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蘇淮安發布人才購房新政:頂尖人才購房補貼總價50%
6月20日,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加強淮安市人才安居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顯示,人才來淮創業就業,並繳納養老保險等社保後,在淮安市購買規劃用途為住宅的首套商品住房時可申領購房補貼。
按照政策,頂尖人才、急需高層次人才,按購房總價的50%兌現購房補貼,其中人才申領時已在淮創業或全職工作超過5年的,每增加1年兌現比例再增加1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於創業高層次人才按照創辦企業年均營收額超過1500萬元、500萬—1500萬元、200萬—500萬元標准,分別兌現50萬元、40萬元、30萬元購房補貼。
淮安市「333產業」等實體經濟企業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以上人才、碩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雙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中級職稱、技師),分別兌現3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購房補貼。
《實施意見》還顯示,淮安市民辦非企業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以上人才、碩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分別兌現15萬元、10萬元購房補貼。淮安市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以上人才兌現15萬元購房補貼。
另外,對享受購房補貼的人才,可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放寬至4倍。
按照淮安市現行公積金新政,繳存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按基準額度1.1倍執行,即單方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44萬元,雙方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6萬元。
按照規定,享受購房補貼的人才需在淮工作滿5年,不滿5年的,按實際服務年限每不滿1年以20%比例退還購房補貼。已兌現購房補貼的商品住房,在淮繳納社保滿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Ⅱ 河南商丘給予首次購房個人1萬元補貼,是否能帶動人們的積極性
河南商丘決定為首次購房的人下發1萬元的補貼,這並不能夠帶動人們的積極性。
為了保證城市建設以及房地產的穩定發展,相關部門出台了很多政策。2022年6月,河南商丘下發了保證房地產行業穩定發展的相關措施,其中有一條是為首次購房的人發放1萬元的補貼,同時還將其首付比例降低到20%,除此以外對於滿足公積金貸款的人員,提高了其公積金貸款的年限,並且對還款時間也有一定的延長。為了吸引人才,對於高學歷人才買房還提供了額外的補貼,博士生補貼5萬,碩士生補貼3萬。
Ⅲ 商丘: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至70萬元,首次購房給1萬元補貼
6月7日,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的《<關於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發放購房補貼等。
《通知》顯示,商丘市將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申請人一人滿足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40萬元調整到50萬元;夫妻雙方滿足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元調整到70萬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時限由1年延長至3年,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由1年延長至2年;擴大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商轉公」貸款)受益范圍,不再限制為「在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發放購房補貼方面,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和大專畢業生(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來商丘市穩定就業的,除享受相應人才優惠政策外,購房時享受購房補貼,購房補貼以家庭為單位,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發放標准為博士生5萬元、碩士生3萬元、本專科畢業生2萬元。購房補貼優惠政策與支持剛性住房需求優惠政策不能同時享受。支持剛性住房需求,對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個人,一次性給予1萬元補貼。
商丘市還提出,優化土地出讓條件。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商住類用地土地競買保證金為土地出讓起始價款的30%,合同簽訂後60日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剩餘出讓價款允許在合同簽訂後6個月內繳清。原商業用地不能適應市場形勢及需要的,根據實際情況,可依規按程序調整為商住用地。
住房信貸方面,該地將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無購房貸款家庭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20%。對新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落實利率下限為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的要求。鼓勵開發針對「新市民」的特色住房金融產品。加大信貸投放,更好滿足房地產領域資金需求,杜絕盲目抽貸、壓貸、斷貸。
《通知》顯示,商丘市將根據房地產企業日常表現、開發經營、誠信履約、違規及投訴等因素,對無違規、無投訴的優秀房地產企業重點監管資金比例可降低20%;對企業申請預售許可的項目,低層和多層(即六層及以下)建築主體施工達到地面二層、中高層(即七層以上)建築主體進度達到地面四層以上的形象進度可申請預售許可。
支持產銷對接商品住房。在本措施執行期間,通過產銷對接一次性購買已辦理預售許可證的在售普通商品住房超過10套並辦理網簽手續的,銷售最低價格由組織單位與開發企業共同協商確定。允許多市場主體抱團拿地,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以多種合作方式開發建設商品房。支持醫護、教師、公安幹警等群體和單位通過多種合作方式建設商品住房。
積極推動職住平衡。對常年穩定職工就業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年繳納稅收2000萬元以上,或年產值10億元以上,或主板上市公司等有符合規劃的住宅及人才公寓用地需求的,土地出讓起始價可按土地評估結果和政府產業政策綜合確定。
Ⅳ 購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購房補貼政策是什麼
一般情況下來說,購房補貼在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對應補貼條件,所以購房補貼的政策,要根據當地實行的房產政策為准。一些城市,甚至也會對購房人的配偶,產生限制,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不過購房補貼,大多數時候要看以下幾個方面條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看問題。
3,其實對我們來說,不同的地區購房補貼的政策是不一樣的,所以更應該根據當地的購房政策,准備相對應的證明材料,申請購房補貼。
其實不得不說是考慮到具體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所以需要地方的購房補貼,而相對條件比較苛刻。也正是因為如此,當事人更應該根據當地的購房補貼政策進行准備,相對應的材料和證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購房補貼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可以應該考慮到具體情況。不過,一般是考慮到具體的本市戶口,同時,更需要相對應的學歷要求。除此之外,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標准,所以更應該留意政府政策為准。
Ⅳ 又有多地樓市松綁!這個城市下調首付,發放購房補貼,高層次人才最高補貼100萬
繼佛山、中山、東莞後,廣東又一城市放鬆限購。4月30日,惠州市出台6項穩地產措施,其中,對惠陽區和大亞灣區取消限購。
當日晚間,江西上饒市出台穩樓市八條措施,其中規定,將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降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調至30%。此外,將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中心城區范圍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屬首次購買的,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改善型的,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同時,全面落實高層次人才購房優惠政策。人才經認定後,可享受20萬-100萬元購房補貼。上述措施自2022年5月1日起執行。
另外,4月29日,湖南株洲市出台19項穩地產措施,其中包括給予契稅額50%購房補貼、最高5萬元人才購房補貼、1萬元首次購房補貼;放鬆限貸,對有1套房並已結清貸款的執行首套房貸政策;提高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等。
同日,廣西南寧市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
業內人士認為,4月29日中央政治局會議的定調,有利於各省市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則出台政策,未來出台政策的城市或將增多,出台的政策力度預計將有所加強。
上饒市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
4月30日,江西省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有效應對疫情不利影響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其中涉及8大措施。
《措施》明確,下調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比例,上調貸款最高額度。在該市中心城區范圍內,採用商業銀行按揭貸款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調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調至30%,並合理下行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利率。
在該市中心城區范圍內,購買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調至20%,最高貸款額度上調至70萬元;購買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調至40%,最高貸款額度上調至60萬元。
上饒市將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凡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屬首次購買的,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改善型的,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上饒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體,且子女未滿18周歲(截至2022年4月30日),購房時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補貼。
《措施》還明確,全面落實高層次人才購房分類補貼政策。人才經認定後,可享受20萬元至100萬元的購房補貼。
惠州取消惠陽區和大亞灣區限購
4月30日,惠州市住建局等6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的通知》,從滿足合理購房信貸需求、優化預售資金監管、優化土地出讓、加大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完善住房銷售政策、提升居民購房便利度和居住品質等六個方面提出要求。
其中,在完善住房銷售政策方面,提出「滿足惠陽區和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納入限購重點片區」。
這意味著惠州限購放鬆,對惠陽區和大亞灣區取消限購了。
另外,《通知》還提出合理確定本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對具備購房能力的購房人提升借款和還款便利度;允許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買新房的首付款;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發證」等。
此外,在優化預售資金監管方面,《通知》要求,根據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工程造價、施工合同金額以及項目交付使用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要確保監管額度內的資金專款專用,保障工程建設項目按時交付使用。
對於惠州出台新政的原因,《通知》稱,為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
據了解,去年8月,惠州為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對大亞灣區和惠陽區實施限購政策。
對此,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接受券商中國記者采訪時表示,惠州此次政策中最核心的是大亞灣和惠陽不再限購了。但是惠州樓市本質上取決於深圳,惠州樓市下滑力度較大,本質上是由深圳樓市下滑導致的,政策效果還是取決於深圳樓市什麼時候回升,來帶動居民的購房需求,大家在深圳買不到、買不起的時候,就會轉向惠州。
李宇嘉認為,惠州政策更多的是一個信號意義,對實質住房需求的提振可能並不是有很大效果,只是中央政治局開會以後,對各地方因城施策、滿足首套房和改善性居住需求給予肯定和認可之後,各地都要出類似政策,特別是大灣區的城市,包括東莞、佛山、中山、惠州都已出政策。
「現在銀行對於惠州樓市的風險還是比較擔憂,惠州首套房的首付和利率並不低,下一步還要看首套房的首付能否下降,另外就是看深圳樓市什麼時候回升。」李宇嘉說。
株洲首次購房落戶給1萬購房補貼
4月29日,株洲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從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實行購房補貼、支持大學畢業生安居落戶、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等十九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其中,在實行購房補貼方面提出,在市區購買新房(含住宅和非住宅)和二手房,簽訂網簽合同,且繳納契稅的,由財政按其所繳納契稅額的5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
在支持大學畢業生安居落戶方面提出,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才落戶後首次在市區購買新房,可獲人才購房補貼;對博士、碩士和高級技師、本科和大專技師,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貼。
在支持住房剛性需求方面提出,對在市區首次購買新房和二手房,簽訂網簽合同且繳納契稅並落戶株洲的,財政給予1萬元的購房補貼,以滿足首次購房群體的住房剛性需求。
在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方面提出,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房住房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在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提出,全面放開異地貸款業務,支持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到株洲購房,不受繳存地、戶籍地限制。提高貸款額度,單繳存職工最高可貸款額度由40 萬元調整至60萬元;株洲市高層次人才最高可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80萬元;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高可貸款額度為80萬元。降低貸款首付比例,第2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且購買家庭名下第⒉套有效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低至30%。
未來政策寬松力度或加大
根據中指研究院監測,今年截至4月29日,全國已有近100城出台房地產政策百餘條,主要涉及優化限購政策、降低首付比例、發放購房補貼、降低限售年限、為房企提供資金支持等方面。
中指研究院指出,4月以來,各地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整體呈現三大特點:一是政策的落地節奏加快;二是政策從放鬆公積金、發放購房補貼、降利率等向放鬆限購、限貸、限售等方向延伸,優化調整力度加大;三是放鬆城市由三四線擴圍至熱點一二線。
4月29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各地從當地實際出發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未來房地產調控政策進行了定調。
億翰智庫認為,中央政治局會議的作用在於為地產政策的寬松進行定調。此前盡管有部分城市對地產政策進行了調整,但由於中央立場未明,真正進行實質性寬松的城市數量少,出台的政策力度弱。此次定調,有利於各省市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則出台政策,未來出台政策的城市或將增多,出台的政策力度預計將有所加強。
中指研究院也認為,短期來看,房地產調控政策進入密集優化期,早期市場上行階段出台的部分過嚴限制性政策已不再適應當前市場階段,預計各地將繼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首付、降房貸利率,同時適度優化調整限購、限售、限價等政策,促進銷售回暖。
責編:林根
Ⅵ 新沂樓市新政!買房補貼300元/㎡,人才購房一次性補貼最高10萬元……
重磅!新沂出台樓市新政,涉及:購房按套給予補貼,按面積補貼,外地人來新沂購房給予按面積補貼、二孩三孩家庭購房按面積補貼,對人才購房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交易二手房也有補貼,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文件如下:
捋出重點:
1、搬遷農戶放棄農村安置,退出農村宅基地並進城購買商品住房的,每戶給予 4萬元購房補貼。入鎮購買商品住房的,每戶給予3萬元購房補貼。
2、外地來新人員(原籍不在新沂),在我市購置首套商品住房時給予300元/平方米購房補貼。
3、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戶籍家庭,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的,二孩家庭給予200元/平方米的補貼,三孩家庭給予300元/平方米的補貼。(家庭中「大孩」不得超過18周歲)
4、引進人才購房補助政策按照「鍾吾英才」計劃和「鳳還巢」工程相關規定執行,對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發放6萬元、8萬元、10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對引進的技師和高級技師分別發放6萬元、10 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
5、活躍二手住房市場,鼓勵商品住房入市交易,對購置商品住房不滿2年進行交易的,給予150元/平方米補貼。
6、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調整為20%,二手房首付比例調整為30%。商品住房取得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允許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逐月償還商業貸款。
7、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投放力度,下調住房貸款利率,積極開展「公積金 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業務,有效降低個人住房消費負擔。鼓勵金融機構對無房無貸的首次購房降低首付比例,對有房無貸的二套住房執行「首套房」首付比例。
8、鼓勵金融機構優化信貸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存續個人住房貸款,靈活採取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遲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本意見施行期限從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准。
解讀新政:
可以看出,新沂這次出台的樓市新政,可謂實實在在把利好給到了購房者!首先鼓勵自願退出農村宅基地,到城裡購房置業,一方面促進農村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一方面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推動經濟發展;
同時,新政可以看出新沂吸引人才、重視人才、留住人才的決心,人才是經濟發展的動力,有人才城市才有活力;對二孩三孩家庭購房的支持,積極響應國家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活躍二手房市場,增加二手房市場供給量,刺激商品住房市場流通,為改善型住房提供資金支持;同時,積極支持剛需、剛改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靈活開展組合貸款模式,減輕個人購房成本和資金壓力。
徐州樓市新政不斷,新政的推行是否有效,市場的反饋很關鍵。據徐州市房地產信息網監測,5月份徐州市區商品房住宅成交1985套,環比上漲84.8%。5月份徐州縣區商品房住宅也成交了1483套,環比上漲65.3%,特別是新沂市,商品房網簽量有501套,連續三個月蟬聯五縣首位。
數據表明市場已經回暖。對買房人來說,購房成本降低了!
一系列措施,看出救市的決心,如今新沂打響了徐州購房補貼的第一槍,其他縣(市)是否會跟進呢?拭目以待!
Ⅶ 購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購房補貼需要:
1、具有常住戶口3年以上的城鎮非農業戶口的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於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今年的標准為852元/月以下(含本數);
3、無房戶(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過房改優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符合條件的家庭每戶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並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後方可出售。
申請購房補貼:
1、取得保障房資格,提出補貼購房申請,經審批取得「資格證明」「領取政府補貼購房金額授權書」;
2、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將「領取政府補貼購房金額授權書」交開發商填寫相關內容並蓋章;
3、將購房合同、「領取政府補貼購房金額授權書」交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確認(簽訂公有住房退房協議);
4、房地產開發企業按季度,憑購房合同、資格證明、「領取政府補貼購房金額授權書」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結算補貼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Ⅷ 購房補貼怎麼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一、購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1、購房補貼需要條件:
(1)具有常住戶口3年以上的城鎮非農業戶口的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於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
(3)無房戶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
(4)符合條件的家庭每戶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並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後方可出售。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八十八條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1)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3)房屋買賣、贈與、互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以作價投資、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二、辦理購房按揭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Ⅸ 長春:探索購房補貼轉為個人按揭貸款分期補助
5月6日,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有效應對疫情影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和良性循環若干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共計20項政策措施。
調整信貸政策方面,通過階段性降低貸款首付款比例、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給予公積金緩存緩繳和銀行貸款償還展期政策支持、繼續實行靈活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模式、加大對房地產企業的金融支持、加大對施工建築企業的融資支持、繼續落實購房補貼政策等7項政策,以及對部分信貸政策作出調整,鼓勵商業銀行對房地產行業企業加大支持力度。
其中,《通知》提到,階段性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2022年12月31日前,職工首次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第二次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同時,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對於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此外,繼續實行靈活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模式。貸款購買個人住房的,可使用公積金、商業性組合貸款和住房公積金家庭組合貸款。購房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家庭組合貸款僅限2人共同還貸。政策執行截止期限由2022年6月30日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顯示,繼續落實購房補貼政策。繼續執行《關於印發留(來)長人才、進城農民購房補貼和發放消費券工作方案的通知》(長府辦明電〔2021〕25號)、《關於調整落實人才和進城農民購房補貼政策的通知》(長府辦明電〔2021〕42號),對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留(來)長人才和進城農民予以購房補貼。探索購房補貼轉為個人按揭貸款分期補助,營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環境。
促進市場交易方面,通過舉辦線上房交會、加快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等3項舉措,讓消費者放心購房,推動房屋交易。
《通知》提到,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採取線上方式舉辦長春房交會,鼓勵房地產企業、金融機構和媒體、自媒體積極參與,給予政策支持,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按照新政,《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及另有規定外,有效期暫定為2年。
以下為政策全文: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有效應對疫情影響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和良性循環若干措施的通知
長府辦明電〔2022〕1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為緩解新冠疫情對我市不利影響,支持房地產項目復工復產,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防範化解房地產風險隱患,促進市場平穩發展和良性循環,經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措施。
一、實行「辦繳分離」。對繳齊土地出讓金本金、欠繳違約金的項目,按照本金及違約金的比例允許部分預售。開發單位持稅務部門開具的繳款憑證到規自部門辦理土地權證並劃定允許預售范圍,到房管部門辦理預售許可。(責任部門:市規自局、市稅務局、市房管局)
二、建立項目開工「綠色通道」。在項目主體工程施工前,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已確定施工、監理單位的新建項目,經施工許可審批部門同意後,允許提前進場進行土地平整、搭建圍擋施工暫設、臨水臨電接入、土方施工、降水施工等非主體工程施工;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施工圖審查(評審)已經行管部門通過,但因疫情影響未能如期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的,經市規自局、市建委核准同意,允許項目進行主體施工,30天之內補辦審批手續。(責任部門:市規自局、市建委)
三、工業專業產業園區項目可以辦理分割銷售及不動產登記。開發單位應履行建設、招商及運營的主體責任,建設達到預銷售條件可以參照經營性房地產項目報建審批流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物業管理、市政配套等用房由開發單位自持運營。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招商入駐企業的產業業態、產值、稅收等進行審核,並簽訂協議。符合審核意見方可辦理銷售手續,原則上應按照整棟或整層進行銷售,確需分割的,銷售面積不得低於500平方米。招商企業入駐後,產值、稅收達到協議要求的,經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同意後,方可辦理不動產登記。(責任部門:市規自局、市房管局,各城區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
四、階段性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2022年12月31日前,職工首次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第二次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責任部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五、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支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商業銀行適度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發放力度,鼓勵商業銀行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為居民家庭提供較優惠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對於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責任部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市金融辦)
六、給予公積金緩存緩繳和銀行貸款償還展期政策支持。鼓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商業銀行對因參加疫情防控、感染新冠肺炎不能正常繳存、償還住房貸款的單位、職工和個人,可以緩存、緩繳,期限不超過2022年9月30日。緩存、緩繳期限內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責任部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七、繼續實行靈活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模式。貸款購買個人住房的,可使用公積金、商業性組合貸款和住房公積金家庭組合貸款。購房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家庭組合貸款僅限2人共同還貸。政策執行截止期限由2022年6月30日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充分利用公積金和商業性組合貸款政策,對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下降幅度較大的,在公積金貸款配套規模方面給予傾斜。(責任部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市金融辦)
八、加大對房地產企業的金融支持。鼓勵各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探索項目融資和企業總體狀況適度分離的信貸模式,實施信貸項目封閉管理,為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鼓勵各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優先支持房地產在建項目,保障項目順利完工,確保項目投資(含項目融資)充足,不搞銷售返投,避免形成惡性工程欠款。鼓勵各商業銀行創新「廠房按揭」「物業支持貸款」等信貸產品,支持企業固定資產融資。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申請商業用房按揭貸款和廠房按揭貸款,適用小微企業金融支持政策,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鼓勵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
鼓勵各商業銀行探索發行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產品,幫助房地產企業盤活存量資產,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對於我市首單發行成功的商業銀行給予適當獎勵。(責任部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市金融辦)
九、加大對施工建築企業的融資支持。鼓勵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基礎上,滿足建築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監管力度,合法合規加快釋放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緩解企業流動性資金壓力。
為促進房地產開發項目加快復工復產,開發企業可與承建方以借款形式簽訂《主債權及房地產抵押合同》,由承建方申請銀行貸款,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貸款資金專項用於本項目續建支出。(責任部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市金融辦、市建委、市房管局)
十、繼續落實購房補貼政策。繼續執行《關於印發留(來)長人才、進城農民購房補貼和發放消費券工作方案的通知》(長府辦明電〔2021〕25號)、《關於調整落實人才和進城農民購房補貼政策的通知》(長府辦明電〔2021〕42號),對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留(來)長人才和進城農民予以購房補貼。探索購房補貼轉為個人按揭貸款分期補助,營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環境。(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房管局)
十一、支持稅收減免。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依法辦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在納稅申報期內,可申請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
因疫情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減免租金後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比照《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稅務局關於減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吉財公告〔2022〕14號)第二條規定的條件申請減免。(責任部門:市稅務局)
十二、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預售監管資金。對於2022年度涉及施工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依開發企業申請可以提前提取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賬戶余額,專項用於本項目復工復產,後續商品房銷售款需足額補齊提取金額。(責任部門:市房管局)
十三、盤活地下室、車位資產。對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地下室、地下車位並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可以申請辦理抵押權登記。在符合規劃、人防要求前提下,對地下室和有明確界址點的地下車位,依申請可以辦理不動產產權登記。(責任部門:市房管局、市規自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
十四、調整抵押權登記限制條件。依據市房管局、市規自局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在建建築物抵押、商品房預售等業務的通知》(長房聯字〔2021〕5號),在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後未售出的商品房屋,可以進行抵押權登記,資金優先保障項目建設需求;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屆滿或抵押權注銷後,將自留房狀態變更為商品房備案狀態。(責任部門:市房管局、市規自局)
十五、延續執行暫緩批量扣繳物業維修資金政策。市房管局2021年8月30日印發的《關於暫緩批量扣繳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執行期限延續至2022年12月31日。(責任部門:市房管局)
十六、舉辦線上房交會。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採取線上方式舉辦長春房交會,鼓勵房地產企業、金融機構和媒體、自媒體積極參與,給予政策支持,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責任部門:市房管局)
十七、加快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及時公布開發項目周邊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施工、竣工進度及投入使用時間,加快已拿地未開工和在建在售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進度,確保按公布時限交付。(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建委)
十八、保障各方合法權益。因疫情不可抗力情形,不能按照原定時間開復工的開發建設項目,經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施工單位協商,可以工期順延或重新合理確定工期;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房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及時通知購房人,並與購房人協商,適當順延交房日期,具體由交易當事人商定。(責任單位:市房管局)
十九、強化市場監管。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總要求,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行動,加強對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方面市場監管,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責任部門:市房管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十、加強網路輿情引導。健全網上輿情監測機制,及時、准確解讀政策和形勢,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整治網路傳播亂象,營造良好的市場輿論氛圍,嚴厲打擊發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緒、誤導市場預期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責任部門:市委網信辦、市房管局)
以上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及另有規定外,有效期暫定為2年。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