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積金交多久以後可以貸款
住房公積金正常交存滿一年以上可以貸款買房,部分城市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可以貸款。公積金的正常繳存是指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具體時限以當地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Ⅱ 請問住房公積金要交納多久才可以貸款買房
住房公積金要交納6個月才可以貸款買房。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流程如下:
1、重要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的職工需要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相關國家機構進行申請辦理;
2、職工在申請完住房公積金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在受理申請開始後的15個工作日內給予允許貸款或不允許貸款的答復,並以發簡訊的方式通知申請職工。若准予放款,由相關的委託銀行辦理公積金的貸款手續;
3、申請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需要提供機構要求的擔保條件。
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如下:
1、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需要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持有有效的身份證件才能進行業務辦理;
2、借款人配偶雙方信用無不良記錄,符合國家審核標准;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款的意願與能力;
4、真實購房行為,購房行為發生在一年內且房屋出處明了、手續齊全合乎國家標准且無任何法律糾紛;
5、沒有還未還清的其它公積金貸款;
6、所購住房將會變成機構的抵押條件;或以國家認可的方式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住房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一、住房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1、住房公積金交6個月或者1年以後可以貸款買房。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足額交納6個月後,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足額交納1年後,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二、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
1 、直接帶上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2、如果自己與原單位已經終止或解除了勞動關系,且公積金賬戶已經被封存6個月以上,或者住房公積金停繳了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經封存的話,自己就可以帶上相關的憑證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銷戶提取;
3、在自己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公積金銷戶提取後,管理中心就會根據自己提供的憑證來進行審核;
4、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通過了之後,管理中心也就會立馬為自己辦結,將自己繳存公積金的金額轉至自己所提供的銀行卡賬戶上,這樣就算是提取出來了。
Ⅳ 公積金繳納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1、首先,申請貸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需要建立滿一年以上,同時還需要正常的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這里說的正常繳存指的是: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
2、其次,滿足以上條件之後,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公積金賬戶需處於繳存的狀態。
3、此外,對於經審批同意的,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4、雖然全國各地的貸款條件不完全相同,但是一般貸款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各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標准,連續繳存足額的住房公積金符合標准,且借款人和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未向其他公積金借款人提供過貸款擔保或輔助借款的,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用途是: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人或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權人;與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的申請。
(3)借款人要有穩定的收入、良好的個人信用、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有關手續及土地、建設、規劃等部門的批准文件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5)提供符合《民法典》規定且管理*認可的擔保。
(6)其他規定條件。
符合以上這些條件,便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修訂)》的相關規定
作為全國性的條例,該條例對住房公積金進行了全面的規定。尤其是對其適用范圍和法律規定如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條第一款「」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