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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二手房公積金貸款 2025-02-07 19:11:25

租房廣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公積金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6-18 00:00:23

❶ 租房公積金怎麼取

一、租房公積金怎麼取
1、租房公積金提取方式如下:
(1)開具租房發票,與房東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過所在區的街道辦事處開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2)需要通過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職工要在開具發票後,將租房發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給所在單位相關部門並填寫公積金提取表,待審核通過後查詢自己銀行賬戶余額即可安排提取。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二、提取公積金的次數和額度是怎麼規定的
1、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該所購住房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發證當月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且不超過購房款金額;
2、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支付首付款的,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首付款當月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且不超過首付款憑證或者貸前提取憑證金額;
3、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應當在審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2個月以內申請,可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付款憑證金額;
4、償還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可根據還款憑證多次提取,最小提取頻次為每月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出。

❷ 廣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手續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領取表》(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領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二、公積金提取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2)租房廣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范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❸ 廣州公積金如何提取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申請時間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以後憑《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託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並加具意見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購買一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或預售契約)、購房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購買二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征地補償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地產權證、修繕費用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指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五)離休、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市以上醫院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簽證和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九)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戶口遷出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十)失業(或下崗)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的,提供失業證(或下崗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十一)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提供戶口簿、提取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繼承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親自辦理提取,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及職工本人、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發生上述
【拓展資料】

(一)、
(二)、(三)項情形的,對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擁有所有權的家庭成員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所提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需提供產權證明(配偶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及上述有關證明材料。
一、提取公積金必備資料:
1、到單位或銀行領取並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銷戶)提取申請表」(單位蓋章)一式三份》》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樣式(教你填表)
2、提取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公積金提取相關證明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二、公積金提取業務在開戶銀行辦理;
三、公積金部分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數;銷戶提取的職工提取公積金後注銷個人公積金帳戶;
四、公積金由中心託管的職工(且符合提取條件的),在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❹ 廣州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按揭購買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還貸)條件:
【拓展資料】
2019年1月1日後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申請必須辦理按月還貸。除此以外的按揭購房,可以非按月還貸方式提取:

(一)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按揭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二)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戶籍地所在地級市)按揭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三)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或肇慶按揭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註:自住住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房屋性質」或者「規劃用途」需體現「居住」;自住住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房屋所有權取得方式」需載明為「購買」。二、按揭購買自住住房提取(按月還貸)條件:

2019年1月1日後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申請需辦理按月還貸。三、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條件: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四、補交土地收益價款提取條件: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戶籍地所在地級市),或者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或肇慶補交限價商品住宅土地收益價款後變更權利屬性或房屋性質為商品住房的。五、無租賃合同或者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提取條件:

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六、銷戶提取條件: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賬戶為封存狀態的:

(一)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

(二)非廣州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

(三)離休、退休的。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❺ 公積金貸款買房後能租房提取公積金嗎

可以提取,現在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屋租金的。
一、租房提取不影響貸款;不過要在貸款前一年停止提取,另外余額太少會影響貸款額度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及所需資料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應首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然後持相關的提取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

❻ 廣州怎麼提取公積金

廣州公積金余額提取流程:用戶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住房消費類提取或非住房消費提取)以後,去住房公積金中心領取提取申請表,無需再加蓋單位公章,就可以現場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是通過廣州公積金APP在網上進行預約,之後去經辦銀行網點申請,材料齊全公積金中心申請時間不會超過3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就直接轉賬到用戶的收款賬戶里。
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申請:

提取申請人根據提取政策規定,准備好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2、初審:

所在單位根據提取條件及證明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提取規定的,開具《XX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公積金提取

3、審批:

提取申請人持所在單位開具的《XX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證明材料及相關證件,提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

4、支付:

准予提取的,轉賬支付。

提取公積金有什麼影響

1、兩年內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

2、六個月到一年內不能用公積金買房,公積金買房必須連續繳納6個月公積金。

3、公積金取出來會影響以後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4、如果配偶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名額,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

❼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第一、提取目的:支付購房款
①職工買二手房後,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半年就可以提取,但每三年才只提取一次。
②職工購買新房,沒有《不動產權證書》咋辦?你可以憑《廣州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在簽訂一年期內,辦理一次提取且只可一次!第二、提取目的:歸還純商貸或者組合貸款的商貸部分
①按期還款滿半年就可提取一次,但每年只有一次提取機會。
②使用組合貸款,也需要按期還款滿半年就可以提取一次,但每三年只有一次提取機會,累計金額不超過商貸金額(老政策是商貸余額)。
這里我重點提示一下:公積金余額既可以提取後用於歸還公積金本息,也可以用於沖抵商貸本息。
第三、提取目的:歸還公積金貸款;可直接按照「委託劃扣」政策辦理本息沖抵。公積金貸款發放之日就可以辦理委託劃扣。
第四、提取目的:歸還異地公積金貸款,只需還款滿半年即可提取,每年只可提取一次。
第五、有公積金貸款未結清,只可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公積金或者商貸本息,不可辦理其他目的的提取。重點:包括二套組合貸款中的商貸部分,也可以通過提取公積金余額來償還!
第六、夫妻婚前已各自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婚後仍可各自提取各自公積金,當然也可以針對其中一套房產辦理提取。
第七、值得一提的是,職工配偶及子女(父母未列入)身患重疾的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
第八、目的:離職提取
①我廣州人已離職,公積金賬戶封存停繳兩年才能提取余額;
②我非廣州人已離職,公積金賬戶封存停繳半年即可提取余額閃人!!
《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調整了總體架構及完善了部分規則
1.優化總體架構。將原《辦法》第四章「提取程序及審核」、第五章「提取方式」合並為一章「授權審核及辦理方式」,將原《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中「非住房消費類提取」改為「其他類提取」,將原實施細則第四章「提取證明材料」整合到各提取類別中一並明確。同時,對部分與現實不相適應的提取方式進行刪、並、改。
2.明確可提取住房套數。將「重點支持職工及其配偶首套剛性基本自住住房需求,有條件地支持第二套自住房需求,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需求」補充到新《辦法》。
3.精減住房消費提取范圍。取消「低收入困難職工家庭用於支付物業管理費等住房類消費的」提取。
4.增加購買存量房提取條件。增加「職工及其配偶購買自住住房為存量房的,應當在《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滿6個月,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條款。
5.明確婚姻變更提取規則。在新《辦法》中增加了兩條規則性條款:一是「職工及其配偶婚前均就各自住房已辦理過提取的,婚後可按婚前各自方式繼續辦理,也可關聯夫妻關系後辦理;如果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第二套自住房提取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
二是「婚前一方已購自住房,另一方就配偶婚前房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夫妻雙方同時到櫃面簽訂確認(承諾)書後辦理,如婚姻關系發生變化,按前述雙方都使用了該套住房提取記錄認定」。
(二)優化首套住房提取條件
1.取消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證時間要求。即取消「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應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後」的時間限制,允許2010年3月8日前辦證的購房職工將房屋所有權證更換為房屋不動產權證後辦理提取。
2.調整了提取還商業貸款額度。將「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剩餘金額」現調整為「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金額」。
3.調整了首套房組合貸款還商業貸款頻次。將還首套房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提取「每12個月可辦理提取一次」,現調整為「每36個月可辦理提取一次」,其他不變。
4.放寬備案合同提取時限。將「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還可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半年內憑房屋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將「半年內」放寬為「一年內」。_ __
(三)優化第二套自住房提取條件
1.適度放寬提取條件。取消原規定「在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可提取一次」中「五年內」的限制條件,其他條件不變。
2.明確異地第二套自住房提取方式和額度。異地第二套自住房在《不動產權證》辦理後憑證提取,提取頻次及額度與廣州本地第二套自住房一致。
此外,若辦理了二套房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可選擇憑《不動產權證》提取,也可選擇償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每12個月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金額。
(四)整合租房和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
1.將「雙高人才」租房提取並入新《辦法》,調整了租房提取限制條件。一是在普通無房職工提取基礎上,將「雙高人才」租房提取限額提高到普通租房提取的2倍。
二是將租房提取條件由原來的「本市無自有住房」調整為「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或貸款的,不能再辦理租房提取」。
2.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並入新《辦法》。同時,取消申請資料中由建設單位(委託人)提供的《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程竣工驗收登記表》。
(五)規范「特困」類提取
1.放寬「重症」提取病種范圍。在原規定重大疾病提取范圍「慢性腎功能衰竭需作腎透析治療及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症肝炎、肝硬變」的基礎上,增加了尿毒症門疹透析、靶向葯物治療、器官移植、心臟搭橋(支架)。
2.規范「重症」提取保障對象。將原來的「繳存職工、配偶、子女及繳存職工父母、配偶父母??」范圍,調整為繳存職工、配偶、子女。
3.細化「低保」提取方式。將「享受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分解為在職和離職兩種提取情形:對於在職職工,每12個月提取一次,保留賬戶余額百元以內;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一次結清個人住房公金賬戶余額本息,同時注銷個人賬戶。
(六)整合了銷戶提取類型
將銷戶提取進行取消、合並、調整,大部分向「封存停繳滿兩年」合並統一,便於簡化流程、統一標准、推進「網上辦」。
1.取消的情形。取消「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余額在1000元及以下的」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考取全日制大學辭職讀書的」兩種銷戶提取。
2.合並調整的情形。將「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與「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或者集中託管滿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合並調整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停繳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即只要個人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兩年還未就業(大多城市封存兩年),不管是否集中託管,即可銷戶提取。同時規定,在賬戶封存不滿兩年重新就業的,應當轉移賬戶。
【拓展資料】
(七)明確死亡提取無需公證的情形
若已故職工有實名認證的I類銀行借記卡,其配偶、子女、父母辦理提取的,簽訂承諾書後,可將已故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本息通過轉賬方式存入已故職工I類銀行借記卡;
若已故職工沒有實名認證的I類銀行借記卡,但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本金在50000元(含)以下,其配偶、子女、父母辦理提取的,簽訂承諾書後,可將已故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本息通過轉賬方式存入經相關利害人協商確定的提取人I類銀行借記卡;除此之外,均需要公證後辦理。

❽ 在廣州,租房合同如何提取公積金

您好,根據廣州市公積金中心的規定,租房自住且能提供租賃備案證明及發票的:

①《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中有「注記備案」的不予提取;②在租賃合同期內已到房管租賃部門辦理了備案手續,提取申請應在租賃合同備案之日起半年內,且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提出,職工首次提取不超過從申請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個月的租金,且提取的租金月數不得超過實際租住月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最長間隔不能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的,最多隻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賃期滿;③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④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⑤中心審批人員可在租賃合同期內上門抽查核實職工的租房行為是否真實,不真實的取消因租該套房屋產生的提取資格。

每次申請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加蓋「備案專用章」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租住公租房的提供公租房合同);

②房租發票原件;

註:在同一份租賃合同的有效期內,第二次起無需再提供提取申請表。

❾ 廣州住房公積金怎麼全部取出來

廣州住房公積金全部取出來操作如下:
1、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或肇慶,下同)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或者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4、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5、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
6、非廣州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7、離休、退休的;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11、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修訂)》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