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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審批貸款流程 2025-02-08 09:35:37
阜新貸款利率多少 2025-02-08 09:00:54

武漢住房公積金貸款延期

發布時間: 2022-06-16 06:48:31

㈠ 武漢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借款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武漢市城鎮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包括藍印戶口或暫居證),且申貸前一年已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職職工;
3.借款申請人家庭具有穩定的工作和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所購住房為具有完全產權的成套式住宅;
5.能夠提供我行和市資金中心認可的擔保物;
6.借款申請人已付給賣方不低於20%的首付款;
7.同意辦理抵押房屋財產保險;
8.由中介公司代辦的,由中介公司提供階段性擔保;
9.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提供以下貸款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對賬簿》;
(3)市資金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應附上該房屋的照片);
(4)《存量房買賣合同》(經辦行直接受理客戶申請的,買賣雙方須在我行面簽);
(5)售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6)交易過戶前的「房屋兩證」(原件及復印件);
(7)二手房賣方的《房屋所有權證》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證件》(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8)市資金中心和經辦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㈡ 武漢市公積金貸款調整還款期限下月生效嗎

武漢市公積金貸款調整還款期限當月生效
公積金貸款期限變更指貸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在公積金貸款合同期限內申請對其貸款期限進行縮期或延期。
借款人期限變更後新的貸款期限(貸款發放日至新的貸款到期日)不能超過原合同貸款期限,並同意不改變抵押期限。

㈢ 武漢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否考察個人助學貸款逾期情況

一定會的,只要有不良信用記錄,很難得到公積金貸款

㈣ 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方便公積金繳存職工異地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更好地發揮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據住建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精神和《長江中游城市群暨長沙、合肥、南昌、武漢住房公積金異地使用合作協議》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中繳存地是指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就業地,貸款地是指職工購買自住住房並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戶籍所在地,繳存地與貸款地非同一城市。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於與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武漢公積金中心)開展異地貸款合作,並簽訂異地貸款合作協議的城市。

第二章 貸款政策

第四條
凡在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繳存地中心)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時,可向戶籍所在地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貸款地中心)申請辦理個人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 異地貸款資格認定、審批要件與貸款地中心的要求相同,職工不能同時分別向繳存地中心和貸款地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六條
異地貸款的房屋套數認定、貸款額度、貸款年限等,執行貸款地的相關政策及規定,繳存地、貸款地的房屋套數、貸款次數合並計算。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手續。

異地貸款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貸款的,按繳存地中心的提取政策執行。

第三章 貸款程序

第七條 在武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戶籍地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購房,辦理流程:

(一)借款人應先到武漢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處領取《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表》(見附件1),填寫基本信息並授權武漢公積金中心凍結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其它使用申請,承諾只能用於異地貸款提取還貸和逾期扣劃。

(二)武漢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處向貸款地中心出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見附件2)(加蓋業務專用章),並對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貸款標注,暫時凍結其他使用申請。同時,武漢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處將已出具的借款人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到貸款地中心,由貸款地中心在其公積金系統里進行登記。

(三)借款人持武漢公積金中心出具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表》及貸款地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實施細則規定的資料向貸款地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八條 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武漢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一)武漢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處收到繳存地中心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的電子郵件,將相關數據進行核實(登錄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官網或數據交互平台核實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積金繳存和貸款等情況)後錄入公積金系統,標識為「異地貸款申請」。

(二)借款人持繳存地中心出具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表》及武漢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規定的資料向武漢公積金中心委託的貸款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武漢公積金中心的受託銀行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通過公積金系統和職工提供的貸款資料核實職工信息,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審批通過的,按武漢公積金中心貸款流程予以辦理;審批未通過的,受託銀行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借款人,並在公積金系統中註明審批未通過原因,上報武漢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處,由武漢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處通知繳存地中心,繳存地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對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積金賬戶解除貸款標注。

第四章 貸款償還和貸後管理

第九條
借款人正常還款一年後,可每年憑借款抵押合同、還貸明細、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和婚姻關系證明,向繳存地中心申請提取一次公積金匯入指定賬戶用於償還貸款直至貸款結清。

第十條 異地貸款產生的貸款收益歸貸款地中心所有,貸後管理由貸款地中心負責,貸款風險由貸款地中心承擔。

繳存地中心具有協助貸款地中心進行貸款催收和清收的義務,如因繳存地中心提供信息不實造成的貸款風險,由繳存地中心向貸款地中心一次性償還該筆貸款未還的本金、利息及罰息,貸款地中心將相應貸款房屋抵押權利、債權一並轉移給繳存地中心。

第十一條
繳存地中心應確保異地貸款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償還異地貸款的本金、利息及罰息。如借款人逾期六期及以上或因逾期造成借款合同被解除等情況,繳存地中心應在收到貸款地法院判決書及轉賬通知後30個工作日內將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強制轉賬到貸款地中心。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因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獲得的貸款,一經發現,貸款地中心有權取消其貸款資格,追回已發放的貸款,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由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2015年1月1日起實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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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延期嗎

可以的。
住房公積金具體貸款流程如下:
借款人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由貸款銀行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
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相關手續;
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開發商在貸款銀行設立的售房款專用帳戶,或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
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還款帳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銀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㈥ 在武漢如何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條件有

在武漢住房公積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及以上的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基本條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公積金貸款審核標准;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實購房行為,且除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外,該購房行為一般發生在一年以內;所購住房權屬清晰、手續合法齊全且無法律糾紛;
5、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6、同意以所購住房進行貸款抵押,或以國債、銀行定期存單、有價證券等管理中心認可的方式提供擔保。
貸款流程
一手房
第一步 貸款咨詢
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的受託銀行進行貸款咨詢,領取《一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並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受託銀行:
第二步 提交申請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低於房屋總價20%的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4.貸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第三步 貸款受理、銀行初審
1.受託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查詢並列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受託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第四步 簽訂合同
貸款初審通過後,受託銀行與借款申請人、購房人面簽借款(抵押)合同,並填寫房產抵押登記等相關貸款資料。
第五步 抵押登記、銀行復審
受託銀行到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受託銀行對借款申請人的全套資料進行復審。
第六步 管理中心終審、貸款發放
管理中心對受託銀行復審通過的貸款資料進行終審,終審通過後,由管理中心通過受託銀行將貸款資金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手房
第一步貸款咨詢
借款申請人向受託銀行進行貸款咨詢,受託銀行對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賣方夫妻雙方進行面談做好談話筆錄之後,對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並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受託銀行:
第二步提交申請
1、借款人及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出售房產的書面文件,保證所售房產權明晰、交易合法;
5、《武漢市存量房買賣合同》(需在銀行面簽);
6、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
7、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三步貸款受理、銀行初審
1.受託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查詢並列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受託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第四步簽訂合同
貸款初審通過後,受託銀行與借款申請人、購房人面簽借款(抵押)合同,並填寫房產抵押登記等相關貸款資料。
第五步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辦理房屋「兩證」交易過戶手續。
第六步抵押登記、銀行復審
由受託銀行或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受託銀行對借款申請人的全套資料進行復審。
第七步管理中心終審、貸款發放
管理中心對受託銀行復審通過的貸款資料進行終審,終審通過後,由管理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受託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方的存款賬戶內。
註:為縮短貸款發放時限,借款人也可以選擇委託管理中心指定的擔保機構提供階段性擔保,在交易過戶後,憑兩證及階段性擔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請人發放貸款,再由擔保公司辦理抵押登記等後期手續。
商貸轉公貸
第一步 貸款咨詢
借款申請人到原商貸銀行咨詢,領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轉貸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並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原商貸銀行:
第二步 提交申請
1、借款人及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辦理原商貸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經濟)房購銷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
5、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二手房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6、房屋產權共有人出具經公證的同意抵押的具結書;
7、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三步 貸款受理
1.受託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查詢並列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受託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第四步 簽訂合同
借款申請人與原商貸銀行簽借款(抵押)合同;同時在銀行指引下與管理中心指定的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第五步 預存資金
借款申請人將原商貸余額與轉貸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轉貸銀行開立的存款專戶,用於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
第六步 貸款發放
管理中心發放貸款資金,由轉貸銀行通知轉貸借款人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和借款人預存資金同時結清原商業貸款。
第七步 辦理抵押
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原商業貸款房產抵押注銷手續,並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手續(此程序由擔保公司辦理)。

貸款材料
一手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低於房屋總價20%的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4.貸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出售房產的書面文件,保證所售房產權明晰、交易合法;
5、《武漢市存量房買賣合同》(需在銀行面簽);
6、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
7、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商貸轉公貸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辦理原商貸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經濟)房購銷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
5、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二手房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6、房屋產權共有人出具經公證的同意抵押的具結書;
7、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額度與利率
新政策:武漢住房公積金首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70萬元,二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貸款額度
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
注意:首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70萬元,二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貸款比例
貸款比例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70%
貸款期限
一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期限在滿足前述規定的情形下不得超過商貸剩餘年限,同時借款人年齡加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規定年限(男職工不超過60歲,女職工不超過55歲,其中,縣處級、高級職稱專技女性年齡不超過60歲,包含60歲)。
附加說明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1、不高於按照貸款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45%×12個月×貸款期限;
2、不高於按照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公積金繳存賬戶必須為正常繳存賬戶。
貸款利率
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1-5年,年利率為2.75 %,貸款期限6-30年,年利率為3.25%;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貸款期限內如遇國家調整利率,已發放的公積金貸款,其利率當年內不作調整,具體調整時間為下年度的元月1日。
還款
正常還款:
1、借款人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在合同扣款日前存入足額還款本息金額,由委貸銀行按月扣收。
2、扣款日若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扣收。
提前還款:
1、貸款期間借款人需提前歸還貸款的,應持本人身份證件、擔保借款合同向委貸銀行提出申請,經委貸銀行審核後辦理相關手續。
2、借款人在辦理手續當日,應在約定扣款賬戶內存入提前還款扣款金額。
3、貸款逾期及擔保借款合同約定扣款日和月末不能辦理提前還款。
其他社保公積金問題可咨詢 SK5275

㈦ 武漢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審核標准調整了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申請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簡稱借款人及配偶)存在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情況,以及個人信用報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公積金貸款申請將不予受理:
1、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存在「呆賬、欠費、欠稅、資產處置、行政處罰、賬戶凍結、保證人代償」 和「強制執行記錄」等情形的;
2、貸款、貸記卡逾期所欠款項尚未還清的;
3、貸款(國家助學貸款除外)、貸記卡、准貸記卡最近24個月還款記錄顯示,連續逾期(透支)達到3期及以上或累計逾期(透支)次數達到6次及以上的;
4、貸款(國家助學貸款除外)、貸記卡、准貸記卡最近60個月還款記錄顯示,累計逾期(透支)次數達到12次及以上的。
依據我市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管理規定,被評定為B級和C級的借款人及配偶,其公積金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公積金貸款申請可予受理的情形: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顯示有逾期記錄,但未達到前述規定條件的,借款人及配偶在補充提供逾期情況說明,並簽署按時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等貸款資料後,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銀行可受理其貸款申請。
2、借款人及配偶的國家助學貸款有逾期記錄,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還清的,在簽署按時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後,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銀行可受理其貸款申請。
3、借款人及配偶的貸記卡、准貸記卡逾期(透支)記錄超過前述規定條件,但全部因未繳納年費所致,由發卡行出具相關證明後,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銀行可受理其貸款申請。
4、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在遵循以上信用審核標準的同時,還應同時符合該筆商業住房貸款近12個月內無逾期還款記錄(以人行徵信報告為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