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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優購房價格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9-03 03:26:22

Ⅰ 蘇州園區優購房細則:新項目60%房源優先賣給人才

6月6日,蘇州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發布《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操作辦法》,明確了蘇州人才的優先購買商品房條件。
此前5月11日,蘇州市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對蘇州工業園區全域、蘇州高新區部分重點區域,新房限售3年;蘇州工業園區全域二手房,限售5年。同時明確,在蘇州工業園區全域內,新取得預(銷)售許可的商品住房,實行人才優先購買政策。
當天出台的《辦法》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應在項目當期價格備案後預(銷)售許可前,由電腦隨機抽取不少於項目當期預(銷)售許可建築面積60%的優購房。
在園區就業、創業並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且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申請人在本辦法施行後,將家庭擁有的住房轉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無自有住房的,自該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滿兩年後方可申請優購房資格。一個申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以下簡稱「申請人家庭」),只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

Ⅱ 蘇州人才優購房政策

法律分析:蘇州人才優購房政策申請對象:在園區就業、創業並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且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

一個申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以下簡稱「申請人家庭」),只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

法律依據:《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操作辦法》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蘇府〔2019〕38號)、《園區管委會關於貫徹〈市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的通知》(蘇園管〔2019〕53號)文件精神,現就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以下簡稱「優購房」)有關操作辦法通知如下:

一、房源提供

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應在項目當期價格備案後預(銷)售許可前,由電腦隨機抽取不少於項目當期預(銷)售許可建築面積60%的優購房。

二、購房申請

1、申請對象

在園區就業、創業並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且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

申請人在本辦法施行後,將家庭擁有的住房轉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無自有住房的,自該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滿兩年後方可申請優購房資格。

一個申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以下簡稱「申請人家庭」),只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

Ⅲ 蘇州二套房政策2021

01
2021蘇州最新購房政策
■ 限購范圍:
目前,蘇州全市范圍內實行分區限購,限購區域為蘇州市區(姑蘇、相城、吳中、新區、園區、吳江)、崑山、太倉。
不限購區域只有張家港、常熟。
■ 限購要求:
本市戶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購買3套房。
非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購買1套房,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崑山、太倉、張家港、常熟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8年11月19日起,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相城區購買商品住房時,除了要滿足社保要求,還需要申請人積分大於600分,個人積分由相城區積分辦提供。
但如果是來相城創業就業的人才,可以直接開具人才證明,由此獲得購房資格,不受戶籍和積分的限制。
■ 限售區域及要求:
新房:自2019年7月25日起,對蘇州市區即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吳江區、高新區、工業園區這6個區域實行新房限售,購房人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滿3年後方可轉讓。
張家港自2017年8月27日起,未滿2年的商品住房不得交易。
崑山、太倉、常熟新房不限售。
二手房:對蘇州市區即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吳江區、高新區、工業園區這6個區域實行二手房限售,購房人自新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滿5年後方可轉讓。
張家港自2017年8月27日起,未滿2年的二手房不得交易。
崑山、太倉、常熟二手房不限售。
02
2021蘇州貸款政策
一、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公積金貸款利率
1-5年:2.75%
6-30年:3.25%
借款申請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2、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貸款期限加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齡。同時,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新建住房的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B.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購住房的剩餘使用年限。
3、首付比例
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20%;
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50%。
4、貸款對象
A.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出資購買住房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B.職工本人與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婦、女婿)共同出資購買住房的,可共同申請一筆公積金貸款。
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應當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其他住房共同買受人及其配偶也應當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
下列兩種情形的住房共同買受人,可作為借款申請人或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
(一)在蘇州工業園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二)在上海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所在地在蘇州市的上海鐵路局上海地區職工。
5、貸款條件
A.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B.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C.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D.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蘇州市范圍內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聯排別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產權);
E.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F.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6、貸款額度
A.不超過貸款最高限額。
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45萬元。
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
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內的普通住房,且住房總價不超過110萬元的,貸款最高限額為住房總價的80%。
B.不超過住房總價(包括在購房合同(協議)中載明並計入住房總價的精裝修金額、閣樓等價款)與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額。
C.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計算的本金和利息),應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7、可貸額度
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10(倍);
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6(倍)。
公積金可貸額度的另一種計算方式:按還款能力計算,申請人繳存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12月×貸款期限。
個人賬戶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貸額度可上浮最多不超過3萬元。
二、蘇州商貸政策
蘇州目前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政策,房貸利率按照「基準利率+基點(BP)」的方式計算:在最新一輪的LPR報價中,5年期以上LPR為4.65%。

1、首套首貸:
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指從未購置過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有一套房無貸款記錄、有一次貸款記錄已還清:
對於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為50%。
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
3、有一套房貸款未還清
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80%。
4、兩套及以上住房
對於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03
2021蘇州落戶政策
現在的落戶主要有4種,人才落戶、積分落戶、投靠落戶、購房落戶,每種落戶政策的詳細細則如下: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22日,蘇州新出台了《進一步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對積分落戶的渠道再度放寬,但具體實施細則與落地實行時間不定。
04
2021蘇州學位政策
蘇州的學位政策即5年/9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自該住房學位登記使用之日起,5年/9年內只提供一個義務教育學位,該學位擁有者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產權不變更)。
1、九年一學位
2019年5月16日起,在工業園區新購並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於申請入學的,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學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2、五年一學位
除了工業園區,蘇州其他區域均施行「五年一學位」政策。
05
2021蘇州人才優購政策
1、園區人才優購
開發商需在項目預售許可前,由電腦搖號抽取60%以上房源,作為人才優先購買房源;在人才優先購買後,才可以銷售剩餘房源。
注意!該政策首先需要申請人擁有蘇州購房資質,然後方可將是否在園區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作為衡量標准,申請人只能申請1次!
2、相城區人才優購
相城區人才優購政策的服務對象為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人才、符合《相城區人才安居樂業實施意見(試行)》的A-F類人才。
A.人才購房綠色通道
在相城區工作滿3個月的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及以上人才,可憑人才證明在區內購房不受戶籍、社保、積分等限制條件的影響。對相城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蘇州籍在外優秀人才和專家學者,經認定後可參照區內高層次人才區內購房不受有關條件限制。
B.優惠優先購房服務
根據人才類別提供區鎮國資公司配建或參與建設的商品住房項目600-2000元/_不等的減免優惠,和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區內投資新建房地產項目的優先選房購買資格。免費為外籍人才提供身份證件翻譯公證及上門辦理服務。
C.公積金優惠政策
納入享受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高層次人才目錄的各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貸款限額的1.5-4倍,公積金繳存滿一個月即可辦理;繳存公積金可按實際工資總額計算,不受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限制。
3、吳江區人才優購
自2020年5月1日起,房源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預(銷)售許可前,隨機抽取不少於項目當期預(銷)售許可住房套數30%的房源作為人才優購房。
申請對象:
根據《吳江區人才安居樂居辦法(試行)》(吳辦發〔2018〕16號)文件規定經認定的A至F類人才。
4、吳中區人才優購
2019年4月,吳中區出台人才購房新政,每年提供一定數量房源面向優質高科技企業和高層次人才定向優惠出售;符合購房條件的企業或個人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20%-30%不等的折扣獎勵。
5、高新區人才優購
05
2021蘇州稅費詳情
1、新房稅費
新房契稅:
首套房:90_以下,契稅1%;90_以上,契稅1.5%;
二套房:90_以下,契稅1%;90_以上,契稅2%;
三套房:不論面積大小,一律繳納契稅3%。
注意,這里的首套、二套、三套指的是以家庭為單位,名下的成套住宅房屋套數。
2、二手房稅費
A.增值稅及附加
不滿2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需繳納增值稅;滿2年,普通住宅免交增值稅,非普通住宅採用差額徵收增值稅。
B.個人所得稅
若滿足屬於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購買時間超過5年,免徵個人所得稅;若不滿足,則按照1%繳納。
C.契稅
D.中介費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中介為買方提供了服務,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一般為房屋成交價格的1%-3%。

Ⅳ 買二手房 能申請多少公積金貸款

一般根據參加公積金年限決定能貸多少金額。年限越長越好。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Ⅳ 蘇州人才引進購房優惠政策

就業補貼政策,2016年1月1日起,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到我市中小微企業首次就業、依法辦理就業登記、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滿1年給予個人2000元的就業補貼,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
1、樂居購房貼。支持A類、B類人才自購商品房,A類人才可按「一事一議」給予最高500萬元購房貼;B類人才給予最高250萬元購房貼。獲得購房貼所購商品房,應當滿一定年限後方可上市交易。
2、樂居優購房。各地可結合實際,探索建設一定數量的人才優購房,重點面向C類及以上人才優惠出售,並應設置一定的限制轉讓期。
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擴大受惠面。
3、樂居優租房。各地、各單位籌建的人才優租房,重點向D類及以上人才配租,有條件的也可向E類人才提供。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租金應低於同類區域市場平均租金,A類、B類人才可免租金入住。
4、樂居租房貼。A~D類人才可分別給予不低於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貼;E類人才,按博士(正高級職稱)不低於800元/月、碩士(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不低於600元/月、本科(中級職稱、技師)不低於400元/月給予租房貼。
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補貼期間,入選相關人才計劃享受待遇或獲得購房貼的,停止發放租房貼,並作相應扣除。獲得優購房或優租房的,停止發放租房貼。退出優租房繼續申請租房貼的,享受時限作相應扣除。
5、樂居直通車。A~E類人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戶籍、個稅和社保繳納時限等限制。
6、樂居助力貸。A類、B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4倍。
C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2倍。符合專項人才計劃和政策的人才,按照相應文件執行。按照引進地區或單位的政策,已享受安家費、住房等類似待遇的,—般不重復享受購房貼、租房貼。
同一人才同時符合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的,只可選擇一種方式,不得同時享受。同一人才涉及不同人才類別檔次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夫妻雙方都符合條件的,貨幣補貼可疊加享受,實物配置僅可按一套配租(配售)。

Ⅵ 蘇州人才購房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1、申請對象在園區就業、創業並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 12個月及以上,且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請人在本辦法施行後,將家庭擁有的住房轉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無自有住房的,自該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滿兩年後方可申請優購房資格。

一個申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以下簡稱「申請人家庭」),只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

2、受理申請開發企業應當制定完善的預(銷)售方案,並明確優購房一次性集中認購期(不少於 15 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開發企業取得預(銷)售許可後集中認購期內,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含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生效裁判文書等)、學歷證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備查)至開發企業指定的銷售現場,填寫《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購房申請表》,並出具無自有住房等的聲明保證後登記認購。集中認購期結束後,開發企業不再受理優購房的資格申請。

法律依據:《蘇州市人才樂居工程實施意見(試行)》大力實施產業立區、科技興區、人才強區戰略,優化創新創業樂居環境,發揮優購房在配合產業轉型升級、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方面的重要作用。

Ⅶ 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購房首付款比例是否影響公證處搖號結果

不會。
蘇州園區優購房搖號選房規則:1、集中選房後,開發企業可對外公開銷售所有剩餘房源(含非優購房源房)。符合條件的優購房申請人未能選到優購房房源的,可與其他意向購買人共同參與剩餘房源選購;
2、開發企業應將優購房選房結果及申請人相關材料及時報送園區規建委備案;
3、開發企業須以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確定選房的先後順序,並在現場進行公示,優購房申請人根據選房順序依次選購住房。

Ⅷ 蘇州高新區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操作辦法

法律分析:在高新區就業、創業並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申請人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范圍無自有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的本科和碩士人才。開發企業應當制定完善的預(銷)售方案,並明確優購房一次性集中認購期(不少於7日)。

法律依據:《蘇州高新區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操作辦法》 第一條申請對象:在高新區就業、創業並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申請人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范圍無自有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的本科和碩士人才;

在高新區就業、創業,申請人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博士、區人才辦認定的高層次緊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第二條房源供應蘇州高新區人才優購房政策首先在獅山街道新建商品住宅樓盤進行試點,後期視市場情況推廣至其他板塊。

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應在項目當期價格備案後預(銷)售許可前,抽取不多於項目當期預(銷)售許可建築面積40%的優購房。

Ⅸ 蘇州吳中區向人才定向出售「優購房」,最高給予30%折扣

據江蘇省蘇州市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微信公眾號消息,《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優購房銷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於4月16日正式出台。
此舉主要是為大力實施產業立區、科技興區、人才強區戰略,優化創新創業樂居環境,發揮優購房在配合產業轉型升級、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方面的重要作用。
《辦法》規定,每年提供一定數量房源面向優質高科技企業和高層次人才定向優惠出售;符合購房條件的企業或個人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20%-30%不等的折扣獎勵。目前首批房源位於太湖新城板塊,預計於2019年下半年正式推出。
優購房主要來源渠道為配建。通過新建商品住宅配建籌集,在開發區新出讓的部分商品住宅用地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優購房。
優購房的定價將是由優購房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按商品房備案價並結合市場交易價格變化調整後,才形成對外的實際銷售價格。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優購房,享受幾套房?
《辦法》顯示,優購房主要是針對優質高科技企業和高層次人才的,且要滿足開發區工作並交納社保,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1、以企業為單位的申請,最多享受10套優購房,且該個人需要在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擔任高管和技術骨幹。
首先滿足在全球前五強或細分領域國內前三強企業;全球五百強企業;上市企業在開發區內設立總部、研發中心或產業化基地的新注冊企業員工。且該企業要滿足,注冊資本至少500萬美元或3億元人民幣,到賬資金不少於50%,開工投產、並順利運營1年。
如在已經落戶在開發區企業上班,則企業需是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且畝均稅收60萬元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且畝均稅收50萬元及以上;企業上市,即在境內外成功上市,且上市主體在開發區的也享受優購房。
2、以個人名義申請的購房者,首先要滿足在開發區工作2年,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享受30%優惠的人才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權威學術機構會員等。
享受25%優惠的人才包括,落戶開發區的「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入選者等。
享受20%優惠的包括,落戶開發區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學者項目)、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
符合企業類申請條件的,只有一次優購資格。每個申請優購房的個人只能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夫妻雙方均符合購買資格的,限申購一套優購房。
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優購房銷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全文如下:
一、房源:
1、優購房的配建。通過新建商品住宅配建籌集,在開發區新出讓的部分商品住宅用地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優購房。
2、優購房的價格。根據優購房的保有量,每年提供一定數量房源定向優惠出售。每套優購房的價格,由優購房銷售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優購房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商品房備案價報優購房銷售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優購房領導組),優購房領導小組可根據市場交易價格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優購房對外實際銷售價格。
3、優購房的戶型。戶型的建築面積以房地產開發商實際交付為准。室內全裝修標准與開發商同一期開發的項目全裝修標准一致。
二、申請條件
一企業類
1、在開發區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開發區產業發展戰略的企業。
2、企業符合以下類別
(1)新落戶的企業,注冊資本達到500萬美元或3億元人民幣及以上,到賬資金達50%,開工投產、順利運營1年。且符合以下條件任一項:
全球前五強或細分領域國內前三強企業;全球五百強企業;上市企業在開發區內設立總部、研發中心或產業化基地。
(2)已落戶的企業,即開發區內的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人民幣,且畝均稅收6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人民幣,且畝均稅收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3)企業上市,即在境內外成功上市,且上市主體在開發區。
3、須擔任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在開發區工作滿1年(以開發區社保為准),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二)人才類
1、在開發區創辦企業或各類企業任職,工作滿2年(以開發區社保為准),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的相關人才
2、人才符合以下類別:
(1)一類人才:落戶開發區的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權威學術機構會員(或稱「院士」);開發區自主申報並入選的國家「千人計劃」人才(青年項目除外),「萬人計劃」人才(青年拔尖除外);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於上述層次的人才。
(2)二類人才:落戶開發區的「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入選者;開發區自主申報並入選的國家「千人計劃」人才(青年項目)、「萬人計劃人才(青年拔尖),省「雙創人才」(含省「雙創團隊」核心成員)省「333程」一、二層次培養對象,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含姑蘇重大創新團隊核心成員、區域重點產業領軍人才);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於上述層次的人才。
(3)三類人才:落戶開發區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學者項目)、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開發區自主申報並入選的東吳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含創新創業團隊核心成員);開發區頂尖團隊「引領計劃」核心成員;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於上述層次的人才。
三、政策支持
(一)企業類
1、對新落戶的企業,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注冊資本5000萬美元到1億美元、3億元到5億元人民幣的企業,給予5套;注冊資本1億美元及以上、5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給予10套。
2、對已落戶的企業,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人民幣,且畝均稅收6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給予5套;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人民幣,且畝均稅收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給予10套。
3、對在境內外成功上市的企業,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原則上不超過3套。
4、自認定之日起一年內,企業須按所獲得優購房的數量及時確定購買名單,組織協調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進行購買,逾期未購買的,不再享受獎勵政策
5、引進特別重大項目享受優購房獎勵政策的,一事一議。
(二)人才類
1、對一類人才,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
2、對二類人才,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25%的折扣獎勵。
3、對三類人才,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20%的折扣獎勵。
4、自認定之日起一年內,人才須完成優購房的購買,逾期未購買的,不再享受獎勵政策。
四、申請程序
1、由優購房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出台優購房銷售管理實施細則。根據優購房的建設進度,適時公開發布優購房的申請通知,明確優購房可申請的數量、價格、戶型等房源信息。
2、申請優購房的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或各類人才按批次房源集中申報,由優購房辦公室負責申請材料的受理,審核無誤後進行公示。
3、江蘇省吳中經濟技術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發集團)負責優購房的購銷,接受優購房辦公室監管。優購房辦公室向經發集團提供具備購房資格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或各類人才名單,經發集團按相關實施細則操作。
4、經發集團向優購房辦公室反饋購房結果和人員名單,由優購房辦公室報優購房領導小組審核後公布。
五、其他要求。
1、符合企業類申請條件的,只有一次優購資格。同一年度同一家企業,企業類與人才類均達到申請條件的,給予企業類相應數量的房源,人才類納入企業類優先享受范圍,不再另外申請。
2、每個申請優購房的個人只能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夫妻雙方均符合購買資格的,限申購一套優購房。
3、申請優購房的個人除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外不得與其他人共同購買優購房,所購優購房5年內(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准)限制上市交易。
4、申請優購房的個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的,取消其申請購買優購房的資格,同時將相關信息納入個人信用體系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優購房辦公室負責解釋。

Ⅹ 蘇州研究生買房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每個區的優惠政策不同,以個人名義申請的購房者,首先要滿足在開發區工作2年,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享受30%優惠的人才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權威學術機構會員等。

享受25%優惠的人才包括,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入選者等。

享受20%優惠的包括,落戶開發區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學者項目)、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

符合企業類申請條件的,只有一次優購資格。每個申請優購房的個人只能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夫妻雙方均符合購買資格的,限申購一套優購房。

法律依據:《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優購房銷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第三條 政策支持

(一)企業類

1、對新落戶的企業,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注冊資本5000萬美元到1億美元、3億元到5億元人民幣的企業,給予5套;注冊資本1億美元及以上、5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給予10套。

2、對已落戶的企業,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人民幣,且畝均稅收6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給予5套;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人民幣,且畝均稅收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給予10套。

3、對在境內外成功上市的企業,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原則上不超過3套。

4、自認定之日起一年內,企業須按所獲得優購房的數量及時確定購買名單,組織協調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進行購買,逾期未購買的,不再享受獎勵政策

5、引進特別重大項目享受優購房獎勵政策的,一事一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