保險,也可委託貸款人代辦有關房屋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投保期應長於貸款期,同時保險單必須註明貸款人作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保管。

2.2.10 貸款的發放
在《抵/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劃至借款人指定購買住房的開發商或售房單位的專用帳戶。

2.2.11 貸款的償還
貸款人與借款人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還款方式和還本付息計劃,授權貸款人可在約定的還款日主動從借款人指定的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採取企事業單位代扣現金還貸的,可以簽訂委託代扣協議。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按月償還貸款本息或到期一次償清貸款本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應按月並自使用貸款後第二個月開始按月或按季償付貸款本息。

償還貸款本息的方式可選擇一次性還本付息法、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後,若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提前1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還款申請,貸款人可視情況按提前還款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違約金(目前,未收取)。

2.2.12 貸款重整
貸款重整處理。借款人因正當理由不能按原計劃償還貸款本息,可提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申請進行債務重整,即調整貸款期限和每期還款數額。貸款重整原則上不超過一次。重整後的貸款金額應小於原借款金額,貸款利率執行原貸款發放日至重整後的貸款到期日的同檔次期限利率。

2.2.13 展期貸款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並採用一次性歸還貸款本息方式的,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提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具體展期條件按中國銀行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批准後,借貸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展期協議須經抵(質)押人、保證人書面認可,並辦理延長抵(質)押登記、保險手續;對以分期付款方式償還貸款的,不得辦理展期,但借貸雙方可協商進行貸款重整。

⑵ 住房貸款問題

個人商業住房貸款

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是指中國銀行發放的用於定向購買或租賃商業用房所需資金的貸款。目前,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僅限於商鋪(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場所)貸款,暫不對辦公用房發放貸款。

借款人所購住房的房地產開發商應與中國銀行簽訂協議,為購房者提供一手房按揭貸款,並在中國銀行業務部門開立結算賬戶和保證金賬戶。

貸款限額: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限額一般不超過所購或所租的商業用房價值的60%。

貸款期限: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十年(含十年)。

貸款利率: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期限利率執行,不按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按合同利率計息,遇法定利率調整利率不變;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水平。

一、為幫助您順利辦理貸款,中國銀行提醒您准備以下資料

1、借款申請書;

2、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稅務登記副本及復印件或個人家庭收入證明;

4、已支付所購或所租商業用房價款規定比例首付款的證明;

5、中國銀行認可的經濟收入或償還貸款計劃;

6、購買或租賃商業用房合同、協議或其他有效文件;

7、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及抵押物估價文件;

8、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及資信證明;

9、借款人或開發商應向貸款人提供證明商業用房手續齊全、項目合法的資料;

10、中國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或資料。

二、貸款擔保:

如果您申請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應在簽訂借款合同之前提供中國銀行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三、貸款的保險:

以資產作為抵押物的客戶應根據中國銀行的要求辦理抵押物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借款期限,還款責任險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中國銀行應為保險單註明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不得有任何有損中國銀行權益的限制條件。在貸款未償清期間,保險單正本交中國銀行執管。

在保險有效期內,您不應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中國銀行有權代為投保。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毀,您應及時通知中國銀行,並落實其它擔保。否則,中國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四、貸款發放:

《抵/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中國銀行將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至您指定的購買住房開發商或售房單位的專用賬戶,由中國銀行監管使用。

五、貸款的償還:

還款方式和還本付息計劃應在借款合同中規定。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到期一次償清貸款本息。貸款期限在1-15年的(含15年),您應按月並自使用貸款後第二個月開始償付貸款本息。償還貸款本息的方式可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

在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如果您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如提前部分還款,每次還款金額不得少於1萬元或其整數倍。提前還款必須提前15天向中國銀行提出申請。

六、相關費用:

貸款辦理過程中所發生的保險費、抵押登記費、印花稅、合同公證費、鑒證費和評估費等由借款客戶負擔。

七、展期貸款:

如果您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提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展期申請經中國銀行審查批准後,借貸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展期協議須經抵(質)押人、保證人書面認可,並辦理延長抵(質)押登記、保險手續;對以分期付款方式償還貸款的,不得辦理展期,但借貸雙方可協商進行貸款重整。

八、貸款重整:

如果您因種種原因不能按原計劃支付貸款本息,可提前30個工作日向中國銀行提出貸款重整,即調整貸款期限和月均還款額。貸款的重整原則上不能超一次。貸款重整後的貸款總額應小於原貸款金額。貸款重整申請經審批之後,您應按照新的還款計劃還本付息。

適用對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齡在18-60歲之間;

2、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其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貸款人認可人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貸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4、購買商品的目的是為了本人或自己家庭使用;

5、信用良好,且有誠意做分期或一次性還款;並在中國銀行開立長城信用卡專戶或中國銀行活期存款賬戶;

6、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流程

請您接洽中行相關網點。

⑶ 商業性住房貸款可選擇的貸款方式不包括

我選 c 單位信用擔保 這個選擇比較難

要規范抵押貸款的操作程序,必須正確把握抵押貸款中的法律依據和操作原則。在我國,目前實行的抵押貸款,根據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1)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製品和製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2)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3)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4)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5)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6)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放貸款。

⑷ 天津市職工個人購建住房貸款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動住房商品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職工個人購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貸款)是指參加住房公積金制一年以上的職工,購、建住房和大修自住房的專項貸款。
職工個人住房貸款,實行存貸結合、先存後貸、整借零還、貸款擔保的原則。第三條 職工個人住房貸款的資金來源是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房改資金。第四條 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由市人民政府委託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負責辦理(以下簡稱「貸款銀行」)。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貸款業務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貸款對象及條件第五條 凡建立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並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建住房或大修自住房資金不足時,均可申請住房貸款。第六條 申請住房貸款的條件是:
(一)購買住房的,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或協議;自建住房的,須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須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二)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職工申請住房貸款時,需將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存入貸款銀行;購買現住房的,職工申請住房貸款時,需將房價50%以上的自籌資金存入貸款銀行;自建住房的,職工申請住房貸款時,需將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存入貸款銀行;大修自住房的,職工申請住房貸款時,需將修房費用50%以上的自籌資金存入貸款銀行。
(三)借款人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產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進行擔保。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第七條 實際貸款數額取以下三種計算方式的最低值。
(一)貸款額度=借款人及其配偶工資總額之和×A×12(月)×貸款年限
A為職工個人還貸能力系數。還貸能力系數按5年以內、10年以內、15年以內不同貸款期限,分別確定為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資總額的30%、35%、40%。
(二)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房價的70%;購買現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房價的50%;自建住房的,最高貸款限額為房價的70%;大修自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所需費用的50%。
(三)貸款最高限額為10萬元。第八條 購買現住房、危改還遷房的,最長貸款期限為5年;購買安居房的,最長貸款期限為10年;購買商品房的,最長貸款期限為15年;自建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為10年;大修自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為5年。第九條 貸款利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本息的,按提前的期限,調整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已歸還的貸款本息不再重新計算。借款人未按貸款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日利率萬分之四計收利息。第四章 貸款擔保第十一條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產進行抵押,也可用國債、銀行定期存單等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進行質押。第十二條 以房產抵押時,要按以下各項辦理:
(一)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房產或擁有產權證的第三人房產抵押;
(二)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房產作抵押的,須徵得共有人或第三人的同意,並辦理公證;
(三)抵押房產的現值,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經貸款銀行確認,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現值的70%;
(四)房產在抵押期間,借款人可以自己使用,並有維修和保證其完好的責任。借款人在告知受讓人房產已抵押的情況並經貸款銀行書面同意後,其自有房產、共有房產自有部分可以轉讓、轉租,轉讓所得價款應向貸款銀行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貸款銀行約定的第三者提存。住房抵押後,住房價值大於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第十三條 借款人用有價證券質押的,有價證券金額不得低於借款金額本息。有價證券交貸款銀行保管,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後,貸款銀行將質押的有價證券退還借款人。第十四條 借款人以房產作抵押或以有價證券作質押的,抵押、質押期間,貸款銀行為抵押物、質押物全部權益的第一受益人,在未取得住房產權證之前,可用簽訂的購、建房合同或協議的全部權益抵押。第十五條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銀行有權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抵押物或質押物:
(一)借款人超過借款合同最後還款期限3個月仍未還清貸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在還款期內連續6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的;
(三)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終止前死亡、失蹤或移居國外,借款人合法繼承人拒不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或無力償還貸款本息的。
貸款銀行在處理抵押房產時,共有產權人及第三人有優先認購抵押物的權利。

⑸ 臨汾住房貸款政策

臨汾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有效地支持職工個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令第350號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是指由臨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運用歸集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按有關規定,委託指定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為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而發放的政策性貸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行「先存後貸,有效擔保,一次整借,按月償還」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的受託銀行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符合規定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

第五條 受託銀行應按「中心」下達的委託貸款文件執行,嚴格控制發放,確保貸款安全使用。

第六條 縣(市、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由縣(市、區)管理部依照本辦法辦理並報市中心審批。

第二章 貸款對象及條件

第七條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第八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臨汾市轄區內常住城鎮戶口;

2、按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半年以上;

3、具有購房合同、協議,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需獲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土地部門批准或證明;

4、已支付不少於購建自住住房總價20%的自籌資金;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用貸款人認可的房產作抵押或有價證券作質押;

7、有中心認可的保證人擔保;

8、同意辦理有關保險;

第九條 借款人提出申請時,須向中心提供以下書面證明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

2、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具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資信證明;

3、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書,購買二手房的,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和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等相關手續;

4、首付款的有效證明;

5、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均須為原件。(存檔資料可留復印件)

第三章 貸款期限、額度和利率

第十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且年齡加還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

第十一條 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繳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且最多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二條 貸款利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若遇法定利率調整,從調整之月起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十三條 為保證借貸雙方的利益,貸款一般採取單位集體辦理、並保證代扣代繳,或個人直接申請貸款的辦法。選擇住房抵押、質押(有價證券)、保證人擔保的方式。

第十四條 借款人或單位應向「中心」提出借款申請並報送有關材料,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

第十五條 在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中心」應會同受託銀行在十五日內進行聯合貸前調查並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復。

第十六條 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經「中心」批准,由受託銀行具體辦理貸款手續。「中心」應與受託銀行就每筆貸款簽訂委託貸款協議。

第十七條 借款人辦理完貸款手續後,資金由受託銀行直接以轉帳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帳戶。借款人直接提取現金的須經中心批准。

第十八條 借款人及家庭成員取得貸款後,其公積金存款帳戶停止支取,存款除用於償還貸款本息以外,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貸款的償還

第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採取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借款人應當每月到受託銀行償還一次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 對提前歸還貸款的,受託銀行按實際期限及原合同期限檔次利率(含政策調整同檔次利率)計收利息。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如逾期還款,在三個月內由受託銀行按逾期天數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收取罰息。超過三個月不能歸還貸款本息的,由借款人單位協助扣還;或由保證人代為償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在還款期內,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一年一次。

第二十三條 中心和受託銀行有權對借款人的貸款使用與償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章 貸款的抵押、質押和保證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以所購自住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除簽訂借貸合同外,應同時簽訂抵押合同。借貸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

第二十五條 辦理房產抵押的,抵押合同從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抵押權滅失止。借款人與受託銀行應持簽訂的書面抵押合同,並於放貸前向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的有關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確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產不能抵押:

1、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

2、屬於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築的;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4、已經作為抵押的;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產。

第二十六條 抵押房產的現值,必須經過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估價或以購建住房合同所訂明的購建住房的價值為准。抵押額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現值的70%。

第二十七條 抵押人以共有房產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有共有人書面同意。以按份共有的房產抵押的。抵押人可依所擁有的份額為限。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對作為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接受「中心」及受託銀行的監督檢查。如抵押物滅失、損毀或其他原因有明顯貶值的,借款人應在發生後五日內,書面通知中心和受託銀行,同時設定新的抵押物或擔保。

第二十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中心」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第三十條 處置抵押物和質押物的主要方式為委託拍賣。處置抵押物或質押物所獲款項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處置抵押物和質押物的費用;

2、扣除與抵押物和質押物有關的稅款;

3、清償借款人所欠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4、餘款退還借款人或繼承人、受贈人。處置抵押物或質押物所獲得款項不足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受託銀行應向借款人、保證人或其繼承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七章 房屋保險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應按貸款的年限和險種,及時辦理抵押投保,保險金金額不得低於借款額,保險單由受託銀行負責保管。在貸款清償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有中斷,受託銀行應代為投保,有關費用由借款人或第一受益人承擔。在保險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有關條款如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調整時以新規定為准。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臨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執行。

⑹ 個人住房貸款的房貸政策

隨著經濟時代的發展,人們越來越多的開始追求生活上的質量。買房將成為人們的首選,越來越多的人會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自己的家庭添置一套房,讓自己的住宿條件得以提升。但是當金錢不是相當充裕,又想要購房的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個人住房貸款來進行買房,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指的是借款人發放的錢用於個人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問題。


一、介紹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他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二、貸款條件

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注意事項

1、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2、不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

3、未經貸款銀行同意,不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

4、不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配合貸款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不與其它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銀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時,借款人要按貸款銀行的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


個人住房貸款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償還人的能力不足都會給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害。小編今天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問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有朋友正准備購買房屋,有意向進行個人房屋貸款的朋友,不妨可以看看小編上述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知識,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和要求。

⑺ 《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隨著經濟時代的發展,人們越來越多的開始追求生活上的質量。買房將成為人們的首選,越來越多的人會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自己的家庭添置一套房,讓自己的住宿條件得以提升。但是當金錢不是相當充裕,又想要購房的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個人住房貸款來進行買房,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指的是借款人發放的錢用於個人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問題。


一、介紹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他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二、貸款條件

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注意事項

1、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2、不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

3、未經貸款銀行同意,不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

4、不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配合貸款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不與其它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銀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時,借款人要按貸款銀行的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


個人住房貸款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償還人的能力不足都會給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害。小編今天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問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有朋友正准備購買房屋,有意向進行個人房屋貸款的朋友,不妨可以看看小編上述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知識,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和要求。

⑻ 什麼是住房儲蓄貸款 三種房貸模式哪種最省錢

目前世界上的住房信貸模式,主要有三種。一是美國式的商業性住房貸款,二是新加坡式的強制性住房資金積累制度(即公積金貸款),三是歐洲式的合約化住房儲蓄制度(即住房儲蓄貸款)。三種貸款模式各有千秋,然而哪一種最適合你,現在就讓我們來仔細剖析一下這三種貸款方式。



公積金貸款


對於已參加交納住房公積金的居民來說,貸款購房時,住房公積金的低息貸款還是比較劃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政策補貼性質,貸款利率低於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但市民申請公積金貸款總額不大,對於剛參加工作不久或者單位繳納公積金額度較低的市民來說,公積金就顯得有點雞肋了。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


銀行利用信貸資金向在中國大陸境內城鎮購買、建造、大修各類型住房的自然人發放的貸款。即通常所稱「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也是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市民通常所選擇的貸款。只要在貸款銀行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需資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且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那麼就可申請使用銀行按揭貸款。但該類貸款的市場利率較高,並且大部分商業銀行執行個人二套房貸款基準利率上浮。


住房儲蓄貸款


住房儲蓄是指為了獲得住房消費貸款而進行的有目的、有計劃的專項儲蓄。住房儲蓄貸款較低的利率是住房儲蓄客戶和住房儲蓄銀行簽訂合同的時候確定下來的,不受資本市場利率波動的影響。


住房儲蓄實行「先存後貸」「利率恆定不變」的原則。客戶需與銀行簽訂一份住房儲蓄合同,約定存款額、貸款額、存款期限、貸款期限以及貸款利率。客戶住房儲蓄存款期滿達到貸款條件後,可以支取存款用於交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獲得相應額度的低利率貸款用於交付購房款,或者支付裝修費用,置換其它貸款,甚至包括償還因住房項目所欠債務。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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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個人住房貸款問題

隨著經濟時代的發展,人們越來越多的開始追求生活上的質量。買房將成為人們的首選,越來越多的人會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自己的家庭添置一套房,讓自己的住宿條件得以提升。但是當金錢不是相當充裕,又想要購房的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個人住房貸款來進行買房,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指的是借款人發放的錢用於個人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問題。


一、介紹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他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二、貸款條件

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注意事項

1、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2、不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

3、未經貸款銀行同意,不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

4、不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配合貸款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不與其它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銀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時,借款人要按貸款銀行的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


個人住房貸款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償還人的能力不足都會給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害。小編今天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問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有朋友正准備購買房屋,有意向進行個人房屋貸款的朋友,不妨可以看看小編上述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知識,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