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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二手房公積金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8-09 14:39:10

Ⅰ 首付最低兩成!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新政發布!

徐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 主要內容 #

1.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新房最低20%,二手房最低30%。

2.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

3.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4.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

原文內容如下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徐公積金〔2022〕16號

為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我市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我市房地產市場深入調研,結合繳存職工和開發企業集中訴求,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在對當前資金使用進行綜合測算的基礎上,現就我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通知如下:

一、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三、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允許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四、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6日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讀

一、政策調整的背景依據

為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我市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我市房地產市場深入調研,結合繳存職工和開發企業集中訴求,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在對當前資金使用進行綜合測算的基礎上,階段性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二、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

(一)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

(三)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允許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四)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

三、政策調整的相關說明

(一)關於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為滿足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切實減輕繳存職工購房資金壓力,對於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購買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申請組合貸款的,參照此標准執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二)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支持開發企業住房項目建設,提高便民服務效率,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方面,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三)關於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堅持「房住不炒」的原則,在現行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性還清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的基礎上,回應職工關心關切,積極拓寬提取范圍,結合住房公積金保障性和互助性特點,優先滿足繳存職工剛性住房需求,優先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業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後續將出台具體實施辦法,首先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等國有銀行開辦此項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四)關於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此前在資金運用率偏低的情況下,階段性開辦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目的是為了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方便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逐月償還購房貸款。近年來,我市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提高貸款額度,資金需求量不斷增大,資金運用率持續增長,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相關規定,為保障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平穩健康發展,防範資金流動性風險,在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前提下,參照我省大多數城市做法,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五)關於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

為滿足職工高效便捷辦理組合貸款業務需求,進一步拓展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渠道,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2年6月6日

Ⅱ 徐州二手房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一般要交滿1年以上才可以用來買房的,至於二手房首付,這個沒有定數的,有些是付3成,有些是付4成。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江蘇徐州買二手房用公積金貸款流程及注意事項

第一步貸款咨詢
向貸款銀行咨詢,領取《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單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狀況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估價報告書》、賣方開戶存摺到貸款銀行進行預審登記,領取《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

第二步提交申請
(1)《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
(2)所購房屋估價報告書;
(3)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購房合同》;
(4)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5)賣方開戶存摺;
(6)買賣雙方夫妻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提供民政局婚姻狀況證明。

第三步簽訂合同
貸款銀行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由銀行報公積金中心審批後,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關貸款文件。

第四步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房屋「兩證」交易過戶手續。

第五步辦理抵押
由貸款銀行或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六步貸款發放
由公積金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貸款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房方的存款賬戶內。

第七步按月還款
貸款發放後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每月20日前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直至貸款全部還清。借款人最後一次還清剩餘貸款時,應親自前往貸款銀行並在銀行櫃面辦理還貸結清手續。

第八步注銷抵押 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撤銷房屋抵押證明到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