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在抵押狀態能賣嗎
房子在抵押狀態不能賣,需償清貸款後注銷抵押後進行買賣。
抵押期間,房屋所有人轉讓房屋,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房屋買受人房屋已經抵押的情況;房屋所有權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並未告知房屋買受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規定:「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買賣房屋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出售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向抵押權人提前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價款,除向抵押權人清償債務或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外,剩餘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有抵押人繼續清償。
辦理抵押注銷需要的資料手續:
1、抵押注銷登記申請表
抵押人為個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校對原件),抵押人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校對原件);抵押權人為個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校對原件),抵押權人為單位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校對原件),其他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校對原件)。
2、存量房抵押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包括共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存量房抵押的,提交他項權證原件,預購商品房按揭的,提交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證明原件或預售商品房按揭備案證明。
3、還款結清證明、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書面聲明等證明抵押權消滅的材料原件。
4、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資料。
B. 抵押的房子能賣嗎
對於抵押過的房子是可以賣的,但需要對抵押的事項進行處理後才可以,必須在符合相關交易的條件後才可以辦理出售,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咨詢了解相關事項。對於抵押過的房子是可以賣的,法律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人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拓展資料:已設定抵押的房屋進行轉讓是房地產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原業主通過向銀行申請貸款購買了房屋,並將該房屋抵押給銀行作為償還貸款的擔保。而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房東欲將該房屋轉讓,在交易方式上同沒有設定抵押的完全產權的房屋轉讓存在很大差異。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C. 房子抵押貸款後可以賣嗎
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出賣,但和抵押權人另有約定的,執行約定。房子在辦理抵押貸款以後,房屋的他項產權關系抵押在銀行,無法辦理過戶交易。想要賣房必須抵押人還清貸款,到銀行拿到還款完結證明,辦理解押才能交易。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業作為抵押。並以穩定的收入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而在未還清本息之前,用其產權證向銀行作抵押,若購房者不能按照期限還本付息,銀行可將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擁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於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並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房子還在按揭可以賣嗎
房子還在按揭可以賣。如果房東沒錢還按揭款的,那就需要客戶的首付款或者金融機構幫忙還按揭了,所以對於用買方首付款還按揭的情況,這個就需要和客戶溝通了,客戶願意就行,可以少一部分錢,因為如果通過金融機構幫忙贖樓,是要收取費用的,無論是房東和客戶肯定都不怎麼願意給這比費用的,所以優先選擇與買方溝通用首付款還按揭,還清按揭然後注銷抵押,最後過戶,如果買方是貸款也需要審批通過後再幫忙還按揭,避免審批不通過的情況。
D. 有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賣嗎
有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賣。房子只要產權明確,是否有抵押不影響買賣。因為抵押的房子無法辦理過戶手續,買方不能取得房子所有權,交易無法完成。
有抵押貸款的房子進行買賣的方法
首先,賣房人應當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如果抵押權人同意賣房人出售已經抵押的房屋,那麼該抵押房屋是可以買賣的。在此種情形下,賣房人出售房屋得到的價款,除向抵押權人清償債務或向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後,剩餘部分歸賣房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賣房人繼續清償。
其次,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則賣房人與買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採取由買房人代為先行支付部分購房款,用於賣房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後,抵押權人就可以去房產登記部門辦理解除抵押的手續,抵押解除後,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直接過戶給買房人。
E. 房子抵押還能賣嗎
一、房子抵押還能賣嗎
1、抵押後的房屋可以買賣。但是要符合下列要求才可以買賣,若要買賣已經抵押的房屋,需要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或者買賣中的另一方代抵押人償還抵押貸款,那麼就可以買賣已經抵押的房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四百零七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並轉讓,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房屋抵押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1、抵押物房屋應該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抵押物房屋必須產權清晰;
2、借款人具有完全處置的權利,能做抵押登記;
3、抵押人必須將抵押物房屋價值全額用於抵押貸款;
4、房屋可以合法上市交易,容易變現。
F. 房子抵押給個人能賣嗎
法律分析:房子抵押給個人不能賣。做房屋抵押貸款房管局都是有備案的,在抵押期間不影響出租和居住但是不能買賣。可以交易但是過不了戶,必須把剩餘貸款還清以後才能過戶。能買賣抵押房子的方法有:一、提前還清貸款。二、辦理轉按揭貸款。抵押期間,抵押人擅自轉讓抵押物的,轉讓行為應為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G. 銀行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賣嗎
法律分析:如果買房的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還本付息,銀行便可以依法將房屋出售給別人,以此抵消你欠的錢。抵押貸款的房子不可以賣。房子在辦理抵押貸款以後,房屋的他項產權關系抵押在銀行,無法辦理過戶交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H. 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賣嗎
法律分析:抵押後的房屋可以買賣,但是要符合下列要求才可以買賣,若要買賣已經抵押的房屋,需要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或者買賣中的另一方代抵押人償還抵押貸款,那麼就可以買賣已經抵押的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I. 抵押給銀行的房子能賣嗎
【法律分析】:抵押房產可以交易,但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經過銀行同意。在交易存在抵押的房產時,需要經過一個必須的步驟就是解押。法律規定,出賣抵押房產要經過抵押權人銀行的同意,把房子的貸款還清了之後,銀行就會自動喪失抵押權人的身份,因此,在還清貸款後,銀行都會出具一份貸款結清證明,可以拿著這個證明到房管部門辦理解押手續,這時候交易房產便屬於無負擔瑕疵的完整產權了,就可以放心的進行交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