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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

發布時間: 2022-06-21 11:13:26

『壹』 太原市公積金貸款審批中是什麼意思

太原市公積金貸款審批中就是公積金中心已經收到了材料,正在進行審批。太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由中心法人授權的各承貸部門實行三級審批。散戶個貸嚴格執行中心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相關政策。

在太原,以整體項目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實行項目備案管理,由貸款管理處初審、分管領導審核、中心主任審批或審貸委員會審議的三級審批。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一)借款人在申請貸款之日前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以上(含6個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具有中心認可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商業銀行購房貸款等用於自住住房消費的證明。

(四)借款人須有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採用增加輔助還款人的方式補充。

(五)能夠提供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

(六)借款人信譽相對良好。

以上內容參考太原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審批

『貳』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設機構


按省、市編制部門的批復,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 9 個職能處室(正科級建制)、下設 3 個分中心、 10 個分理處,同時還有 3 個副縣級的分中心, 9 個內設處室和 10 個分理處。
分中心
根據中心法人授權,負責管轄范圍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使用和個人委託貸款的審批、發放及不良貸款清理等具體管理,與中心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協助中心開展執法、監督等工作。
稽查隊
負責中心住房公積金業務執法、監督;負責中心相關法律事務;負責受理中心所屬業務范圍的信訪等工作。
辦公室
組織協調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印鑒、保密等工作;承擔對外接待、中心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處理等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中心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醫療衛生、離退休職工管理和職稱評定工作;負責職工的績效考核、獎懲工作;負責中層幹部選拔、考核、任免等管理工作,負責黨政領導幹部有關事項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業務知識、專業技術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等工作。
計劃統計處
負責擬訂政策性住房資金歸集、使用計劃;編制目標責任指標;負責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資金的統計並對業務指標等統計數據進行分析;承辦管委會辦公室日常事務等工作。
歸集管理處
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相關政策研究和擬訂,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制度、管理辦法的修訂和完善;負責各分中心、分理處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受託承辦全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收繳、使用和核准、報批等工作。
貸款管理處
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研究和擬訂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管理辦法的修訂和完善;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的審核和審貸委員會審議項目的提交,負責貸款項目備案和貸款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各分中心、分理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逾期清收及抵押物、質押物管理等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協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歷史逾期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清收等工作。
公積金財會處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擬定有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實施細則;負責各分中心、分理處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按規定編制住房公積金年度財務報告,向管委會提供各種核算數據和方案;負責住房公積金財務分析,執行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負責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的核實;負責與配套銀行簽訂歸集和委託貸款協議;負責按照管委會決策落實對公積金增值收益的分配和管理等工作。
住房資金財會處
負責售房款、集資款、維修基金和住房專項補貼等其他政策性住房資金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負責其增值收益的分配和管理;擬定有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實施細則;負責編制其他政策性住房資金的預算、決算,編制財務報表等工作。
信息技術處
負責信息化建設、運行和安全維護管理;負責擬定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信息化建設具體組織實施;負責擬定信息化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及監督;負責中心門戶網站的維護和更新;負責信息化培訓;負責與建設部監管系統聯網;負責與相關業務合作單位系統聯網等工作。
事務管理部
負責中心房產及其物業管理;負責中心安全、保衛、消防等後勤服務;負責中心車輛的交通安全、年檢及駕駛員的年審;負責中心車輛的調配、使用和維護、保養等工作。
政策研究室
負責組織政策性住房金融相關的課題研究,提出本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參與有關重大住房公積金政策的政策性文件、法規的起草、修訂、審查、解釋、報批及出台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報告、文秘稿件及行政工作計劃和總結;負責新聞宣傳、編制工作簡報、動態和大事記。
分理處
根據中心法人授權,負責確定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使用和個人委託貸款的審批、發放及不良貸款的清理;負責分理處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檔案管理和信訪;協助中心開展執法、監督等工作。

『叄』 太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哪

太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濱河小區北側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大樓(太原市衛生局對面),附近公交站:

漪汾橋西-公交站

途徑公交車:6路、602路、803路、807路、823路、831路、845路、865路、866路


『肆』 認房又認貸!太原公積金中心發布購房套數認定標准

鳳凰網房產快訊 4月23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明確購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落實「房住不炒」的要求,積極推進審計整改工作,根據住建部等三部委《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規定,現將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購房套數認定標准明確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中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及成套住房貸款次數進行認定(即認房又認貸);

二、繳存職工家庭名下無房產記錄、無房貸記錄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首套政策執行(首套房認證標准);

三、繳存職工家庭名下有一套房產記錄、有一套房貸記錄、購買同一套住房有兩次房貸記錄(組合貸或有相關政策依據的)、有一套房產記錄和購買同一套住房的房貸記錄的,申請貸款時按二套房政策執行(二套房認定標准);

四、繳存職工家庭名下有兩套房產記錄、有購買不同住房的兩次房貸記錄、有一套房產記錄和購買另一套住房的房貸記錄的,不得發放貸款(二套以上住房認定標准);

五、購買非城鎮住宅用地上的建築不計算在住房套數之內,以前辦理過裝修貸款、商轉公貸款、購買非城鎮住宅用地上的建築申請的貸款不計算在住房貸款次數之內(不計入套數和貸款次數的認定情況);

六、繳存職工申請貸款的,其房產記錄由中心工作人員通過信息系統聯網核查取得,六城區以外繳存職工購買住房在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由其提供其繳存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書面房產查詢結果;房貸記錄通過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繳存職工徵信報告取得。繳存職工辦理貸款時需同時簽署《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書》(住房套數、貸款次數的查詢途徑)。

七、本通知自2020年4月30日起執行。

附件: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書

大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2日

以下為通知原文件:

『伍』 官方回復!太原住房公積金中心解答1月市民咨詢熱點問題

2月12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1月份12329服務熱線業務咨詢熱點進行分類解答,涉及匯繳業務、提取和貸款等方面的問題。

一、匯繳業務

(一) 職工詢問如何查詢個人賬戶余額及賬號?

1、可以通過登陸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個人網上業務大廳、住房公積金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2、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至分理處管理部櫃面進行查詢;

3、通過撥打12329客服熱線自助語音查詢賬戶余額。

(二)單位如何為職工設立公積金賬戶並啟繳?

新設立單位依法登記並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本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時,不再重復進行繳存登記,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作為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唯一標識。

單位應當自登記成立之日起20日內,由經辦人持《太原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啟繳信息表》、《太原市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清冊》向住所所在地的我中心分理處/管理部,申請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並啟繳住房公積金,分理處/管理部應當即時予以辦理。

(三)職工詢問手機公積金APP上如何實名制認證?

手機公積金APP上「我的」任務欄中點擊「退出當前賬戶登錄」,在首頁下方選擇「刷臉登錄」或者「支付寶授權登錄」即可完成公積金實名制認證。

二、提取業務

(一)辦理租賃商品住房提取公積金辦理條件及資料要件?

辦理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由住房且在本市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或者商品住房,每間隔12個月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擔保、凍結,且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資料要件:1、身份證;2、婚姻關系證明(單身職工無需提供);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配套的銀行卡(折)。

(二)辦理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提取的條件及資料要件?

辦理條件: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6個月,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可以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擔保、凍結,且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資料要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配套的銀行卡(折)。

(三)新增借款人及配偶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償還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五家銀行。

我中心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太原市分行、太原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晉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晉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陽泉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實現住房貸款信息互聯互通,繳存職工及配偶在太原市范圍內有尚未還清的上述銀行的自營性住房貸款或受委託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貸款業務

(一)省內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是否需要提供《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

省內其他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繳存職工在我市購買住房,需要向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在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辦法》等政策規定的基礎上,無需再向住房公積金繳存城市中心申請出具《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我中心將通過共享平台主動調取申請貸款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城市中心的相關繳存使用記錄,及時完成貸款的審核工作。

可以通過共享平台獲取信息並進行業務辦理的省內城市中心包括大同、忻州、朔州、晉中、晉城、臨汾、長治。

(二)住房公積金手機APP上 「按月沖還貸」如何辦理?

沖還貸職工辦理「按月沖還貸」業務時,須通過個人網廳、手機APP等公積金中心提供的辦理渠道進行申請。符合條件的,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沖還貸協議書》,並按協議約定操作「按月沖還貸」業務。發生提前終止或自行終止協議情況,貸款尚未還清的,須提前將還貸額存入還貸儲蓄賬戶,待再次滿足「按月沖還貸」條件時,須再次操作「按月沖還貸」簽約業務。

(三)職工詢問新購商品房商轉公或部分商轉公貸款業務能否採用順位抵押的擔保方式?

繳存職工申請新購商品房商轉公或部分商轉公貸款時,所購房屋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並在發放商業貸款的商業銀行辦理了對應貸款的不動產登記證明的,在符合中心其他貸款條件的基礎上,可通過辦理第二順位抵押權的擔保方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陸』 何時商轉公貸款額度何時恢復太原住房公積金熱點問題答疑

3月22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群眾咨詢較多的熱點問題進行整理和解答,方便大家及時查詢了解。

問題一:我去年還不交的公積金,就通過商貸買了一套住房,現在公積金已經交正常了,可以轉公積金嗎?現在不行的話什麼時候能開通?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目前我市公積金管理制度暫不支持商轉公貸款。關於商轉公貸款的停止辦理情況,是在充分考慮我市房地產市場、資金運行情況和職工相關權益的基礎上制定的,目前暫不具備開通條件。在條件允許時,我們會結合政策環境、市場、資金等因素研判商轉公貸款措施。

問題二:公積金貸款額度下調也有半年多了,什麼時候能再恢復?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關於啟動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四級響應的通知》有關要求,目前太原市公積金個貸率在95%以上,住房公積金流動性不足,因此自2021年7月起對貸款額度進行下調。當個貸率下降至90%以下並穩定運行後,我中心將結合資金供需發展趨勢,綜合研判流動性風險,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問題三:我名下有一套住房,現在想買一套大一些的,首付是多少?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請。借款人購買同一套住房有兩次房貸記錄的,再次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時,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需不低於購房總價的40%。

『柒』 官方解答!太原住房公積金中心回應3月咨詢熱點

根據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2329服務熱線統計和反饋,近期繳存職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業務,在以下方面咨詢和反映較為集中,為使廣大繳存職工進一步了解和掌握,3月27日,該中心對問題作如下解答。

一、繳存業務

如何查詢個人賬戶余額及賬號

1、通過登錄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個人網上業務大廳、「公積金手機」APP、「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2、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分理處/管理部櫃面進行查詢。

3、通過撥打12329客服熱線自助語音查詢賬戶余額。

單位如何為職工設立公積金賬戶並啟繳

新設立單位依法登記並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本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時,不再重復進行繳存登記,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作為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唯一標識。

單位應當自登記成立之日起20日內,由經辦人持《太原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啟繳信息表》、《太原市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清冊》向住所所在地的我中心分理處/管理部,申請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並啟繳住房公積金,分理處/管理部應當即時予以辦理。

「手機公積金」APP如何實名認證

「手機公積金」APP上「個人中心」任務欄中點擊「退出當前賬號」,在首頁下方選擇「刷臉實名登錄」或者「支付寶授權登錄」即可完成公積金實名認證。

二、提取業務

辦理租賃商品住房提取條件及資料要件

辦理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或者商品住房,每間隔12個月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擔保、凍結,且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未辦理過購買住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資料要件:身份證;結婚證(單身不需提供);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配套銀行卡(折);三縣一市及鐵路職工還需提供政府房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距申請日12個月內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辦理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提取條件及資料要件

辦理條件: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6個月,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可以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擔保、凍結,且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資料要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配套的銀行卡(折)。

償還省內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條件及資料要件

辦理條件:繳存職工在省內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自主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償還住房貸款12個月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擔保、凍結。

資料要件: 身份證;結婚證或者同一戶口的戶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配套的銀行卡(折)。

符合以上條件,並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職工,可以通過我中心「手機公積金」APP自助申請辦理。

三、貸款業務

省內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是否需要提供《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

省內其他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繳存職工在我市購買住房,需要向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在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辦法》等政策規定的基礎上,無需再向住房公積金繳存城市中心申請出具《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我中心將通過共享平台主動調取申請貸款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城市中心的相關繳存使用記錄,及時完成貸款的審核工作。

可以通過共享平台獲取信息並進行業務辦理的省內城市中心包括:大同、忻州、朔州、晉中、晉城、臨汾、長治、陽泉、運城、呂梁。

「公積金手機」APP上 「按月沖還貸」如何辦理

職工辦理「按月沖還貸」業務時,須通過個人網廳、」手機公積金」APP等我中心提供的辦理渠道進行申請。符合條件的,與中心簽訂《公積金按月沖還貸協議》,完成線上簽約。發生提前終止或自行終止協議情況,貸款尚未還清的,須提前將還貸額存入還貸儲蓄賬戶,待再次滿足「按月沖還貸」條件時,須再次操作「按月沖還貸」簽約業務。

新購商品房商轉公或部分商轉公貸款業務能否採用順位抵押的擔保方式

繳存職工申請新購商品房商轉公或部分商轉公貸款時,所購房屋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並在發放商業貸款的商業銀行辦理了對應貸款的不動產登記證明的,在符合中心其他貸款條件的基礎上,可通過辦理第二順位抵押權的擔保方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疫情期間是否可以暫緩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為了共克時艱,維護繳存職工權益,我中心下發了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相關支持政策,其中規定「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疫情防控一線的工作人員、支援湖北的醫護人員和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等受疫情影響的貸款職工,在2020年1-6月期間不能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不做逾期處理、不計罰息。」但是我中心建議上述范圍內借款職工,如未受實質性影響、有能力正常按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通過互聯網渠道正常按月償還貸款,以免2020年6月以後集中償還貸款導致還款壓力過大影響正常生活,或無法籌集所欠全部應還貸款本息導致出現徵信不良記錄的情況。

『捌』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處的介紹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處是負責各分中心、分理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指導和管理;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研究,個人公積金貸款制度、管理辦法的修訂和完善

『玖』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回應近期熱點問題

市民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比較相似。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繼續就群眾咨詢較多的熱點問題進行整理和解答。

①還貸: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後,繳存職工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在每月的還款日前足額將當月的應還款額存入還款賬戶內;若市民打算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貸款,需要登錄「手機公積金」App,在「業務辦理」中簽約「按月沖還貸」業務。

②繳存、貸款情況:繳存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情況和貸款情況,可通過登錄「手機公積金」App,在「業務辦理」中「跨省通辦」模塊找到「異地貸款繳存證明」業務,點擊下載繳存證明和繳存明細來核查。

③貸款:如果網簽合同上只有夫妻雙方一人的名字,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由於公積金貸款是以家庭為單位辦理的,即使一方的名字不在網簽合同上,但是作為借款人仍需要提供相應資料。如果夫妻雙方只有一人繳納住房公積金,買房時也可以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拾』 推進「一站式」業務辦理模式!太原公積金中心進一步加強個人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

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旨在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

《通知》指出,要嚴格按照「管辦分離」的要求推進「一站式」業務辦理模式,存量房貸款部、各貸款部應做好下轄業務經辦網點的管理和業務協調工作,不得隨意提高貸款門檻或簡化個人貸款辦理的相關程序,進一步強化「不見面、網上辦」等內容

此外,為滿足貸款職工的不同需求,在個人貸款還款方式中增加「等額本息還款」的還款方式

以下為《通知》全文: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文件

並公積金(2021】13號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貸款管理和服務

工作的通知

鐵路分中心,各分理處、科室:

為落實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相關要求,進一步規范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建設服務性單位、根據太原市委辦、政府辦《關於印發<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並辦字(2021)17號),結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350號令)、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責和內部授權管理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3)70號)、住建部《關於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號)要求和我中心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管辦分離」的要求推進「一站式」業務辦理模式。在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過程中,存量房貸款部、各貸款部下轄的業務經辦網點需根據中心法人內部授權內容按「一站式」業務辦理的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受理、審核、審批、發放等全部相關工作;

二、存量房貸款部、各貸款部應做好下轄業務經辦網點的管理和業務協調工作,在中心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加強對下轄業務經辦網點授權管理執行情況的檢查,對業務經辦網點的日常業務活動進行監督;

三、中心各相關部門應按要求執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相關規定,確保中心各項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不得隨意提高貸款門檻或簡化個人貸款辦理的相關程序;

四、協作單位不具備相關條件的,分中心、分理處、存量房貸款部和各貸款部應要求限時進行整改,在時限內整改不到位的,可暫停其辦理資格;

五、各分理處(管理部)和業務經辦網點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辦理過程中,應嚴格落實告知承諾制、跨省通辦等相關要求,為借款職工提供相關便利服務

六、充分發揮分理處(管理部)個人貸款分管領導的作用強化在預審預約、歸檔管理、貸後管理、輪候制度執行等方面的分工,同時應定期對本部門發放個人貸款的合規性進行核查。

七、進一步強化「不見面、網上辦」,對於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中已在手機app中開通的業務事項,要宣傳和鼓勵借款職工通過手機app 自助辦理;

八、為滿足貸款職工的不同需求,在個人貸款還款方式中增加「等額本息還款」的還款方式。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