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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購房合同可以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7-15 09:27:41

Ⅰ 新房只有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只有購房合同不能貸款。一般情況下,房子如果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一定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話,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是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期房按揭貸款是可以憑合同去辦理帶貸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Ⅱ 有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在只有購房合同的情況下,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具體而言,購房合同並不具備抵押的性質,必須要有房產證才可以,即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因此有了購房合同之後,還需要有相對應的房產證書,才可以辦理貸款。
【法律依據】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抵押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按合同的約定,解除設定的抵押權。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權時,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Ⅲ 購房合同能貸款嗎

只拿購房合同不能貸款,貸款除購房合同還需要的材料有: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所有共有財產權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子女出生證、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以及其他家庭財產證明等。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Ⅳ 購房合同可以向銀行貸款

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找銀行貸款的。要找銀行貸款的話,那麼是必須要有房產證才可以的,具體而言最基本的條件就是必須雙證齊全,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只有雙證齊全的房產,才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果缺少了某一個 證件的話,那麼就可以依法辦理相對應的貸款手續了。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Ⅳ 只有購房合同能貸款嗎

只有購房合同不能貸款。一般情況下,房子如果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一定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話,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是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Ⅵ 沒房本有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貸款,但是銀行一般不會審核通過。一般貸款是需要抵押物的,只有購房合同,沒有產權證書,對於銀行來說風險太高,銀行為了規避風險也不會將貸款審核通過的。商業銀行開展信貸業務,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資信,實行擔保,保障按期收回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條 商業銀行開展信貸業務,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資信,實行擔保,保障按期收回貸款。商業銀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護。

Ⅶ 用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用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貸款的。具體而言,購房合同並不能證明相對應的房產權屬,因此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法律規定的是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因此只有購房合同的話,那麼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否則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Ⅷ 購房合同能貸款抵押貸款嗎

購房合同是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實踐中,有購房合同就可以貸款了。按揭買期房都是用合同辦貸款。二手房要先辦出房產證再過戶再貸款。有房本了才可以去信用社和招商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只有合同是辦理不了抵押貸款的。
二、辦理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二)申請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三)申請人的婚姻證明包括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四)申請人的收入證明
(五)申請人有其它銀行貸款的,還需要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六)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准備好上述資料之後,申請人需要到銀行提交申請辦理抵押貸款的手續。
相關知識: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條件
目前,我國現行的個人抵押貸款有兩種:一是中國建設銀行等受託銀行使用公積金等房改資金發放的"個人住房委託貸款";二是金融機構的商業銀行利用銀行資金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下列條款僅介紹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辦法》、《中國工商銀行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等的規定,個人申請住房貸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合法居留身份。
(2)具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
(3)信用良好,具有償還貨款本息的能力。
(4)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並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歸還貸款本息的保證人(抵押的資產一般情況下都為借款人購買的住房或修建的住房,因為借款人中很少有人擁有其他的相當於貸款金額的財產)。
(5)對個人發放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借款人的住房購買價格基本符合貸款行或其委託的房地產估價帥評估價值(由於供款人購買的住房一般情況都要作為貸款的抵押物,因此如果住房的購買價格遠遠大於其實際價值時,那麼貸款行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將該住房變賣所得的價款很有可能要少於借款人所欠的貸款,從而使貸款行受到較大的損失)。
(6)對個人發放用於修建自住住房的貸款,要求借款人已取得所修建住房的土地使用權,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不早於貸款合同終止時間;貸款項目已經取得當地建設行政部門和城市市規劃部門的批准(貸款項目已經取得當地建設行政部門和城市市規劃部門的批准,是指借款人修建自住住房已經取得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部門的《施工許可證》)。
(7)在商業銀行開立有住房存款戶(如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有住房公積金專戶,公積金存款可與住房儲蓄存款余額合並計算,但需持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存款余額必須在半年以上,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或先於銀行貸款投入修建住房(貸款銀行要求借款人必須至少有購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資額30%的存款,以證明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同時也使貸款銀行在行使房屋的抵押權時,變賣該房屋所得的價款能償還借款人所欠的款項,因為貸款銀行最多隻貸相當購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資額70%的貸款)。
(8)貸款人規定的其它條件。我國的商業銀行對個人申請住房抵押貸款條件的規定大致相同,其中有些銀行不需要單位或個人作為歸還貸款本息的保證人。

Ⅸ 拿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拿購房合同不可以貸款。房子如果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若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必須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四十七條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