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貸款可以異地買房么
法律分析:能異地買房。
1,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辦理時,需要按照必須的規范流程來執行,比方說一次性准備最好貸款所需的審核資料,相關部門應審核其繳存貸款情況,對於未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用證明》。
2,公積金異地貸款還貸期間,繳存職工如住房公積金私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移城市公積金中心。
3,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情況,分為以下三種:全國范圍內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指在全國任何一個城市繳納了住房公積金,都可回戶籍所在地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跨省住房公積金異地互貸,指在工作地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回戶口所在地去買房;省、區內異地互貸城市,指職工戶籍本來在貸款城市,只是在該省其他城市工作並繳存有公積金,回戶籍所在地買房,可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
法律依據:《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B.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異地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應符合當地的購房政策,徵信和收入經過考核,購房資料准備齊全,在異地具有抵押物或擔保人,銀行才會發放貸款。【【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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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據悉,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這個是可以的,申請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可。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從2015年10月8號全面推行。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申請貸款。繳存地和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應相互,及時出具、確認繳存證明等材料,辦理貸款手續。不同省市區辦理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流程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房管局。有些城市只限省、區內異地貸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貸地區,也有部分城市表示支持全國異地貸款,當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積金異地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D. 可以異地使用公積金買房嗎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是可以異地買房的。1、住房公積金是可以異地買房的,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2、一般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3、對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4、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5、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6、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 異地公積金可以在本地貸款買房嗎
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根據目前公積金提取政策,符合條件的職工購買本市區域外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積金,符合條件的職工是指具有所購住房坐落城市的戶籍證明或者工作證明。本地職工購買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購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公積金卡、購房合同、房產證、全款和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1.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2.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能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3.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4.須持有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公積金法》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根據目前公積金提取政策,符合條件的職工購買本市區域外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積金,符合條件的職工是指具有所購住房坐落城市的戶籍證明或者工作證明。
F. 2021年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主要從貸款條件和對象來看,異地貸款條件職工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而從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來看,是需要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在 2015年9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當中也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流程等問題。
法律依據:《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G.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深圳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因為相關法律只規定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條件,並沒有對異地貸款作出限制,因此深圳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暫行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重點支持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暫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貸款當月之前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
(二)首付購(建)房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三)按規定提供貸款擔保;
(四)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五)職工及其配偶均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經公積金管委會審定的其他條件。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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