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購房合同解除貸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購房合同解除,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買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三十二條,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貸款人在短期貸款到期1個星期之前、中長期貸款到期1個月之前,應當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借款人應當及時籌備資金,按時還本付息。
貸款人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出催收通知單,做好逾期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對不能歸還或者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當督促歸還或者依法起訴。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並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並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㈡ 貸款合同簽訂了可以取消嗎
可以取消,需按照合同內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總結:簽訂合同之後按照和銀行簽訂的合同協議執行。
備註:銀行都會有違約金,各家銀行都不一樣。
㈢ 購房合同解除 按揭貸款合同能取消嗎
貸款買房有兩個方面要辦理,一個是辦購房手續,一個是辦理貸款,而貸款和購房都有一個過程。購房先要找樓盤、看房、決定買房、簽購房合同、交定金等等;貸款要准備資料、提交申請、等待審批等等,這兩項雖然可以同時進行,但也不能確保最後都能順利完成。
在貸款買房時,萬一在購房方面出了點問題,而要解除購房合同,既然不買房那也就沒必要貸款了,那麼按揭貸款合同能夠取消嗎?下面就來看看:
楊先生前年五月在某樓盤購買了一套住房,與開發商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時間是去年10月。然而開發商並沒有按期交房,一拖再拖。一怒之下,楊先生決定解除購房合同。但房子是按揭購買的,這種情況下,按揭貸款合同能取消嗎?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屬有效合同,雙方如果在合同中約定,逾期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開發商逾期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者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符合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由於開發商實際收受了購房款及購房貸款,現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借款合同均被解除,故開發商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銀行及購房者。
㈣ 解除購房合同後房貸怎麼辦
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也應當解除。按揭貸款由開發商將購房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給銀行。
法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㈤ 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解除問題
法律分析:涉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系借款合同存在的基礎,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解除的情況下,借款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基礎,該合同也應解除。這種解除情況屬於法定解除,必須經過法院判決確認。但是,因為當初銀行的貸款是直接劃至開發商賬戶,所以當借款合同被確認解除後,開發商應將佔用的貸款直接還給銀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㈥ 解除購房合同銀行貸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購房合同解除,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買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三十二條,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貸款人在短期貸款到期1個星期之前、中長期貸款到期1個月之前,應當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借款人應當及時籌備資金,按時還本付息。
貸款人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出催收通知單,做好逾期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對不能歸還或者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當督促歸還或者依法起訴。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並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並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㈦ 退房貸款如何處理
有以下處理步驟:
1.先解除購房合同,由開發商退還業主全部購房款、利息及其它辦證費用,然後,由業主到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2.業主先到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將剩餘貸款本息提前還給銀行,然後,業主再同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退還業主全部購房款、利息及其它辦證費用;
3.業主與開發商達成退房協議,開發商將首付款、已還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費用返還給業主,業主欠銀行的剩餘貸款本息也委託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
由於貸款已一次性過至開發商帳戶,實踐中,往往採取第三種方式,由開發商將剩餘貸款金額及利息支付給貸款人。
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在解除借款合同後還要辦理保險退保手續。
若開發商不同意退房,無法達成退房協議,業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在判決解除購房合同的同時一並解決按揭貸款問題。
【拓展資料】
解除購房合同後貸款怎麼還?
那麼,解除購房合同以後,按揭貸款應當怎麼償還? 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後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
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商的利益,開發商絕不會吃虧。 那麼,實踐中,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呢?實際上,只能由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
㈧ 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解除購房的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貸款合同並不因此解除,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履行按揭貸款合同的。也就是說,購房者還要必須向銀行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㈨ 怎麼解除貸款合同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解除方式分別有:當事人在制定借款合同時就約定了解除條件,解除條件成就時,合同解除;借款合同出現法定解除事由時,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借款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合同。債務人已經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完畢了。其中所謂的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主要就指合同中借款的債務人,以及按照雙方當事人之前所簽訂的合同中的條款中規定的借款標的、借錢金額、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借款利息等等條件,已經全部履行完成了,那麼這個借款合同也就自然而然的解除了。在按揭購房過程中,存在著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即購房者與開發商的房屋買賣關系和購房者(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的借貸關系。從以上法律關系中可以看出,購房者(借款人)負有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購房者(借款人)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後,銀行已按合同約定把所有款項劃入開發商賬戶。此時,購房者(借款人)與開發商協議解除了購房合同,購房者既失去了房屋,也沒有持有貸款,如果由購房者(借款人)繼續償還銀行借款本息,顯然極不公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衍生問題:
網上貸款想解除合同怎麼辦?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如果網路貸款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貸款人想解除合同的,可以通過協議或者出現法定情形時,才能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㈩ 貸款買房子怎麼解除購房合同
解除購房合同同時解除了貸款合同,貸款合同隨之解除。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因解除貸款合同產生的銀行損失可由買房人進行合理承擔。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一條
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並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並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