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用嗎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用。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均可通過異地轉移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跨區域就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手續齊全、符合轉出地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即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轉移接續業務。
按照住建部《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發布的要求,相關部門正加快推進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建設,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以後將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
當然全國那麼多地市,各有各的規定,具體能不能在異地買房貸款,還是要看當地的公積金政策。
一、可用住房公積金異地買房的城市
1、支持省、區內異地貸款的城市包括:杭州、青島、沈陽、長春、濟南、洛陽、西安、昆明、銀川、蘭州、合肥(與阜陽、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貸)。
不過,其中長春、青島、洛陽、昆明要求申請人必須有本市戶籍,銀川要求申請人為寧夏區非農戶戶籍。
2、支持跨省互貸地區的城市包括:武漢、長沙、南昌三市、南寧。其中,南寧與包括廣西在內的二十一個省(區)直公積金中心實現貸款互通,不限戶籍,可在相互間的省會城市購房。
3、支持全國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重慶、天津、哈爾濱、太原、石家莊、成都、海南、烏魯木齊、貴陽、西寧。其中,貴陽是從2015年8月10日起試行一年,並要求申請人必須有本市戶籍;廣州、哈爾濱、成都、石家莊、海南同樣要求申請人須有本市戶籍。
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流程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一般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對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具體的操作咨詢當地的公積金中心。
拓展資料: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應當繳納「項目,法律上應當即為必須,同時繳納也表現出這是一項義務。[1]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這意味著,未來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並,人們熟悉的「五險一金」或將變為「四險一金」,醫療保險將與生育保險合並,有些大型企業會為員工購買福利,如人身意外險、重大疾病保險。[2]
⑵ 2021年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嗎
2021年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
目前部分城市允許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申請貸款。繳存地和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應相互,及時出具、確認繳存證明等材料,辦理貸款手續。
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要是當地不允許直接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也可以先辦理公積金轉移,將公積金轉移到當地,再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
1.全國公積金異地貸款
全國公積金異地貸款是指職工在全國任何一個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都可回戶籍所在地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
不過,目前支持全國范圍內公積金異地貸款且沒有戶籍限制的城市很少,各城市間政策方面也不同。對戶籍限制的城市有北京、廣州、深圳、青島等。
2.省內異地貸款
省內異地貸款是指職工戶籍本來在貸款城市,只是在該省其他城市工作並繳存有住房公積金,回戶籍所在地買房,可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
目前,大多數城市都支持省內公積金異地貸款,部分城市有戶籍要求,比如洛陽、蘭州、昆明、合肥、寧波等。所以,購房者在申請前,最好向繳存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是否可以進行異地貸款。
3.跨省公積金異地互貸
跨省公積金異地貸款是指職工在工作地所繳存的公積金,回戶口所在地買房,同樣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即使工作地和戶口所在地分別在兩個省。
目前中三角城市、南寧及20省省會城市均可辦理跨省公積金互貸業務。
⑶ 住房公積金可不可以異地貸款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2、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能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⑷ 公積金貸款可以異地買房么
法律分析:能異地買房。
1,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辦理時,需要按照必須的規范流程來執行,比方說一次性准備最好貸款所需的審核資料,相關部門應審核其繳存貸款情況,對於未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用證明》。
2,公積金異地貸款還貸期間,繳存職工如住房公積金私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移城市公積金中心。
3,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情況,分為以下三種:全國范圍內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指在全國任何一個城市繳納了住房公積金,都可回戶籍所在地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跨省住房公積金異地互貸,指在工作地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回戶口所在地去買房;省、區內異地互貸城市,指職工戶籍本來在貸款城市,只是在該省其他城市工作並繳存有公積金,回戶籍所在地買房,可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
法律依據:《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⑸ 公積金異地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1、首先,繳存職工向貸款城市(購買住房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異地貸款業務咨詢,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結清的繳存職工,繳存城市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然後,職工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異地貸款申請。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如果核實無誤,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
《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公積金貸款異地申請指出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公積金異地貸款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⑹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法律分析: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廣州購買自住住房;
(2)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結清;
(3)符合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其他申請條件和廣州市購買住房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⑺ 公積金異地買房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公積金異地買房可以貸款,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公積金異地買房具體流程如下
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以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2、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能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3、申請地開放了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門檻,並把你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城市劃入了可貸款的異地城市。
4、職工須持有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⑻ 如何辦理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分析:1、貸款人到購房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咨詢貸款事宜,了解清楚貸款需要審核的材料。2、貸款人到公積金繳納地的住房公積金提出申請,在審核確認符合資格後,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3、貸款人拿著以上證明到購房地辦理公積金貸款即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⑼ 異地公積金怎麼貸款
異地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首先需要前往貸款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詢問異地貸款所需的資料;
2、借款人攜帶相關的資料,向繳存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由該地的工作人員核實借款人的情況;
3、貸款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向繳存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實借款人的相關信息,並將審批結果反饋給對方,隨後即可按照往常手續辦理。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