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用房產抵押貸款,到期我沒錢還銀行怎麼辦呢
到期後沒有錢還的話可以向銀行要求展期(延期)最長可以延期半年,如果你還還不上的話銀行就會處置你的抵押物了。就像你的抵押物為你的房子,等到期以後你還不上銀行的錢,那麼你的房子就會被銀行收走,然後進行拍賣,拍賣後多出來的錢給欠款方,如果拍賣金額不夠的話銀行也不會再追討了。
(1)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擴展閱讀:
抵押房產貸款的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5、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6、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7、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㈡ 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相關部門是怎麼做的
央行要求各地嚴禁個人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
中國央行會同銀監會近期要求各地監管部門,指導銀行規范個人消費貸款,防止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多地啟動嚴查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聯合發布的《通知》指出,2017年以來,廣東省內部分地區和金融機構的個人消費貸款(包括短期消費貸款、中長期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快速增長,其中個別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消費貸款與日常消費屬性不匹配,存在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風險。
《通知》要求,嚴禁個人消費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投資以及支付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款等行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消費貸款。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後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此外,《通知》規定,原則上不發放金額超過100萬元或者期限超過10年的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建立個人消費貸款業務月度監測機制,自2017年10月起,廣州地區各商業銀行應於每月12日前報送《個人消費貸款產品月度監測表》,廣東省內其他地區商業銀行應向當地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和銀監分局報送數據。
㈢ 買房貸款的時候一定要把之前有貸款還清嗎
買房貸款的時候是不需要把之前貸款還清的。只要信譽良好,且符合其他貸款條件的是可以繼續貸款購買住房的。
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五條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3)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按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對借款人追究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三、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五、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六、借款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或協議的;
七、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的。
㈣ 法院拍賣的房子在銀行還有抵抵押貸款沒有還然後買這房子能順利過戶嗎可以買嗎
司法拍賣的房子你當然可以買,購買過後至於過戶這些問題,是不需要你去操心的,他的銀行裡面貸款也是不需要你去操心的,一般拍賣過後它的房產所得肯定是優先償還銀行的貸款
㈤ 房貸沒有還清前房產證在哪裡
房貸沒有還清前房產證一般在買房者身上,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不需要房產證放在銀行。
按揭房產的房產證一般不會壓在銀行,因為銀行有期權證,你手上只會有合同發票跟權屬,如果要辦證銀行會出面陪同辦理,期權證變他項權證,房產證在你手上,不排除個案。現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或是其它抵押貸款,大部分都不押房產證和土地證,但是你的房產證上蓋有抵押的章子,權屬證明押在銀行。
一年之內不要提前還款:
按照銀行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滿1年後提出,並且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按時足額還款:
獲貸後,借款人一定要按照貸款合同上的規定,按時足額還款,以免留下不良信用記錄,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1、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
2、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所以,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
3、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其房產檔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所以銀行沒有必要要求貸款人將房產證押給銀行。
4、在貸款還清之後,一定不要忘記帶上銀行開出的貸款結清證明到房管局辦理解除房屋抵押的手續。
㈥ 按揭房產余值抵押是什麼意思,求比較書面的定義!!~~
這個差不多就是余值抵押登記的概念,沒聽說有一個很專門的定義,大概的意思是重復抵押,比方說你買一套房100萬,30萬元的首付,按揭70萬元的貸款,還貸還了30萬了,還剩下40萬房貸沒還。那麼這套房的100萬里,屬於你的價值有60萬,屬於銀行的只有40萬,你這60萬可以再抵押給銀行,比方說還是按7折貸款的話,可以再貸出42萬元來。就是這個意思。
但由於你在之前貸70萬房貸的時候,這套房是已經押給給你房貸的銀行甲了,你如果想再貸這42萬元,也只能找銀行甲,而且你還欠著銀行甲40萬,按抵押物與欠款比為1:0.7計算,銀行甲要預留作那40萬的抵押價值應該是40/0.7約為58萬,所以你第二次可以作抵押的價值不是60萬,而只有42萬,按7折貸款率,42*0.7=29.4萬。
結果是你可以再找銀行甲再辦一次貸款(非房貸,按普通商業貸款條件),等於你還是欠銀行甲約70萬的貸款。
㈦ 二套房限制的主要內容
對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比例達不到35%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商業銀行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對經國土資源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查實具有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貸款;對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其作為貸款的抵押物。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貸款科目發放。
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得跨地區使用。對確需用於異地房地產開發項目並已落實相應風險控制措施的貸款,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前應向監管部門報備。 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商業銀行應提請借款人按誠實守信原則,在住房貸款合同中如實填寫所貸款項用於購買第幾套住房的相關信息。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後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商業用房購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期限不得超過10年,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利率的1.1倍,具體的首付款比例、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對以「商住兩用房」名義申請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5%,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業性用房貸款管理規定執行。 商業銀行應密切監測房地產價格變化及其對信貸資產質量的影響狀況,切實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積極防範房地產信貸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銀監局應加強轄區內金融機構房地產信貸管理的「窗口指導」,加大對相關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跟蹤房地產信貸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銀行、外商獨資、中外合資商業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分行等)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切實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和國家各項房地產信貸政策規定,抓緊制定或完善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操作細則,並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各政策性銀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不得發放商業性房地產貸款。
請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㈧ 房貸前必須還清所有貸款嗎
政策上,所有銀行都沒有規定申請房貸前一定要還清負債。銀行審批房貸主要是對個人的徵信、經濟收入情況、銀行流水、資產負債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的,從而決定是否放貸。
1、徵信上,如果有逾期記錄,基本上就告別銀行貸款了。需要做的是抓緊時間償還,然後等5年後再申請。
2、信用卡上,如果總負債率占總授信55%以上,銀行會考慮降低貸款額度或者提高貸款利率。這時候需要降低負債率,常用的辦法主要包括提前還款及信用卡賬單分期。
3、上徵信的小貸及網貸,今年開始有人申請貸款時由於徵信上體現了網貸及小貸的數據而被銀行拒貸,主要是銀行懷疑申請人的經濟能力問題,試想,連幾百幾千的小貸都要使用,銀行可以放心貸款給你么?
這時候申請人需要提前把上徵信的非銀行類貸款提前還清,同時提供給銀行一份結清證明就可以。
4、第二套住房貸款的申請需要還清第一次的貸款。也就是說第一套房子,當初在銀行貸款五十萬,還了幾年之後房子增值到一百多萬,如果你想再貸款一百萬出來,那麼就必須把
這房子之前的剩餘貸款還清後才能二次申請貸款。
5、對外擔保,如果徵信報告上體現了對外擔保的信息,銀行審批時會比較謹慎。由於對外擔保屬於申請人的或有負債,而且這種或有負債很可能轉化為現實負債。所以,有的銀行會把申請人的對外擔保按一定的比例作為負債記入。比如,對外擔保二十萬,按五萬負債對待,然後進行還款能力分析。
㈨ 按揭買房,貨款沒有還完之前房產證能不能再加一個人的名字
1、加名字,但要徵得貸款銀行的同意。在還貸期間要變更產權人首先要取得貸款人(銀行)的知曉並同意。但因借貸關系存在,產權人的變化還牽連到借款人變更,貸款人、新老借款人、擔保人一致同意。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將房產證改成兩個人的名字在法律上屬於部分轉讓抵押財產,除非提前還清貸款解抵押,否則不能改成你們倆的名字。
2、房管局可以加名字。具體操作時,各個銀行都有差別,房管局好辦,收到銀行證明,則可加名,所以,有的銀行可以出證明讓你加名,有的則需要你先還清貸款再讓你加名的。
(9)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擴展閱讀
兩部委明確"房產證加名稅" 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免徵契稅
政部昨天在其官網公布通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這一政策自8月31日起執行。
稅務專家認為,多征的稅款應當予以退還。他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很顯然,不該征的契稅,應當主動退還給多繳稅的納稅人,並賠禮道歉,爭取納稅人的諒解。
㈩ 貸款沒還清賣房 那之前還的貸款怎麼算
1、首先,按揭所購房產有沒有辦理抵押登記,個人購房貸款一般都採取「階段性擔保加抵押貸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產辦理抵押登記前,由開發商為貸款人(購房人)提供擔保,待抵押登記辦理完畢後,購房人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
2、如果房產抵押尚未辦理,首先要與開發商(擔保人)進行協商,由開發商為買方提供新的擔保,同時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否則開發商將免除擔保責任,而貸款銀行也會因此而拒絕提前終止貸款合同,除非先行償還全部貸款。
3、買方付款方式決定了手續的繁簡程度。如果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房款,則可以用此轉讓款先行償還銀行的貸款和利息,在解除抵押登記後,再與受讓方辦理轉讓手續。
4、如果買方也要按揭,那麼貸款銀行首先要審查買方的資格,如果買方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貸款銀行才會先終止與貸款合同,結清此前的貸款本息,同時就剩餘尚未償清的貸款,與受讓方簽訂新的貸款合同。
5、在買賣雙方辦理完房產轉讓手續後,還要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變更手續。
(10)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擴展閱讀
貸款
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